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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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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交水發〔2020〕18號
2020年2月3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交通運輸部網站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交水發〔2020〕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商務廳(局、委),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經濟強國必定是海洋強國、航運強國」「經濟要發展,國家要強大,交通特別是海運首先要強起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促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全球視野、服務大局,堅持改革創新、融合發展,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着力補短板、優服務、轉動能、強保障,加快形成海運業高質量發展體系,譜寫交通強國建設海運篇章,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堅實支撐。

到2025年,基本建成海運業高質量發展體系,服務品質和安全綠色智能發展水平明顯提高,綜合競爭力、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參與國際海運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海運業高質量發展體系,綠色智能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居世界前列,安全發展水平和服務保障能力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基本實現海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交通強國建設中當好先行。到2050年,海運業發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全面實現海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任務

(一)裝備先進適用、運輸便捷高效。

1.建設現代化海運船隊。進一步優化海運船隊規模結構,提升船舶裝備技術水平,建設規模適應、結構合理、技術先進、綠色智能的海運船隊。積極發展液化天然氣船、郵輪船隊,進一步提高集裝箱、原油、干散貨、特種運輸船隊國際競爭力。突破大型郵輪設計建造技術,全面提升液化天然氣船等高技術船舶設計建造國際競爭力,掌握重點配套設備智能化、集成化設計製造核心技術。

2.完善全球海運服務網絡。優化煤炭、原油、礦石、集裝箱、液化天然氣等專業化海運系統。鼓勵企業完善全球海運幹線網絡,拓展以在境外投資的港口為節點的國際航線,推動對北極航道的商業化利用和常態化運行,第三國航線規模進一步提高,海運全球聯接度持續領先。利用海運網絡優勢,為打造「全球123快貨物流圈」提供運輸和中轉服務保障。

3.提升客貨運服務品質。積極推進客船標準化、品質化、旅遊化發展,豐富海上旅遊產品,改善陸島運輸條件,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大力推動郵輪旅遊發展,改善口岸服務環境,不斷豐富國際航線,有序發展遊艇旅遊。充分發揮海運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獨特優勢,提升綜合運輸效率。積極推進「一單制」和單證電子化,大力發展鐵水聯運、江海直達和水水中轉運輸,積極發展特種貨物運輸、全程物流、冷鏈運輸。

(二)市場充滿活力、服務功能完備。

4.深化海運企業改革。穩妥推進海運企業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骨幹海運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中小海運企業做專做精做特。鼓勵海運企業兼併重組,促進規模化、集約化、多元化經營,增強抗風險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形成一批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骨幹海運企業和專、精、特發展的海運企業,形成若干全球綜合物流運營商。

5.支持企業協同發展。鼓勵海運企業與貨主、金融、造船等企業建立緊密合作、風險共擔、互利共贏的長期穩定關係,完善運輸保障機制。積極爭取國際貿易運輸權益,進一步提高重點物資承運比例,持續優化海運服務貿易結構。鼓勵海運企業開展聯盟合作,促進降本增效。

6.加快補齊航運服務業短板。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促進大連、天津、廈門等區域國際航運中心發展,完善洋浦現代航運服務功能。推動船舶代理、船舶供應等傳統航運服務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航運金融保險、航運經紀、海事仲裁、航運交易、信息諮詢等現代航運服務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航運運價衍生品交易,促進要素集聚和功能完善。航運服務業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建成世界一流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

(三)綠色低碳發展、智慧創新引領。

7.優化用能結構。建立健全船用低硫燃油、液化天然氣供應體系,積極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船舶發展。大力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鼓勵加快港口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建設改造,建立健全岸電使用制度規範,提升岸電設施覆蓋率和利用率;充分利用海運雙、多邊國際合作機制,提高國際海運船舶岸電使用率。

8.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排放控制,大力發展節能環保船舶,推進制度性、技術性減排。加強船舶污染物排放監管,完善船舶壓載水管理機制,強化對到港船舶監管力度。建設國家級船舶壓載水檢測重點實驗室,加強船舶灰水、黑碳、溫室氣體和噪聲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

9.增強創新驅動能力。構建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平台,加快北斗終端設備在船舶和應急裝備上的應用,大力推廣應用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推進基於區塊鏈的全球航運服務網絡平台研究應用。推動清潔能源發動機製造、大深度飽和潛水作業和大噸位沉船整體打撈等技術攻關。大力促進智能航運發展,加快智能船舶自動駕駛和船岸協同技術攻關,推進智能船舶技術試驗驗證及應用,建立健全智能航運法規標準體系,加快構建智能航運服務和安全監管、航海保障的示範環境,形成智能航運發展的基礎環境,突破一批制約智能航運發展的關鍵技術。

(四)安全保障可靠、應急迅速有效。

10.着力強化船舶安全管理。嚴把船舶質量和市場准入關口,加強船舶維修保養,建立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體系。強化船舶檢驗等機構的技術支持保障,推動企業加大安全生產和科技研發投入,加強岸基安全技術支持,推廣船舶遠程監控。推進海上導助航設施的數字化、智能化,打造「陸海空天」一體化的海上交通運行監控體系,實施海上交通安全動態感知、智能管控。

11.健全安全生產體系。加強海上交通安全相關法規標準制修訂,完善船舶運輸安全、防污染管理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海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增強海運安全重大風險防控能力。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推動重點區域海事監管一體化融合發展;推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引導企業自建安全管理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海運安全強制保險制度,加強海運安全信用與社會信用體系對接。

12.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海上應急管理和指揮體系,優化應急處置力量布局,完善海上應急聯動機制。重點提升大型客船、郵輪應急救援能力和水上危險化學品、溢油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建立船舶應急響應服務體系,提高船舶自救能力。拓展巡航救助一體功能,不斷提升深遠海巡航救助和打撈能力。完善海上救援基地,實現對責任海區的有效覆蓋。

(五)開放創新發展、合作互利共贏。

13.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發揮海運的主力軍作用,加強互聯互通。支持我國企業參與沿線港口、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積極吸引外商投資我國國際海運業,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中歐陸海快線等項目建設。推動與沿線國家和地區海運法規、政策、規則、標準的銜接,積極商簽新的海運協定,促進海運國際交流合作。形成常態化的國際海運培訓交流機制,進一步提升中國航海日論壇、海絲港口國際合作論壇等國際影響力。

14.深化政策和制度創新。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優化海運業發展政策制度環境。進一步擴大中資非五星旗船舶沿海捎帶政策實施效果,推動優化監管方式。在確保有效監管、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境內製造船舶在「中國洋山港」登記從事國際運輸的,視同出口,給予出口退稅。落實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優化進出境船舶與貨物監管流程,支持口岸大數據共享平台建設。

15.積極參與國際海運事務。加強與國際海事組織合作,深入參與海事領域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力量。加強海運安全、綠色、智能等技術研究,增強技術貢獻度。積極參與國際救援行動,加強區域與國際海上搜救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反海盜事務,協同推進重要國際海運通道航行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國際海運人才選拔、培養機制,積極向相關國際組織和機構輸送優秀人才。推動建立合作機制,加強面向發展中國家的海事技術合作。

(六)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16.完善海運業制度體系。精簡海運、海事行政審批事項,研究推動信用承諾制,及時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配套規章制修訂,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立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發揮好行業協會自律作用。提高國內船舶檢驗便利化水平,適時推動國內船舶檢驗制度改革。推進船舶、船員證書電子化,促進水路運輸、海事管理、船舶檢驗等證書信息共享。開展海運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加強海運信息統計、監測和發布,引導市場有序發展。

17.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海事大學、船舶檢驗機構、科研機構和新型智庫。建立健全人才引進、使用政策和激勵機制,培養具有國際水平的海運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完善船員教育培訓體系、考試制度和職業晉升通道,不斷提升船員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加大郵輪高級船員培養力度,強化船員權益保障。落實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要求,加強船檢、救撈、行政執法等人才隊伍建設。建成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滿足交通強國建設需要的海運人才隊伍。

18.傳承創新中國特色海運文化。弘揚鄭和航海精神和絲路精神,大力宣傳海運先進人物、先進事跡。發揮好「中國航海日」「世界海事日」「世界海員日」「世界航標日」等活動作用,提升公眾參與度、活動覆蓋面和感召力。支持海運文化設施與航海科普基地建設,鼓勵創作和傳播優秀海運文藝作品,推進航海知識「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增強全民航海意識、海洋意識和藍色國土意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海運業發展的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為海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二)強化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加強科研院所科技支撐,及時解決海運發展重大問題。完善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海運企業間溝通協調機制,形成推進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三)加強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支持海運發展的有關政策,鞏固減稅降費政策成效。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建立實施海運業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鼓勵地方出台支持海運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參與交通強國建設試點。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抄送:中國船東協會,中國港口協會,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中國造船工程學會,上海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交通運輸部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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