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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商務部 全國婦聯關於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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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商務部 全國婦聯關於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0〕73號
2020年10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商務部、全國婦聯
民政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商務部 全國婦聯關於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商務廳(局)、婦聯:

健康照護、養老護理、家政服務、嬰幼兒照護等康養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工作質量,直接關係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促進康養服務技能人才培養和勞動者就業創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商務部、全國婦聯決定組織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做好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圍繞做好「六穩」工作,服務落實「六保」任務,聚焦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康養服務從業人員數量不足、職業技能水平不高等實際問題,堅持培訓先行、人人持證,大規模、高質量開展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健全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工作體系,加快培養數量充足、素質優良、技能高超、服務優質的康養服務技能人才。

(二)目標任務。2020年至2022年,培養培訓各類康養服務人員500萬人次以上,其中養老護理員200萬人次以上;充分利用現有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實訓基地,在全國建成10個以上國家級(康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強職業標準、培訓師資和教材建設,不斷提升康養培訓基礎能力。

二、健全康養服務人員培訓體系

(三)建立康養服務人員培訓制度。建立以地方政府為工作主體,有關部門協調支持,院校、企業、社會團體、職業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為實施載體,適應康養服務市場需求和人員就業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全面推行康養服務人員就業上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康養服務實訓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興辦培訓實訓機構。擴大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和培養規模,積極面向有意願從事康養服務的各類人員開展培養培訓。

(四)全面提升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水平。以提升職業能力為重點,強化康養服務人員的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綜合職業素質培養,並將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從業規範、質量意識、健康衛生等要求和心理學、營養學等方面的內容貫穿培訓全過程。加強失能失智人員照護、老年人照護、康復護理服務、飲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務料理、嬰幼兒照護、兒童照護、意外傷害預防與處理等方面的崗位技能培訓,提升從業人員職業技能水平。

(五)健全康養服務培訓標準體系。按照健康照護師、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育嬰員、保育員、孤殘兒童護理員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培訓大綱和最新行業企業考核評價規範開展培訓。針對不同培訓對象的文化程度和就業經歷,開發全面系統、簡便可行的培訓課程。對基礎性、易操作的知識和技能,組織開發通用速成教材,幫助入職者儘快掌握職業技能要求。有關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優化課程設置,構建多層次、模塊化、高質量的技能課程體系。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校企合作,推行「職業培訓包」和「工學一體化」培訓模式,增強培訓實效。

(六)大力培育康養服務企業和培訓機構。支持健康照護、養老、家政、托育服務等企業發展,推動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探索以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為主體,支持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家政服務職業培訓示範基地、家政勞務輸出基地等,打造培訓實訓體系,引領行業發展。鼓勵和支持有關職業院校開設健康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康復保健、老年保健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護理(養老護理員、育嬰員、保育員)、家政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公共營養保健等相關專業,強化理論知識和工作實訓,加強高層次、綜合性專業人才培養。

三、促進康養服務人員職業發展

(七)開展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評價。緊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強康養服務新職業和相關職業技能標準開發,做好康養服務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暢通從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到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的職業發展通道,拓寬職業發展空間。對經評價認定合格的,納入證書查詢系統和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開。推進評價認定信息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享,為康養服務人員培訓、使用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要嚴格證書管理,加強評價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確保評價質量和效果,防止亂發證和以次充好等不良現象。

(八)加強康養服務人員激勵保障。加大康養服務人員的激勵力度,強化政府激勵引導,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提升從業人員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增強職業吸引力。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可適當向康養服務人員傾斜。鼓勵市場主體建立從業人員薪酬待遇與職業技能等級和服務內容、時間、難易等掛鉤機制,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鼓勵家政服務員通過全國家政服務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記錄,引導消費者優先選擇信用良好的家政服務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康養服務人員的職業指導、就業服務和關心關愛,維護其合法權益。

(九)廣泛組織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大力開展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競賽,按照有關規定對獲獎選手予以獎勵,並晉升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組織開展面向貧困勞動力的職業技能競賽,將有關康養服務類職業(工種)作為競賽項目,引導和帶動更多貧困勞動力從事康養相關職業。推動世界技能大賽健康和社會照護等項目的競賽標準轉化為職業教育培訓標準和課程,促進人才培養與國際接軌,提高培養質量和水平。

四、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康養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意義,把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實施,建立地方政府主導,人社、民政、財政、商務、婦聯等部門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培訓信息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享,加強康養服務人員信息信用管理。要將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納入各地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同步進行部署、落實、督導和考核。各地人社部門、民政部門共同做好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工作;各地民政部門要做好養老院院長和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培養培訓工作。上述兩項具體培訓任務由各省(區、市)按2019年底當地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占全國總數比例確定。

(十一)加大培訓補貼政策落實力度。各地要將健康照護師、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育嬰員、保育員等作為急需緊缺職業(工種),納入本地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兩目錄一系統」,按規定落實好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以及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按規定落實好生活費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各地不得以地域、戶籍、年齡、繳納社保等為前提條件,限制上述人員參加培訓並享受培訓補貼。

(十二)加大宣傳和推動力度。各地要採取多種方式,做好培訓計劃和從業人員待遇政策解讀服務。創新方式和手段,開展宣傳服務周(月)活動,通過現場諮詢、「12333」熱線、上門宣傳、發放政策宣傳頁、張貼宣傳海報、投放公益廣告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曉度。要注重培育全國知名勞務輸出地,打造康養服務人員勞務品牌,擴大社會影響力。充分利用媒體,選樹先進典型,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不斷增強康養服務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崗位吸引力,鼓勵引導更多勞動者技能就業和技能成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商務部 全國婦聯

2020年10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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