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第二批取消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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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第二批取消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
人社部發﹝2019﹞115號
2019年10月28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第二批取消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

人社部發﹝2019﹞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要求,為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不斷提升群眾企業辦事便利度和滿意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再取消42項由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見附件),現予以公布。相關證明材料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

1.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材料取消清單

2.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取消清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9年10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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