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配合做好航道養護政策法規制修訂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配合做好航道養護政策法規制修訂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2020〕178號 2020年2月11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
交通運輸部網站 |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配合做好航道養護政策法規制修訂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做好「十四五」期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工作,促進航道高質量發展,部決定開展《航道養護管理規定》修訂及《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發展綱要(2021—2025年)》編制工作,計劃2020年底前完成。現就配合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組織
部水運局牽頭成立起草工作組,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有關處室參加,部水運科學研究院提供技術支撐。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集中力量開展調研、總結。長江航務管理局負責長江幹線範圍內相關工作。珠江航務管理局牽頭做好西江航運幹線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工作方式及進度安排
部將組織開展書面調研與實地調研、座談。
(一)各單位按照《航道養護管理規定》修訂調研提綱完成調研材料,於2020年4月底前報送。
(二)各單位按照《全國航道管理與養護發展綱要(2021—2025年)》調研提綱梳理本轄區航道管理與養護發展情況,於2020年6月底前報送。
上述書面材料請報送至部水運局航道處,電子版文檔同時發送至syshdc@mot.gov.cn。實地調研與現場座談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此項工作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2020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的重點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落實。
(二)請各單位推薦相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人員名單於2020年3月15日前報送部水運局。
(三)請各單位精心組織,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深入調研提出建議。
四、工作聯繫人
部水運局航道處聯繫人:鄒永超、王宏志,電話:010-65292824、65292821;部水運科學研究院聯繫人:劉壘,電話:010-65290522。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2月11日
附件:《航道養護管理規定》修訂調研提綱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