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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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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58號
2020年7月17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人力資源服務業是促進勞動者就業和職業發展、服務用人單位管理開發人力資源的專門行業。服務穩就業促就業、優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是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職責所在。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決策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和促就業舉措要應出盡出的有關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促就業工作的現實需要,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職能優勢和專業優勢,創新方式,精準施策,為促進穩就業保就業、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有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支撐。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聯合招聘服務。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通過線上線下結合、跨區域協同、各類機構聯動等方式,統一行動,聯合招聘,激發促就業的倍增效應。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拓展各類線上求職招聘服務模式,打造更優、更便捷的線上招聘服務平台,滿足各類求職者就業擇業需求。各地要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指導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逐步開展日常招聘服務和小型化、靈活性現場招聘活動,安全有序開展線下招聘活動。

(二)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就業服務。組織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聚焦承擔重大工程項目、重要醫用物資生產、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涉及國計民生和產業發展的重點行業企業,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尋訪、勞務派遣、員工培訓、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急需必需服務。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受疫情影響嚴重、存在較大經營困難的行業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提供勞動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社保代理、發展規劃等實用型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廣泛參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開展的各類援企穩崗活動。

(三)開展重點群體就業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組織進校園開展專場招聘、進鄉村摸清實際需求、進企業實施精準對接等方式,有效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廣泛面向困難企業職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貧困勞動力及就業困難人員等,開發創新服務產品和服務模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精準招聘、創業扶持、技能培訓等多樣化人力資源服務。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將被用工單位退回的被派遣勞動者簡單推向社會,通過積極對接其他企業勞務派遣用工需求,儘快實現重新派遣。要鼓勵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尤其是國有、骨幹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參與實施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等有關工作,積極提供免費服務。

(四)開展促進靈活就業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一步拓展和優化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業務,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水平。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各類企業,特別是餐飲、快遞、家政、製造業等用工密集型企業,提供招聘、培訓、人事代理等精細化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用工餘缺調劑平台,為階段性缺工企業提供供需對接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搭建線上線下信息服務平台,廣泛發布短工、零工、兼職及自由職業等各類需求信息,支持勞動者靈活就業。

(五)開展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支持各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優化就業創業培訓項目、產品,提供各類實用型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有創業意願的勞動者,提供職業規劃、創業指導、招聘用工、經營管理、投融資對接等一體化服務,通過服務創業有效帶動促進就業。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產業園區,結合當地產業布局和發展實際,組織開展相關行業的創業創新大賽、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動,邀請投融資機構、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考察對接,為創業創新項目成果的轉化孵化,提供廣闊平台。

(六)開展優質培訓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力開展線上培訓,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就業創業、技能提升等培訓需求,積極開發和升級在線學習、直播課堂等服務項目,提供各類實用性強的線上線下培訓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企業,積極開發優化技能培訓項目,按規定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穩崗擴崗、以訓穩崗、重點群體專項培訓等工作。

(七)開展勞務協作服務。依託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機制,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需信息連通聯動機制,搭建供需對接交流平台,及時互通信息,暢通跨地區勞務協作渠道。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化力量的專業化、靈活性優勢,積極組織開展跨地區勞務對接活動,努力擴大勞務輸出規模,提高勞務組織化水平,積極促進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力資源有序流動。

(八)開展就業扶貧服務。聚焦貧困地區特別是「三區三州」、52個未摘帽貧困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深入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助力脫貧攻堅行動,加強貧困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發達地區的對口交流合作,支持鼓勵東部省份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到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形成常態化就業扶貧合作機制。加大貧困地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力度,不斷提升東西部交流協作、市場援助項目對促進就業扶貧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發揮示範引導作用,有效調動各方積極性、內動力,形成推動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帶動助力就業扶貧的整體合力。

(九)開展供求信息監測服務。指導鼓勵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託招聘信息和數據庫,採取設點監測、線上調研、數據對比等方式,開展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監測。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發布監測信息、開展預測分析、編制需求目錄等方法,及時掌握不同地區、重點行業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為研判就業形勢、完善就業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十)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促就業綜合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要把為促就業提供綜合性服務作為重大任務,深入開展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促就業服務行動,精心打造和持續優化線上線下協同的統一活動平台。各國家級產業園要聚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在開展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專場招聘活動基礎上,進一步統籌開展綜合性就業服務活動,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求職招聘、管理諮詢、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才測評、專業培訓、事務代理等一攬子、一站式服務。各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要積極發揮園區產業集聚、服務齊全、功能完備的獨特優勢,組織園區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同開展促就業綜合服務活動,精準對接供需,提供優質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發揮市場促就業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精細的作風,進一步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促就業工作。要結合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際,統籌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穩就業相關行動,增強促進就業尤其是重點群體、重點行業就業的針對性、實效性。要強化責任落實,專題研究部署,定期推動落實,加強督促指導。

(二)加大支持力度。要注重激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社會責任感和積極性主動性,切實加大支持力度,對發揮促就業作用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制定落實減免場地租金、給予獎勵補貼、確定誠信服務機構、入選行業骨幹企業等政策措施。對提供求職招聘、保障用工、勞務對接等相關服務的機構,要根據有關規定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政策;對符合職業技能培訓相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大力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人力資源服務,研究明確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健全完善有關政策制度。指導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充分享受減稅降費、貸款補貼等相關扶持政策。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結合當地實際,儘快制定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促就業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調度,加強分工合作,堅持同向發力。要指導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在推動行業促就業中的引領示範、協調自律作用,與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統一行動,形成合力。要健全工作機制,找准工作切入點和着力點,確保各項行動措施落細落實。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建立正面激勵機制,及時總結人力資源服務業促就業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注重發現活動中湧現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先進典型事例,通過多種形式、各類渠道進行宣傳推廣,並予以獎勵激勵,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在推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請及時報送我部。

聯繫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

聯繫電話:010-84208247/010-84208244(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0年7月1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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