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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睿皇帝實錄/卷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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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仁宗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孝恭勤儉端敏英哲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八  

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管理工部事務翰林院掌院學士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四

級臣曹振鏞總裁官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管理刑部事務加五級臣戴均元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少保內大臣文淵閣提舉閣事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教習庶吉士總管內務府大臣鑲黃旗滿洲都統步軍統領管理戶部三庫奉宸苑清漪園等處總理工程處御茶膳房御藥房太醫院西洋堂事務軍功加三級隨帶加二級尋常加十三級紀錄二十一次臣英和經筵講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上書房行走武英殿總裁管理國子監事務加六級隨帶加二級紀錄四次臣汪廷珍等奉敕修

  

嘉慶十六年。辛未。春。正月。辛亥朔。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御太和殿受朝。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御乾清宮。賜皇子親藩等宴。  

○癸丑。高宗純皇帝忌辰。遣官祭裕陵。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甲寅。上御重華宮。茶宴廷臣及內廷翰林。以春勝聯句。  

○御紫光閣、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宴。賞賚有差。  

○賞扈從五台蒙古王公等銀兩有差。  

○展賑奉天承德、遼陽、牛莊、熊岳、復州、金州、岫巖、鳳凰城、蓋平、興京、撫順、白旗堡、小黑山、十三處、上年被水旗民。  

○展賑直隸霸、保定、文安、大城、固安、永清、東安、宛平、涿、良鄉、雄、安、新安、任邱、十四州縣、上年被水災民。  

○貸山東章邱、鄒平、新城、東平、聊城、莘、陽穀、汶上、平度、昌邑、濰、膠、高密、濟寧、招遠、十五州縣、及東昌衛、上年被水災民耔種。  

○展賑安徽泗、盱眙、天長、五河、靈璧、五州縣、民坐各衛、上年被水被旱災民。  

○貸陝西西安、同州、鳳翔、邠乾、五府州所屬、及榆林、懷遠、葭、安塞、定邊、綏德、清澗、米脂、吳堡、寧陝、南鄭、城固、褎城、寧羌、西鄉、留壩、鳳、沔、洋、石泉、靖邊、神木、府谷、二十三廳州縣、上年被水被旱被雹災民耔種口糧。  

○展賑甘肅皋蘭、金、靖遠、隴西、會寧、安定、通渭、固原、鹽茶、靜寧、隆德、平番、靈、中衛、靈台、十五廳州縣、及花馬池州同、沙泥州判、紅水縣丞所屬、上年被水被旱災民。並貸耔種口糧。  

○乙卯。上詣大高殿行禮。  

○幸圓明園。  

○詣安佑宮行禮。  

○丙辰。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托津等奏到各摺。朕詳加披閱。所查河工敝□大竇各款。大半付之空言。河工連年妄用帑銀三千餘萬兩。謂無敝□大竇。其誰信之。朕特派托津等前往查辦。托津系國家重臣。初彭齡素稱敢言。茲於特交事件。如此將就了事。此後若別經有人告發。或參出實據。伊二人將何顏見朕乎。且伊等所奏提查工員帳簿。現在欽差到彼。工員帳簿。多系捏造。何足為憑。托津等不認真訪察。僅以查帳為據。焉能究出敝□大端。畢竟此三千餘萬帑金。原不盡歸侵蝕。其中何人浮冒、及何處妄興工段。濫用虛糜。系必有之事。著確查具奏。毋稍含混。至刻下河務情形。以清水能否暢出為第一緊要關鍵。伊等亦未詳悉奏明。目下清水甚弱。義壩堵閉之後。又曾蓄高若干。轉瞬糧艘北來。如湖水不能暢出。將用何浮送。朕節次降上

□日、不許再借黃濟運。伊等惟知頌聖。並雲俟陳鳳翔到任後遵上□日辦理。究竟不借黃濟運。應如何設法引出清水。或湖水實在微弱。則撥運事宜。亦應早為計及。豈竟互相推諉。坐待貽誤。此事著托津、初彭齡、松筠、吳璥、會同許兆椿、陳鳳翔、查勘水勢情形。熟商妥議。籌定辦法。迅速由驛覆奏。再松筠職任系兩江總督。河工不過兼轄。非其專責。如河工有須地方官員協力之處。伊幫同調遣。不致掣肘。其河員內有侵貪不職劣跡。伊據實糾參。若一切發帑辦工等事。轉不必以身獨任。致多牽礙。將此諭令知之。  

○丁巳。世祖章皇帝忌辰。遣官祭孝陵。  

○戊午。諭內閣、溫承惠奏、籌議阿哥出京沿途照料章程一摺。內稱東北兩路行宮、系馬蘭鎮總兵專管、西路行宮、系泰寧鎮總兵專管、請令該鎮接奉行知、即迎赴前途總查經理等語。阿哥出京。既有道將等隨赴沿途照料。其東北暨西路行宮。系馬蘭泰寧二鎮專管。該鎮等派員經理足矣。若必該二鎮親來迎赴。則遇朕鑾輅經臨。又何以加乎。該督此一條所議太過。不知大體。著傳上□日申飭。不准行。其餘添設弁兵堆撥、責成各該道將之處。俱著照所議辦理。嗣後每屆阿哥出京。禮部、太常寺、早為題奏。以便總理行營處先期咨會豫備。並徑行通永霸昌二道。俾免遲誤。  

○以巡防南河馬港口河岸新築長堤。添設淮海道一員。駐劄中河。以桃北、中河、山安、海防、四廳屬之。並設海安、海阜、同知兩員。守備兩員。把總兩員。協辦把總兩員。河兵三百七十五名。堡夫一百二十五名。並移海州州同、阜寧縣縣丞、分駐南北兩岸。鑄給印信。從欽差湖廣總督馬慧裕等請也。  

○己未。享太廟。遣皇三子綿愷恭代行禮。  

○遣官祭太歲之神。  

○庚申。以四川綏寧協副將張績、為山西大同鎮總兵官。  

○辛酉。立春。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壬戌。諭內閣、同興奏、接辦喻李氏一案、究出承審委員有意誘翻、以致葉秀誣認正凶各情、據實參奏一摺。湖北應山縣民婦喻李氏控案。上年據汪志伊奏、從前胡紹德之死。訊非喻春毆斃。系縣民葉秀圖財謀命。該縣知縣錢丙曜、將喻春非刑逼認。問擬斬決。當將錢丙曜及承審各員、分別革審。復因贓據凶仗、及要證程金、均在未獲。迄未定讞。案關重大。經朕特降諭上□日、令同興詳悉審究。今據同興奏、現將要證程金緝獲、親提研訊、則從前喻春之搶奪殺人、不為無據、而葉秀此時之誣認正凶、全系委員有意誘翻、現據查出劉曜庚、賈鈵、二人於提訊葉秀時提發擰耳、令其直跪至一日夜之久、葉秀情急妄供、該同知等隨給與酒食、用言開導、並誘以殺人不過軍罪、將圖財害命挑線售賣各情、逐層領說、葉秀遂照依供認、該委員復常賞給錢物、是以該犯安心直認、全不翻供、其見證褚兆漋等、亦經該委員等押令在雪地內日夜長跪、並將程楚揚打落二齒、始隨同附和、驗視屬實等語。該同知等種種誘翻逼拷。殊出情理之外。汪志伊前奏。不無偏聽周內。亟須徹底究訊。以期水落石出。此案著交同興一手審明。若汪懤伊有授意屬員情節。迅速先行嚴參具奏。俟定擬後、再來京陛見。前赴貴州新任。所有原審之武昌府同知劉曜庚、施南府同知賈鈵、著革職。其會審之鄖陽府知府劉坤、亦著解任一併交該撫提同嚴審定擬。如審訊確實。著查明從前汪志伊原參之知府雙慶等、奏請開復。案經屢翻該撫當虛衷研鞫。無枉無縱。以成信讞。  

○癸亥。諭內閣、昨因馬譚氏母女二命被害一案。正凶日久未獲。經吏兵二部將十一年及十二年以後歷任文武各員、開單進呈。惟各員名下未經註明系何處分復命軍機大臣、將本管地面承緝督緝、城內關廂協緝督緝各武職、暨五城關廂外督協緝各文員、查明具奏朕詳加酌核。除本管地面十一年失事在任各員業經降調外。其節經議處改為降二級留任之保祥等四員。又失事以後十二年陸續到任部議實降改為降二級留任之額勒金泰等六員。均無庸另議。其在十二年十二月以後陸續到任之卓佛霍等三員。從前部議實降、改為降二級留任。著再加恩改為降一級留任。其自十一年十二月以後城內關廂、及五城關廂外文武各員處分。本所應得。但念究非本管地面可比所有該員等處分。著與十二年十二月以後在任文武各員。一併施恩。俱著全行開復。該員經此次寬免之後。務宜各矢天良。上緊查緝。如本管地面有能弋獲正凶者。不但開復處分。並當格外優獎。其業經開復各員。一經拏獲。即予升擢。無得視為海捕具文。怠忽從事。因循疲玩。終無結案之時。成何事體。此後步軍統領、五城、順天府、每屆三月具奏一次。亦不必自請處分。惟當督飭弁兵番役等一體踹緝。期於必獲。副朕超雪沉冤連年縈系至意。  

○甲子。上御奉三無私殿。賜皇子親藩等宴。  

○御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外藩使臣等食。至丁卯皆如之。  

○乙丑。上詣安佑宮行禮。  

○御正大光明殿。賜朝正外藩等宴。作樂賜酒。如除夕儀。  

○丙寅。上御正大光明殿。賜大學士尚書等宴。  

○戊辰。上還宮。  

○以下辛祈谷於上帝。自是日始齋戒三日。  

○己巳。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德文、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鑲藍旗護軍統領扎克塔爾為正黃旗護軍統領。以三等侍衛富蘭、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已革正白旗護軍統領瑞齡、為鑲藍旗護軍統領。  

○庚午。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辛未。祈谷於上帝。上親詣行禮。  

○詣恩佑寺行禮。  

○幸圓明園。  

○刑部奏、議覆湖北民婦張羅氏令伊媳取砒乘閒服毒一案。得上□日、此案張羅氏起意尋死圖賴王家澤。令伊媳陳氏取砒。伊媳不肯前往該氏即誆稱、止系攜砒至王家澤家恐嚇。並非真正服毒。伊媳始行取砒。該氏復將伊媳遣開。乘閒服毒。及伊媳知覺當即泣喊灌救。是張羅氏服毒身死。實為陳氏所不及知。且張羅氏毒發未死之前。業將自行起意尋死圖賴、及誆伊媳取砒各情。向伊夫妾賀氏言明。並有賀氏不必責怨伊媳等語。眾所共聞。所有陳氏問擬凌遲處死之處。著改為斬監候、歸入本年秋審服制冊內辦理。  

○諭軍機大臣等、陳鳳翔奏、查明湖河水勢高低尺寸、並趲挑運河情形一摺。此時扼要機宜。全在蓄清敵黃四字。湖水得蓄高之效。始能全力敵黃。黃水無旁洩之時。自必迅流達海。如此不但以清刷黃。並可以黃刷黃。將來湖水匯黃東注。奔流湍急。河槽愈刷愈深。則黃水永無壅潰之虞。湖水永無泛濫之慮。即運河之淤墊。更當不挖自除。而其辦法、全在堤堰堅固。多蓄清水。實為至要關鍵。陳鳳翔惟當力遵朕訓。即朕亦非懸度臆揣而得。實緣恭繹列祖列宗聖訓。敬考前謨。歷著成效。若舍此不遵。又將憑何辦理。勉之望之。將此諭令知之。  

○壬申。添設直隸建昌赤峰二營都司千總把總外委各一員。額外外委各二員。兵各二百名。朝陽營守備千總把總外委一員。額外外委二員。兵一百五十名。並於建昌、赤峰、朝陽、三營所轄境內要區。每營添設三汛。每汛各添設千總一員。額外外委二員。兵六十名。移蔚州路參將駐八溝。管轄建昌赤峰朝陽三營。並歸提標統轄。熱河都統兼管。移八溝營都司駐蔚州路。仍歸宣化鎮管轄。裁清家口滴水崖都司。四海冶堡守備。從總督溫承惠請也。  

○癸酉。孝聖憲皇后忌辰。遣官祭泰東陵。  

○兩廣總督百齡、以病乞解任。命來京。為刑部尚書。調兩江總督松筠、為兩廣總督。以刑部尚書勒保、為兩江總督。  

○以禮部尚書福慶、兼正白旗蒙古都統。  

○甲戌。上幸萬壽山。  

○乙亥。諭內閣本日倉場侍郎奏、漕白糧分賠會議未為允協逐款陳明一摺。並恭錄原奏、及戶部原文呈覽。當經朕召對玉寧等、面加垂詢。所奏亦甚詳晰。此項陳粳米八千石。自嘉慶十年冬閒起至十二年九月止俱已搭放完竣奏銷在案。今議令自三年以後分賠。豈不於案外溢出。況事隔多年。今忽雲此八千石有敝□大。而又不能指出確據。又漕糧霉變之米。於十四年五月十八日高添鳳破案後。即經倉場侍郎以白糧既有虧短漕糧亦難憑信奏請次第清厘。面請另派大員。朕面諭汝二人即系新任。斷無回護。即派汝二人盤查。七月十七日開倉盤糧。九月二十二日完竣。曾將虧短霉變米數具奏。設使彼時派慶桂董誥盤查。具奏漕糧有敝

□大。即令盤查之人賠償。有是理乎。今議截至十四年七月十七日為止。分別追賠。是以查辦之人。代認分賠之咎。且與白糧以五月十八日高添鳳破案之日為止。辦理兩歧。至中西兩倉白糧。六月二十日始行盤竣。曾於是月十四十五等日、因大雨廒座滲漏。沾壞米石。經監督等呈報、該侍郎於六月二十六日具奏。並請派員勘估修葺。是米石沾壞在先。接任監督出具收管在後。今議令向接管各員分別追賠。則前任監督。轉得置身事外。殊未允當。以上三條。原議大臣董誥等、辦理未免草率。俱著明白回奏。所有各文卷。戶部俱有案可憑。前此查辦時。若系該司員有意隱匿、不行送看。並著查參具奏。毋稍回護。尋奏、陳粳米八千石。應遵上□日將十一年以前各員、免其賠補。其漕糧霉變之米。應照白糧一律自五月十八日截止、新任倉場玉寧等、無庸著賠。中西兩倉白糧。應仍在舊任監督等名下追賠。至全案冊檔。由戶部司員匯送。並無遺漏。臣等前議拘泥例案。應請交部議處。得上□日、著加恩改為察議。  

○丙子。諭內閣、勒保奏、懇將刑部郎中韓文綺、員外郎邱樹棠、帶往江南差委、酌量奏補一摺。在京部院大臣<⿱閒>任外省。前曾有上□日、不准將所屬司員奏請帶往。以杜營求之敝□大。茲勒保所請、若系伊曾經歷任地方如四川陝甘等省。則係為人擇官。不特不允所奏。尚當予以應得處分。念伊此次前赴江南。於該省情形素未閱歷。酌帶信實可靠之員。以資佐理。尚屬因公起見。亦不准隨帶兩員。著加恩准其將刑部員外郎邱樹棠、帶往江南差委。如果實心任事。總俟三四年後。遇有兩江知府缺出。奏請補用。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以兵部尚書劉權之、為國史館副總裁官。  

○戊寅。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朝鮮國王李玜、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進貢方物。賞賚筵宴如例。  

○暹羅國王鄭佛、遣使表貢方物。賞賚筵宴如例。  

○己卯。孝儀純皇后忌辰。遣官祭裕陵。  

○諭內閣、本日稽查甲米御史良輔、甘家斌等奏、稽查甲米章程一摺。披閱各條。尚屬可行。著照所請。將查米處所。移於朝陽門外路西。所有官房五閒。即為該御史等駐班之所。領米各車。每日限於己刻陸續趕到。如遲至未刻者。查取領放遲延職名議處。查米吏役。定為五名。由五城司坊各派一人。按月輪換。應需公費。交倉場侍郎照稽查俸米之例。於茶果項下動支。該御史等務須實力稽查。毋令日久生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