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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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9〕164號
2019年9月26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9〕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6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印發以來,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高度重視,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要求和進度安排,多數省份工作已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但也有一些省份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推進相對緩慢,離2020年實現省級統籌的目標還有不小的差距。2019年1月,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明確將「部分地區農民工工傷保險目前只能做到市級統籌」列入整改問題之一。為落實巡視整改要求,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是一場系統性、深層次的重大改革;是落實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是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體現;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更好保障工傷職工權益,提高基金共濟能力和使用效率,推動工傷保險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清推進省級統籌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主動擔當作為,加大工作力度,確保2020年底前全部實現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目標。

二、進一步明確政策要求

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核心是工傷保險基金在全省(區、市)範圍內統籌調劑使用,基礎是統一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政策標準和規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等管理服務,難點在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和利益格局,關鍵要明確各級職責分擔、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同時,全面推進工傷保險信息化建設,建成省級集中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為實現省級統籌提供必要支撐。

要切實加強基金管理,實行全省(區、市)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制度,加快提升基金預算編制水平,支持有條件的省份實行基金統收統支管理,穩妥處理各市(地)原基金結餘;目前暫不具備條件的省份可以先在省級建立調劑金,由市(地)按照一定規則和比例將基金上解到省級社保財政專戶集中管理,用於調劑解決各市(地)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缺口。

各地要認真研判推進省級統籌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立足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等情況,按照平穩有序、逐步過渡的原則,紮實做好待遇支付、行業費率等政策標準平穩銜接,確保工傷保險制度平穩運行。

三、進一步優化管理服務

實行省級統籌是優化管理服務、加快信息化建設的有力抓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推進省級統籌為契機,梳理經辦管理、服務效能和信息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和行風建設要求,統一業務規程和推動業務流程再造,在辦事手續和流程上做減法,在提升服務和監管上做加法,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提高管理服務效能。要以推進社會保險等信息系統省級集中整合建設為抓手,加快推動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業務經辦一體化建設,全面開展協議機構聯網直接結算,強化數據分析、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卡應用,儘快實現工傷保險信息化建設目標,為工傷保險決策科學化、管理精準化、服務人本化提供有力支撐。要強化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打造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確保各項工傷待遇足額、及時發放,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四、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

工傷保險基金實現省級統籌是一項必須完成的硬任務。推進這項工作,比認識更重要的是決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擔當。已經基本實現省級統籌的省份,應主動對標對表《指導意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尤其要重點關注市(地)以下責任意願減弱、工作質量下降等問題,在推進「基金上統、管理下沉」上拿出管用的實招硬招。尚未實現省級統籌的省份,應倒排工期、加快進度,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抓緊制定完善實施意見,尤其要抓住本地區實行省級統籌的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找出體制機制癥結和短板,明確工作重點,拿出解決辦法。各地省級統籌實施意見應於2019年年底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我部將根據各地情況適時組織調研、驗收等工作。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我部將通過函詢、約談等方式進行督辦。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推進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注重統籌協調,強化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改革舉措落地生根。要明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管理上的主體責任,科學制定實行省級統籌的各項管理辦法,健全省級統籌考核指標,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基金上統,管理下沉」落到實處。要加強經辦內控和基金監督,落實責任,落實措施,做好基金管理風險防控工作。要切實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把目標任務講清楚,把工作要求講清楚,把確保不影響待遇支付講清楚,爭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為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氛圍。

各地在推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況,請及時報部工傷保險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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