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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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伊犁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伊犁州自然資源局、伊犁州統計局
2022年4月13日

2018年9月,伊犁州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採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先後有1517名調查人員參與,匯集了707253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伊犁州直(不含可克達拉市和胡楊河市行政區域面積,含各縣市行政區域內團場面積)國土利用狀況。現將伊犁州直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1.耕地72.28萬公頃(1084.14萬畝)。其中,水田1.89萬公頃(28.31萬畝),占2.61%;水澆地58.54萬公頃(878.08萬畝),占80.99%;旱地11.85萬公頃(177.74萬畝),占16.40%。伊寧縣、察布查爾縣、新源縣、昭蘇縣4個縣耕地面積較大,占全州耕地的59.24%。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1.05萬公頃(915.73萬畝),占全州耕地的84.46%;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68萬公頃(145.23萬畝),占13.40%;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3萬公頃(22.89萬畝),占2.11%;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0.13公頃(2851.95畝);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39公頃(95.85畝)。

2.園地4.52萬公頃(67.73萬畝)。其中,果園4.23萬公頃(63.46萬畝),占93.70%;其他園地0.28萬公頃(4.27萬畝),占6.30%。園地主要分布在霍爾果斯市、伊寧縣、霍城縣和察布查爾縣,占全州園地的73.60%。

3.林地71.40萬公頃(1070.93萬畝)。其中,喬木林地49.38萬公頃(740.69萬畝),占69.17%;灌木林地19.54萬公頃(293.05萬畝),占27.36%;其他林地2.48萬公頃(37.20萬畝),占3.47%。特克斯縣、新源縣、昭蘇縣和尼勒克縣林地面積較大,占全州林地的62.31%。

4.草地333.06萬公頃(4995.97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317.79萬公頃(4766.80萬畝),占95.41%;人工牧草地5.69萬公頃(85.29萬畝),占1.71%;其他草地9.59萬公頃(143.89萬畝),占2.88%。草地主要分布在尼勒克縣、昭蘇縣、新源縣和特克斯縣,占全州草地的72.33%。

5.濕地5.06萬公頃(75.89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伊犁州占5個二級地類。其中,森林沼澤0.08萬公頃(1.18萬畝),占1.56%;灌叢沼澤1.07萬公頃(16.12萬畝),占21.24%;沼澤草地0.91萬公頃(13.72萬畝),占18.08%;內陸灘涂2.33萬公頃(34.99萬畝),占46.11%;沼澤地0.66萬公頃(9.88萬畝),占13.01%。濕地主要分布在昭蘇縣、新源縣、尼勒克縣和察布查爾縣,占全州濕地的68.45%。

6.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3.21萬公頃(198.11萬畝)。其中,城市用地1.47萬公頃(22.10萬畝),占11.16%;建制鎮用地1.84萬公頃(27.59萬畝),占13.93%;村莊用地8.31萬公頃(124.70萬畝),占62.94%;採礦用地1.03萬公頃(15.40萬畝),占7.77%;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0.55萬公頃(8.32萬畝),占4.20%,察布查爾縣、伊寧縣、新源縣和霍城縣占全州風景名勝區面積的63.81%。

7.交通運輸用地3.78萬公頃(56.67萬畝)。其中,鐵路用地0.14萬公頃(2.07萬畝),占3.65%;公路用地1.61萬公頃(24.10萬畝),占42.53%;農村道路1.98萬公頃(29.77萬畝),占52.54%;機場用地0.05萬公頃(0.69萬畝),占1.21%;港口碼頭用地0.63公頃(9.45畝);管道運輸用地27.30公頃(409.50畝)占0.07%。

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1.59萬公頃(323.86萬畝)。其中,河流水面3.98萬公頃(59.76萬畝),占18.45%;湖泊水面0.06萬公頃(0.93萬畝),占0.29%;水庫水面1.33萬公頃(20.02萬畝),占6.18%;坑塘水面0.53萬公頃(8.02萬畝),占2.48%;溝渠1.94萬公頃(29.13萬畝),占9.00%;水工建築用地0.13萬公頃(2.01萬畝),占0.62%;冰川及常年積雪13.60萬公頃(204.00萬畝),占62.98%。昭蘇縣、特克斯縣、尼勒克縣和新源縣水域面積較大,占全州水域的81.44%。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國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國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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