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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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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人社廳發〔2018〕102號
2018年9月20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人社廳發〔2018〕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副省級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以下簡稱檔案)信息化建設,是提升檔案管理服務水平的基礎工程,是進一步簡化優化檔案管理服務的重要抓手。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9號)、《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05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加快檔案信息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就業優先戰略、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要求,以服務用人單位和流動人員為中心,以推動檔案管理服務與信息技術、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為目標,以「金保工程」項目建設為依託,按照「數據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信息全國共享」的原則,構建省級集中、全國聯通的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格局,實現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標準化、便民化,為提升檔案公共服務能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提供基礎保障。

(二)基本原則。檔案信息化建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檔案信息化建設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組成部分,全國統一規劃,統籌推進。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技術標準體系和相關工作要求,建設統一的檔案信息系統,確保信息系統的規範性、開放性、互融性。

堅持業務協同,信息共享。以制定部級統一規範、推進省級集中建設、實現全國聯網共享為重點,減少信息孤島,實現跨地區、跨層級業務協同以及數據交換。簡化優化檔案管理服務流程,升級再造信息系統,推動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相關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堅持分類指導,安全有序。結合各地檔案工作實際和信息化建設水平,指導制定科學合理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分類指導,有重點、分步驟逐步推進。注重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增強系統支撐能力,保證系統安全平穩運行。

(三)工作目標。利用3年左右時間,開發統一便捷的省級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建設互聯互通的全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建立規範完整的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推動檔案數字化進程,滿足檔案管理服務在信息管理、公共服務、宏觀決策等方面的要求。加快推進「互聯網+公共服務」,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打破檔案信息孤島,強化部門內外信息共享,推動協同聯動,「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升檔案管理服務整體效能。

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全國檔案信息化建設標準。

統一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附件1),組織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梳理、細化檔案公共服務經辦流程,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實現全國檔案公共服務同一事項、同一流程、同一標準、同一格式。

統一檔案基礎信息採集規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檔案管理服務機構按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礎信息採集規範》(附件2),統一採集項目、統一指標體系、統一代碼,開展檔案基礎信息採集工作。

統一檔案數字化技術規範。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或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積極開展檔案數字化工作,參照《幹部人事檔案數字化技術規範》(GB/T 33870-2017),逐步建立統一規範的數字檔案資源庫。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

開發應用統一的省級檔案管理服務軟件。依託「金保工程」二期項目,組織開發全國統一的軟件支撐省級檔案管理服務,為各地推動檔案信息化工作提供支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基於上述統一軟件建設省級集中的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支持轄區內檔案管理服務機構開展檔案基礎信息採集和檔案管理服務業務經辦工作,建立省級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已建立省級集中的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的省份,要結合系統改造等時機逐步過渡到統一軟件。

建立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研究開發全國檔案基礎信息歸集平台,在省級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基礎上,按照「數據向上集中」的思路,建立檔案信息採集上報機制,定期歸集各地檔案基礎信息,逐步過渡到實時歸集,在部級建立形成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為實現全國服務提供數據基礎。

開發全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基於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開發建立全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提供存檔信息網上查詢服務,為流動人員和用人單位查詢檔案存放信息提供便利。積極推動跨地區網上遠程經辦模式,逐步形成 「一點存檔、多點服務」的全國一體化服務格局。

(三)推動檔案數字化。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紙質檔案掃描、圖像處理、數據存儲備份等工作,逐步建立數字檔案資源庫,為檔案「一窗式辦理」提供基礎。數字檔案保存、上傳和交換工作必須通過業務專網完成。數字檔案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管理,有條件的地方可省級集中管理。

(四)加強檔案信息應用和共享。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利用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資源,對流動人員數量、結構、分布、流向等開展統計分析,逐步建立檔案基本情況統計分析制度。強化檔案數據資源與政務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和融合利用,建立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持卡人員基礎信息庫、單位基礎信息庫等基礎信息庫的關聯,實現與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事人才、勞動關係等業務信息共享,推動與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工商等部門資源數據互認。

三、保障支撐

(一)強化技術支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技術支持,積極探索「互聯網+」模式,通過開通網上申請、後台審核、網上反饋或預約現場辦理等,逐步推進檔案管理服務線下向線上延伸。大力推廣電子證明、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新技術應用,提高檔案管理服務的科學化和便民化水平。

(二)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業務專網覆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高速優質互聯網支持檔案線上經辦服務。充分依託現有網絡資源,為線上檔案管理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三)規範安全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檔案信息化安全建設。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嚴格做好業務專網和互聯網的安全隔離,做好省級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的應用級容災和數據備份。建立系統安全測試、備案制度,未通過安全測試、未實行備案的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一律不准與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銜接。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將其納入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總體安排,統籌規劃,優先推進。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儘快制定本地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具體建設內容、責任主體、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行政機構主要負責檔案信息化工作的統籌規劃、牽頭推進和督促指導,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主要負責系統規劃、建設和實施,負責提供技術支持;檔案管理服務機構主要負責系統建設的業務支持、具體推進。各有關機構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提供有效保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多渠道解決檔案信息化建設所需經費。按照「金保工程」二期建設規劃、「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等文件規定,統籌運用好「金保工程」二期項目資金、基本公共服務經費、就業補助資金、人才發展資金等,多渠道籌措系統建設和維護經費。加強對信息技術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培訓,確保檔案信息系統在檔案管理服務工作中的應用效果。

(三)明確時間要求。2018年底前,依託「金保工程」二期項目建設研究開發全國統一軟件,支撐省級檔案管理服務,研究全國檔案基礎信息歸集平台、全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建設方案。

2019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應用統一的省級檔案管理服務軟件,各地初步建立省級集中的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啟動全國檔案基礎信息歸集平台和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建設;建立全國檔案基礎信息歸集機制。

2020年底前,進一步完善省級集中的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依託檔案基礎信息歸集平台,建立全國檔案基礎信息資源庫,基本實現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檔案信息採集和歸集工作。建立全國檔案管理服務運行平台,初步實現檔案存檔信息網上查詢服務。

(四)強化督促檢查。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抓好本地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的貫徹落實,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確保上下聯動,按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確保如期完成。要將本地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於2018年12月底前報我部人力資源市場司備案,同時抄送部信息中心和全國人才流動中心。今後每年年底前報送檔案信息化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我部將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情況通報、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各地的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

附件

1.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經辦規範

2.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礎信息採集規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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