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2018〕140號 2018年11月9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交通運輸部網站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
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多起乘客侵擾駕駛員駕駛行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尤其是近期發生的重慶萬州「10·28」城市公交車墜江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各有關部門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類似事件重複發生。為貫徹落實好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以下簡稱城市公共汽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的培訓教育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抓好《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的貫徹落實,督促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有關規範和標準,加強對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乘務員開展法律法規、崗位職責、操作規程、服務規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培養駕駛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任何情況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為駕駛員的第一責任;二是按照《城市公共汽電車應急處置基本操作規程》(JT/T 999—2015)要求,完善應急處置規範,特別是明確緊急情況時立即靠邊停車、及時報警等操作規程,提升應急處置的能力;三是按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範》(GB/T 22484—2016)要求,進一步完善運營服務操作規程,提升文明服務水平,改進群眾出行服務體驗;四是加強駕駛員心理疏導、情緒管理,確保駕駛員心理健康。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城市客運分會、全國城市客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單位要增強服務意識,對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開展培訓、宣傳等工作給予幫助指導。
二、完善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新購置具有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的城市公共汽電車,鼓勵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協調客車生產企業對在用的城市公共汽電車改造安裝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要在調查摸底在用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改造方案,明確安裝時間節點、技術要求和保障措施。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公安等部門在資金、車輛檢測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鼓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提升駕駛員防侵擾能力。
三、加強宣傳提升乘客安全乘車意識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在駕駛區域張貼警示標語,防止侵擾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行為,維護駕駛員安全運營環境。要利用車載媒體播放視頻、語音等方式,切實提升公眾認知,培養乘客安全乘車法治觀念,提醒乘客遵守規則、文明乘車。要指導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進一步完善獎勵機制,鼓勵乘客參與城市公共汽電車運行安全保障,勇於制止侵擾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對於見義勇為的個人,要予以褒獎,並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形成全社會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防範和正確處置侵擾城市公共汽電車運行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要教育駕駛員正確處置運行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對發現影響運行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報警;要加強車輛動態運行管控,確保公交車內監控攝像設備、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等正常使用,保障駕駛員安全駕駛環境;要充分發揮車載視頻監控的作用,定點定時上傳監控視頻或抓拍圖像。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公安部門,對侵擾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員正常駕駛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懲處,形成震懾,確保城市公共汽電車行車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