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頒布機動車駕駛教練員等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
外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頒布機動車駕駛教練員等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8〕147號 2018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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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頒布
機動車駕駛教練員等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共同制定了機動車駕駛教練員等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附件: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目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目錄
序號 職業編碼 職業名稱
1 4-02-02-07 機動車駕駛教練員
2 4-12-01-01 汽車維修工
3 6-30-05-01 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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