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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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
2019年3月27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前言[編輯]

2019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按中國傳統文化習俗,六十年一甲子,是值得紀念的日子。

六十年前的民主改革,對西藏地方和西藏各族人民而言,是一次新生,意義非同尋常。

六十年換了人間。民主改革是西藏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西藏從此廢除了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建立起全新的社會制度,人民實現了翻身解放,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各項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十年創造美好。民主改革為西藏開闢了光明的發展前景。在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勇於進取,頑強拼搏,建設美好家園,把貧窮落後的舊西藏建設成了經濟繁榮發展、社會全面進步、生態環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

六十年團結奮進。經過民主改革,西藏各族人民與全國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和衷共濟,建立起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在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鬥爭中,西藏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經受住了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鑄牢了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六十年偉大跨越。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西藏社會實現了由封建農奴制度向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性飛躍,西藏發展實現了由貧窮落後向文明進步的偉大跨越。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西藏各族人民正與全國人民一道,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闊步前進。

一、黑暗的封建農奴制度[編輯]

歷史上,西藏長期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上百萬農奴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境地。

——三大領主剝奪了農奴的一切權利[編輯]

舊西藏法律將人分為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農奴的人權被領主階級所剝奪。地方政府完全被官家、貴族和寺廟上層僧侶(又稱「三大領主」)所掌控,各級官員由上層僧侶和世俗貴族擔任。有的大貴族官員的子弟一出生就獲得四品官階,十七八歲就可出任政府重要職務。中小貴族的子弟經俗官學校學習後,即可進入地方政府任職。僧官大部分由貴族出身的喇嘛擔任。廣大農奴處於社會最底層,毫無地位可言。

——三大領主共同掌握對農奴生殺予奪大權[編輯]

三大領主以野蠻、殘酷的刑法維護封建農奴制度,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設置司法機構和法庭,除官府所設監獄外,每一個較大寺廟和貴族都設有監獄或私牢,可以自備刑具,私設公堂,懲罰農奴,進行判決、鞭撻、拷問,給農奴戴上鐐銬、枷鎖。大量藏文檔案清晰記載着,割舌、割鼻、戴石帽、剁手足、剜眼、抽筋、剝皮、投水,甚至投入蠍子洞等幾十種酷刑。拉薩大昭寺北面的「朗孜廈」,曾經是舊西藏拉薩的司法機構,被稱為「人間地獄」,常借實施酷刑和屠殺之機,為噶廈地方政府和寺廟中的上層人士提供「念心咒」用的祭品,如人頭、人皮、人肉、人心、人腸等。

——三大領主集中占有以土地、牧場為主的生產資料[編輯]

據1959年民主改革前統計,在西藏約330萬克(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克約合1畝)土地中,官家占有128.37萬克,寺院和上層僧侶占有121.44萬克,貴族占有79.2萬克,占有比例高達99.7%。邊遠地區有極少數的自耕農,占有約0.3%的耕地,大部分牧場也被牧主所控制。當時廣大農奴流傳着這樣的歌謠:「即使雪山變成酥油,也是被領主占有;就是河水變成牛奶,我們也喝不上一口。」

——三大領主對農奴的人身控制和奴役極其殘暴[編輯]

在領主土地占有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身依附關係,受到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強力保護。噶廈地方政府規定,農奴只能固定在所屬領主的莊園內,不得擅自離開,絕對禁止逃亡。噶廈地方政府和達賴喇嘛還多次發布不准收留逃亡農奴的文告。三大領主依靠對土地的絕對占有,掌握着農奴的生死婚嫁。領主還把農奴當作私有財產,隨意用於賭博、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農奴如果逃亡,就會被處以斷足、鞭笞等懲罰。三大領主不僅對廣大農奴進行人身控制,還通過烏拉差役對其進行殘酷奴役,以和平解放前攝政達扎的達隆絳莊園為例:莊園共有土地1445克,所屬農奴全勞動力和半勞動力計81人,全年共支內差11826天,外差9440天,內外差共計21266天,每個勞動力平均要支應262.5天的烏拉差役,約占全部勞動量的72%。

——三大領主對農奴進行野蠻的苛捐雜稅盤剝[編輯]

在舊西藏,三大領主占有絕大部分生產資料,對廣大農奴採取非人的壓榨和剝削。僅噶廈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就達200多種。農奴為了活命,不得不頻繁舉債,欠債的農奴占農奴總數的90%以上。農奴所負的債務有新債、子孫債、連保債、集體攤派債等等,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輩輩欠下、永遠還不清的子孫債。當時流傳一首民謠:「爺爺的爺爺欠下的債,爸爸的爸爸沒有還清,到了兒子的兒子那輩,連利息的利息也還不完。」根據1959年至1960年民主改革的統計,西藏共廢除高利貸1690萬克糧(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克約合14公斤),1400多萬品藏銀(西藏民主改革前計量單位,1品約合50兩藏銀)。如果與1958年西藏全年的糧食總產量1250萬克相比,民主改革所廢除的高利貸已經超過了一年糧食的總產量。

——三大領主利用宗教對社會進行嚴密的精神控制[編輯]

三大領主宣揚「極樂世界」和「來世幸福」控制農奴的精神思想,使其安於被奴役的命運。1913年進藏的日本人多田等觀在《入藏紀行》中寫道:「西藏人的想法完全是宗教性的,他們認為自己罪孽深重,認為達賴喇嘛為了挽救他們才課以重稅。他們還認為今世如能減輕罪惡,來世就能幸福。」著名藏學家王森、王輔仁在《廢除西藏喇嘛寺廟的封建特權和封建剝削》一文中揭露:「從1958年到1959年春,僅在拉薩西郊一個佛堂里,為了念經放咒,就先後向一個管事頭人索要過整人頭27個,人頭蓋骨6個,人腿骨4根,整張人皮1張,人屍1具,人腸14捆,人肉8塊,人血9瓶。」對於舊西藏的這種社會狀態,1940年前來主持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的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有深入的觀察,他在《奉使辦理藏事報告書》中寫道:「各級各等之人員,對於本身所屬階級視為前生命定,行之若素,即極下賤者,亦甘之若飴。」三大領主壟斷了精神文化生活,凡與其利益或觀念相違背的思想文化,均被視為異端邪說。近代著名藏族學者根敦群培揭露僧人的腐敗與墮落,提倡藏傳佛教改革,為噶廈地方政府所不容,遭到囚禁和迫害。

二、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編輯]

農奴制是封建社會最殘酷的奴役形式,無論從經濟的發展、政治的民主,還是從人權的保障角度來審視,農奴制都是野蠻落後的社會制度。時至20世紀50年代,封建農奴制度的存在完全背離人類歷史發展潮流。這樣一種制度是文明的恥辱,註定要被歷史拋棄。

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具有人身依附關係的奴隸制、農奴制在世界上大多數地方都存在過。近代以後,隨着新思想和啟蒙運動的出現,奴隸制、農奴制已被認為是落後過時的制度,廢奴或廢奴運動開始在一些國家出現,敲響了奴隸制、農奴制滅亡的喪鐘。隨着歐美資產階級革命的興起,法國、英國、俄國、美國等陸續廢除奴隸制、農奴制。法國大革命後,法國於1794年宣布廢除奴隸制。1807年、1833年,英國先後通過《廢除奴隸貿易法案》和《廢除奴隸製法案》。1861年,俄國以自上而下的和平改革廢除了農奴制。1865年,美國聯邦政府憑藉南北戰爭的勝利,以憲法修正案的形式廢除了奴隸制和強制勞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剛剛從大戰硝煙中走出的世界,正迎來一個新的發展時代,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成為人類社會的崇高追求。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確指出:「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1956年,聯合國專門通過了《廢止奴隸制、奴隸販賣及類似奴隸制的制度與習俗補充公約》,要求各締約國採取一切實際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漸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廢除。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開啟了中國歷史的嶄新時代。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新生的人民共和國建立起全新的社會主義制度,人民當家作主。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以下簡稱《十七條協議》),正式宣告西藏和平解放。新中國成立伊始,鑑於中國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特別是一些地方的特殊情況,1954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劉少奇在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說:「現在還沒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數民族地區,今後也可以用某種和緩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後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1953年新疆徹底廢除了殘餘的封建農奴制(伯克制)。1956年開始,甘肅、四川、青海等省藏區也陸續進行民主改革。在雲南,通過和平協商的辦法於1956年廢除了傈僳族、景頗族、佤族的家長奴隸制和永寧摩梭人的奴隸制,1958年又廢除了寧蒗小涼山彝族奴隸制和迪慶藏族地區的封建農奴制。1956年初至1957年底,四川省涼山彝族聚居區開展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度。廢除農奴制已成為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社會發展的大趨勢。然而,此時的西藏依然延續着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受到嚴重阻礙。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使西藏生產長期處於停滯狀態[編輯]

直到20世紀50年代,西藏的農業仍停滯在粗放耕作甚至「刀耕火種」的原始生產方式,普遍使用木製農具,平均產量僅有種子的四五倍,與幾百年前無多大區別。絕大部分吃、穿、用品都要靠個體或莊園的手工生產,毫無社會生機和活力。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生產關係已經與勞動主體形成尖銳矛盾和對立[編輯]

農奴主通過剝削農奴攫取的社會財富,除供養僧俗官員和蓄養奴僕外,其餘的全部用於驕奢淫逸的生活耗費。農奴辛勤勞作的成果被農奴主殘酷剝奪,深陷饑寒交迫的悲苦境地,失去了生活能力,不得不反抗和逃亡。

——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嚴重阻礙了現代科技文化的傳播發展[編輯]

由三大領主把控的西藏地方政權,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宣揚神權迷信,反對科學,嚴重阻礙了現代科學技術的傳播和運用。儘管統治集團也曾派貴族子弟到國外學習現代科學技術,但主要是為了滿足統治者自身享用,並不是為了學習先進,倡導科學。

和平解放後,在中央政府的努力下,西藏結束了內部長期混亂和紛爭,初步打破了西藏社會長期封閉停滯的局面,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出現新氣象,發生新變化。按照《十七條協議》,1951年10月解放軍入藏,1952年成立西藏軍區,擔負起保衛國家邊疆的任務。中央通過設立西藏工作委員會在拉薩及各地建立分支機構並開展工作。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同時存在着噶廈地方政府、班禪堪布會議廳和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等不同性質的政權組織。按照《十七條協議》規定:「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中央人民政府堅持「慎重穩進」方針和極為寬容的政策,積極爭取和團結愛國上層人士,耐心等待西藏地方上層統治集團自我改革。同時,針對西藏長期受到神權統治影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級組織和工作人員開展了耐心細緻的群眾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了「六年不改」的工作方針,贏得了愛國上層人士、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面對已經走到盡頭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十四世達賴喇嘛和西藏上層反動集團不僅不思改革,還極力維護這一制度,他們擔心改革不僅會使他們失去政教特權,還會失去巨大的經濟利益。

三大領主正是通過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聚斂了大量財富。據統計,民主改革前,十四世達賴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莊園、30個牧場,擁有農(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農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約合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銀200多萬兩,牛羊300頭,氆氌175卷。

三、徹底廢除封建農奴制[編輯]

依據《十七條協議》,和平解放初期,中國共產黨的西藏工作以上層統戰為主,以影響群眾為輔,而不是急於直接發動群眾進行改革。進藏人民解放軍和工作人員通過免費醫療和消除傳染疾病、興修水利、架橋修路、搶險救災、發放無息貸款、贈送良種農具、放映電影、以工代賑等方式,積極為群眾辦好事,開展了艱苦細緻的工作。在修築川(康)藏公路中,群眾認識到修路不是給解放軍支烏拉差役,也不是給老爺們當牛馬,而是真正為自己和子孫後代造福。覺木(現林芝市巴宜區境內)、則拉(現米林縣境內)等宗(縣)的民工說:「解放軍個個都像活菩薩,那些說解放軍壞話的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是混在我們藏族中的魔鬼!」

1954年7月,年楚河上游因冰川崩塌造成特大洪災,江孜、白朗兩宗淹死群眾91人,沖毀村莊170個,受災群眾1.6萬多人,淹沒土地6萬多克,死亡牲畜8000多頭(只)。災情發生後,中央立即撥款80萬銀元救災,江孜分工委和駐當地解放軍捨生忘死與洪水搏鬥,搶救受災群眾。當地駐軍和工作人員在供應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仍救濟災民口糧73萬多公斤,貸放種子56萬多公斤,無償發放農具折合銀元1.5萬餘元,帳篷布2.8萬米,幹部戰士捐獻衣物和現金合計折合銀元10萬多元。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黑河(現那曲市色尼區)發生重大雪災時,西藏地方政府不但不救災,反而催逼牧民交租,並且不准減免。當雄宗頭人甚至阻止黑河分工委下發青稞和茶葉救濟災民。這些事例使群眾加深了對共產黨、解放軍的認識,體會到只有廢除封建農奴制才能過上新生活。

通過新舊對比,人民群眾日益覺醒,有些農奴已不甘於受壓迫和剝削,有的憤然掙脫農奴主的控制而逃離。據曾經是農奴主的家奴、後來擔任高級幹部的巴桑回憶,她十多歲就為農奴主做苦役,15歲那年,實在不堪忍受農奴主的毒打,逃出了莊園。1956年,朗宗和邊壩宗100多位農民自發組織起來,開會擁護民主改革。1956年7月25日,拉薩林周的65位農民給十四世達賴喇嘛呈遞一封按有65個手印的聯名信,信中說:「我們都是種地的農民,比任何人都更焦急地盼望實行改革。」

通過新舊對比,西藏部分上層人士也開始擁護改革。自1952年,西藏工委陸續組織西藏地區的致敬團、國慶觀禮團、參觀團、佛教代表團等幾十個團體到內地參觀。各團成員親眼見到祖國內地的迅速發展,一部分愛國上層人士在思想深處發生重大變化,逐步消除了對改革的顧慮。

據堆龍德慶區旁村村民回憶:1956年,政府邀請西藏的莊園主到內地參觀,由於受到了教育和鼓勵,有一位名叫加察·格桑西熱的莊園主回來後,決定把土地分給農奴,並給他們自由。1956年,以大貴族出身的唐麥·貢覺白姆為團長的西藏婦女參觀團第一次到內地參觀,返藏後向拉薩郊區的農民宣傳民主改革能給人民帶來好處,宣傳民主改革的政策,促使西藏愛國青年聯誼會和愛國婦女聯誼會中許多成員主動擁護民主改革。

1957年9月,江孜發生頭人本根卻珠毒打農奴出身的旺欽平措事件,時任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阿沛·阿旺晉美聞聽此事非常氣憤,明確說道:「西藏人民肯定要走社會主義道路,而且肯定要實行民主改革,這不僅是西藏人民發展政治、經濟、文化等事業和走向幸福道路所需要的,也是人類向前發展的必然規律,是任何逆流都阻擋不住的。」

大貴族宇拓的女兒桑林·次仁白珍,1952年為進藏解放軍教授藏語文,不畏反動上層分子的威脅和恫嚇,「堅信西藏人民總有一天能夠擺脫封建農奴制度的壓迫剝削,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一個人民群眾自己的政權」。

隨着人民群眾覺悟的提高以及上層人士發生的積極變化,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為了不失去既得利益,永遠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一些人不惜以發動叛亂來阻擋社會進步。

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中的上層反動分子,違背歷史潮流和西藏廣大人民的意願,公然撕毀《十七條協議》,發動全面武裝叛亂。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果斷決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和徹底平息叛亂,同時堅決放手發動群眾,實行民主改革。

西藏民主改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腐朽的社會形態被進步的社會形態替代的必然結果。民主改革在農村、牧區、寺廟、城鎮等陸續展開。

在80萬人口的農業區,通過充分發動群眾,第一步實行「三反雙減」,即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反對人身依附和減租、減息;第二步分配土地,徹底摧毀封建農奴制度。世世代代受盡剝削和奴役的農奴獲得了自由解放,分得了280多萬畝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當熊熊烈火燒掉契約和債據時,翻身農奴載歌載舞,慶祝翻身解放的光輝節日。1960年初,20萬戶西藏農戶拿到了土地證,由於實行「誰種誰收」「減租減息」和廢除舊債等政策,勞動人民所得的經濟利益折合糧食達十億多斤,平均每人可得1500多斤。乃東縣克松谿卡68歲的次仁卓嘎說:「我們支了一輩子烏拉,過去從沒敢想過自己有一塊土地,整天擔心的就是挨餓。人民政府現在給我們分了地,再也不怕挨餓了。」廣大翻身農奴高興地說:「達賴的太陽照在貴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陽照在我們窮人身上;現在,貴族的太陽下山了,我們的太陽升起來了。」

在28萬人口的牧業區,廢除了牧主的封建特權,主要實行「三反兩利」,即反對叛亂、反對烏拉差役、反對人身依附,實行牧工、牧主兩利。沒收參加叛亂領主和牧主的牲畜,分給原牧放者及貧苦牧民,對未參加叛亂的實行「不鬥、不分、不劃階級」的政策,牲畜仍歸牧主所有。這些保護措施,把封建的主奴關係改變為僱傭關係,調動了牧工保護牲畜和發展牲畜的積極性,也調動了牧主發展牧業和經營牧業的積極性,基本上達到了人畜兩安,克服了因叛亂分子大量宰殺牛羊造成的困難,牧業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當雄草原上的牧民唱道:「過去,當雄草原是我們自己的。後來,被色拉寺霸占了,從此,活人好像進了地獄。如今,新政府頒發了新的法令,我們選舉了自己的領導人,美麗的當雄草原,又回到了我們自己的手裡。」

在寺廟,中國共產黨始終採取穩慎和穩妥的辦法,實行「三反三算」,開展反對叛亂、反對封建特權、反對封建剝削,算政治迫害賬、算階級壓迫賬、算經濟剝削賬運動,徹底廢除寺廟的封建特權和封建剝削壓迫制度,實行政治統一、政教分離,堅決打擊披着宗教外衣的叛亂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保護愛國守法寺廟,建立寺廟民主管理制度。對未參加叛亂的寺廟所占有的生產資料,同樣採取贖買政策。民主改革中,眾多的僧尼自願還俗返家。民主改革完成後,西藏保留了寺廟553座,留寺僧尼7000多人,基本滿足了當時信教群眾宗教生活需要。

在城鎮實行「四反雙減」,發動群眾開展反叛亂、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剝削、反封建特權和減租、減息運動,對未參加叛亂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所占有的土地和多餘生產資料等進行贖買。實行保護工商業的政策,執行叛與未叛區別對待的政策,保護工商業者利益,組織貧困市民、遊民,恢復商業和自由交換,保障了城鄉供應,保證了社會秩序的迅速恢復和經濟生活的正常進行。同時,認真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對反帝愛國、接受民主改革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分別安排適當的工作和生活。

四、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編輯]

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使西藏社會制度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實現了歷史飛躍。通過改革,百萬農奴翻身解放,獲得了人身自由,成了新社會的主人。改革的全面完成,為在西藏建立社會主義制度打下了堅實基礎。

——百萬農奴翻身解放獲得人身自由[編輯]

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農奴不再被當作農奴主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農奴主對農奴的人身占有失去賴以存在的基礎。

民主改革砸碎了侵犯農奴生存、婚嫁、流動、居住、勞動、人身自由、人格尊嚴、接受教育等權利的制度枷鎖,百萬農奴實現了真正的人身解放。美國著名作家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在《百萬農奴站起來》一書中記錄了受訪農奴對獲得人身自由的描述:「我原來總想送兒子上學識字,學點手藝,如裁縫什麼的,可在過去是不可能的。如今他已在內地上學了,將來回來,會成為有技術的工人,他再也不用像我那樣,被繁重的負擔壓彎了腰。」

民主改革廢除了寺廟的一切封建特權。僧尼獲得了平等權利和自由掌握自己命運的權利,許多處於底層的僧尼衝破束縛,還俗返家。僅甘丹寺就有300多名要求回家或就地還俗的僧人,政府按照路途遠近分別發給足夠的路費和安家費。同時,將要求參加工作的13名青年僧人介紹到拉薩百貨公司當售貨員,選送了一些年幼的僧人去學校讀書。對於願意繼續留在甘丹寺的312名僧人,做了保障日常生活的安排。民主改革還廢除了寺廟向宗(縣)、谿卡(莊園)、部落攤派僧額的制度,禁止寺廟強迫群眾當僧人。

——建立人民政權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編輯]

1959年3月28日,國務院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與此同時,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也相繼被撤銷和結束工作。自此,西藏結束了幾種政權並存的局面。在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的領導下,西藏各級人民政權逐步建立。1959年7月中旬,西藏第一個鄉級農會凱松農民協會和第一個縣級農會乃東縣農民協會先後成立。昔日的農奴當選為農會主席和農會委員,帶領廣大群眾進行民主改革。到1960年底,西藏建立鄉級政權1009個,區級政權283個,縣級政權78個,專區(市)級政權8個,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達到1萬多人,4400多名翻身農奴成為基層幹部。1961年下半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獲得翻身的廣大農奴徹底改變了昔日「會說話的工具」的地位,第一次以主人翁的姿態登上西藏的政治舞台,成為新西藏的主人,開始享有憲法和有關法律所賦予的舊社會所沒有的最廣泛的民主權利,以高漲的政治熱情投入到選舉工作中,選舉產生了基層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在西藏歷史上,首次實現了通過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民主選舉產生各級地方政權。到1965年7月,普選工作基本完成,普選出的2600多名人民代表中,貧困農奴就有2200人。江孜縣的選民把選民證稱作「當家作主證」,把選舉看成一件大喜事,積極主動地參加人民代表的選舉工作。

1965年8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五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提出成立西藏自治區的議案。1965年9月1日至9日,西藏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成立了西藏自治區,選舉產生了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阿沛·阿旺晉美當選為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一大批翻身農奴擔任了自治區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職務。西藏自治區及其自治機關的成立,實現了西藏社會制度從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制度的歷史性跨越,標誌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權,開始全面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979年,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的規定,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自1978年以來,西藏依法進行了11次鄉級、10次縣級和8次設區的市級以上的人大代表選舉。西藏各族人民直接選舉縣(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這些代表又選舉出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西藏各族人民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管理國家事務和地區事務的權利。目前,西藏自治區有35963名各級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92.18%。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從法律上制度上保證和發展西藏各族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保持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維護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據統計,自治區成立以來,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規和作出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300餘件,切實履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權,自治區各方面工作已經實現有法可依,推動法治西藏建設取得巨大成就。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順應人民群眾的政治意願,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立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以紀念西藏百萬農奴翻身獲得解放。

——充分保障各族人民參政議政的權利[編輯]

為切實保障社會各界參政議政權利,1959年12月,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成立。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依法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在西藏民主改革、社會主義建設、改革開放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僅政協第十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就圍繞西藏制定實施「十三五」規劃、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等方面共提出提案2401件,立案2347件。在西藏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中,各階層廣泛參與,充分發揮作用。如政協第十一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518個委員中,宗教界(佛協)80人,排名第一;民族界64人,排名第二。

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也不斷發展和完善。民主改革後,西藏各級人民政權相繼建立。1980年,西藏全區開展了鄉級直接選舉,1984年後擴大到縣。1987年,西藏自治區作出《關於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決定》和《關於加強農牧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決定》。經過多年探索,西藏逐步發展形成了農牧區基層民主制度。農村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城市社區全部建立了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居委會等社區組織,為社區居民自治提供了充分的組織保證。在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廣泛推行。截至2018年底,全區有基層工會組織5756個,工會會員497082人。

通過民主改革,西藏社會各界人士有了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1959年7月,區、地兩級行政機關含上層人士565人,其中貴族、官員和宗教界人士415人。在後來的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中,曾有兩位副主席吉普·平措次登和拉巴平措,都出生在吉普莊園,但在舊西藏,前者是農奴主,後者是農奴,而在人民政府里都當選為自治區副主席,成了共同參與人民政府決策的同事。民主改革使婦女獲得了政治權利,廣大婦女通過參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擔任各級領導幹部、成立婦女組織等積極參政。擔任全國婦聯副主席的巴桑和中國文聯副主席的才旦卓瑪,是婦女界參政議政的典型代表。就連出生在拉薩一個大貴族家庭、曾擔任西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的唐麥·貢覺白姆都說:「在舊社會封建農奴制度下,連地方政府噶倫的夫人,在政治方面都沒有過問的權利,那都是男人的事情。西藏和平解放以後,男女平等了,女人也有權利了,這方面變化很大。」

五、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編輯]

民主改革不僅廢除了封建人身依附關係,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而且變農奴主土地所有制為農民土地所有制,使農奴擁有了自己的生產資料,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伴隨着國家改革開放進程,西藏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逐步與全國同步,西藏各族人民不斷享有日益豐富的現代文明成果。

——極大地提高了生產力發展水平[編輯]

民主改革使翻身農奴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土地、農具、牲畜等生產資料,發展生產的激情、創造財富的活力前所未有地迸發出來,西藏農牧業生產得到長足發展。按可比價格計算,西藏的生產總值1960年比1959年增長45.8%,人均生產總值增長42.9%,均為歷史最高。1959年冬至1960年春,農業區修水渠長達1500公里,修整水池300個,擴大了灌溉面積37萬餘畝。1960年又修水渠5000公里,水庫、水塘1500個,灌溉面積進一步擴大。1959年冬至1960年上半年,西藏共積肥料110億公斤。到1960年春,農區耕地面積擴大到273萬畝,比1959年增加了30萬畝。農業生產的大發展,使農牧民群眾的生活顯著改善。以乃東縣(今乃東區)克松鄉為例,民主改革初期,全鄉119戶中有90多戶缺口糧,到1964年不僅全鄉農戶家家有足夠口糧、種子和飼料,而且95%的人家有了餘糧。到1961年底,西藏牲畜存欄總數超過了平叛前的最高水平,達到了1206萬頭(只)。

在分得生產資料的基礎上,國家還為分得土地的農民配備了生產工具,無償撥給農牧民366957件鐵製農具。之後的幾年內,政府向農牧民發放了幾十萬件鐵製農具,並且在拉薩、昌都、日喀則、江孜、澤當和林芝等地新建了小型農具製造廠。

隨着民主改革的完成,中央政府立足西藏實際提出了「穩定發展」的方針。1961年「農村26條」和「牧區30條」下達後,受到廣大幹部群眾的衷心擁護。據統計,到1965年西藏糧食總產量達到29萬噸,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長66.1%;牲畜存欄總數達到1701萬頭(只),比1958年增長54.1%。這一時期,西藏的交通、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也取得重大進展。到1965年,西藏公路總里程達14721公里,是民主改革前的2.6倍,西藏90%以上的縣有了公路,僅拉薩市區就新修了8條柏油路,95%以上的居民用上了電燈;西藏小學達1822所、在校生66781人,中學4所、在校生1359人,中等專業學校1所,高等學校1所;專業文藝團體和電影放映單位133個;醫療機構發展到193個、床位數增加到1631張、衛生人員增加到2947人,分別是民主改革前的3.1倍、3.4倍和3.7倍。1966年,林芝毛紡廠建成投產,是西藏歷史上第一座現代化毛紡企業。1965年,中尼公路建成通車。1973年,滇藏公路通車。

——實現了經濟結構根本性轉變[編輯]

經過60年的奮鬥,西藏農牧業徹底走出了靠天吃飯、靠天養畜的困局,現代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含農林牧漁服務業)由1959年的1.28億元增加到2018年的134.14億元。糧食產量由1959年的18.29萬噸增加到2018年的104.9萬噸;糧食單產由1959年的1370公斤/公頃提高到2018年的5688公斤/公頃。農牧業特色產業從小到大、快速發展,具有西藏高原特色的農牧業品牌建設成效顯著,建成了一大批優質糧油生產、無公害蔬菜種植、標準化奶牛規模養殖、特色藏豬藏雞養殖、絨山羊養殖等特色產業基地。

現代工業從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經過60年的發展,西藏已建立起一個包括能源、建材、機械、採礦、輕工、食品加工、民族手工業、藏醫藥等20多個門類的現代工業體系,並告別傳統的生產模式,逐步達到現代化水平。工業增加值從1959年的0.15億元增加到2018年的114.51億元。

經濟總量實現了巨大飛躍。2018年,西藏全區生產總值1477.6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1959年的1.74億元增長了約191倍。經濟結構持續優化,第一產業增加值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1959年的73.6%下降到8.8%,第二、三產業比重分別上升到42.5%和48.7%。

第三產業蓬勃發展,全域旅遊快速推進。2018年接待遊客3368.73萬人次,實現旅遊總收入490.14億元,10多萬農牧民藉助旅遊業增收致富,世界旅遊目的地建設成效初顯。商貿物流、金融保險、電子商務、物流配送等新業態發展迅速,正成長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全面推進了基礎設施建設[編輯]

舊西藏沒有一條正規的公路。和平解放後,西藏現代意義上的公路建設開始起步,國家在極度困難的條件下修建了青藏、川藏公路及通往各地區的較低等級的公路。民主改革後,迅速建設了新藏、滇藏、中尼等幹線公路,青藏、川藏公路也陸續鋪起柏油路面,並建成了拉薩至貢嘎機場的高等級公路。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公路、鐵路、航空為主體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截至2018年底,西藏公路通車里程達到9.78萬公里,其中高等級公路660公里;全區所有縣通公路;全區697個鄉鎮中579個實現通暢,696個實現通達;全區5467個建制村中2624個實現通暢,5457個實現通達。2006年,青藏鐵路格爾木至拉薩段建成通車,結束了西藏不通鐵路的歷史。2014年建成了拉薩到日喀則鐵路,拉薩到林芝鐵路現已進入鋪軌階段。

航空站和機場建設不斷推進。1956年,西藏建成首個簡易機場,現在已建成通航機場5個,開通國內國際航線92條,初步形成了以拉薩貢嘎機場為幹線,以昌都邦達、林芝米林、阿里昆莎、日喀則機場為支線的航空網絡。

和平解放前,西藏僅有一座125千瓦、僅供少數上層貴族且斷續發電的小水電站。1960年,納金水電站建成發電,拉薩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電燈。此後,羊湖、沃卡、查龍、金河、直孔、獅泉河、雪卡、老虎嘴、藏木、多布、果多、覺巴等水電站,羊八井地熱電站,大型併網光伏電站等相繼建成。以水電為主,油、氣和可再生能源互補的綜合能源體系基本形成。實現青藏、川藏電力聯網。城鎮供暖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冬,拉薩市城區首次實現了天然氣供暖,同時也滿足了居民生活用氣需求。截至2018年底,區內主電網延伸到62個縣(區),供電人口272萬人,其他地區通過小水電、光伏局域網、戶用光伏系統等方式初步實現用電人口全覆蓋。

六、推進了各項事業發展[編輯]

民主改革實現了西藏由封建農奴制度向社會主義制度的偉大跨越。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不僅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促進了西藏經濟發展不斷邁上新台階,而且極大地推動了西藏社會全面進步。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編輯]

60年來,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條件全面改善,幸福指數大幅提升。民主改革前,廣大農奴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民主改革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7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0元。持續推進農牧民安居工程、民房危房改造、抗震加固、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扶貧搬遷、小康村建設、城鎮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全區城鄉群眾普遍住上安全適用房屋。積極推進能源結構改善,拉薩、那曲、阿里、林芝等4地市所在地,9個縣城建成了集中供暖工程並陸續投入使用。越來越多的人過上了暖冬。全區鄉鄉通光纜、鄉鄉通寬帶,行政村通寬帶率達到85%,行政村移動信號實現全覆蓋。

現代化耐用消費品普及程度及檔次大大提高,冰箱、彩電、洗衣機、電腦、移動電話、家用汽車等消費品逐漸進入普通百姓家庭。廣播、電視、通信、互聯網等現代信息傳遞方式與全國乃至世界同步發展,已經深入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中。城鎮建設不斷推進,到2018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1%,以拉薩為中心、以市(地)所在地為支點,以縣城、邊境城鎮、特色文化旅遊城鎮為網絡的城鎮體系初步形成。

民主改革前,由於經濟落後、新生兒成活率低、醫療條件差、僧尼人口比重大等因素,西藏人口增長長期處於停滯狀態。經過60年的發展,西藏人口由1959年122.8萬人,增長到2018年343.82萬人,其中藏族人口占總人口的90%以上。西藏人均預期壽命從1959年前35.5歲,提高到目前的68.2歲。在國家統計局和中央電視台等聯合舉辦的「CCTV經濟生活大調查」中,拉薩市連續5年被評為「中國幸福指數最高的城市」。

——文化事業呈繁榮局面[編輯]

舊西藏,對於百萬農奴而言,文化生活極度貧乏。60年來,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全力保護和弘揚西藏優秀傳統文化,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使西藏文化事業實現了大發展、大繁榮,西藏各族人民享有更加豐富的文化生活。西藏先後建立起勞動人民文化宮、拉薩及各地區電影院,成立了西藏歌舞團、藏劇團、話劇團、各地市民族藝術團和75個縣(區)藝術團、2400餘支鄉村業餘文藝隊等文藝演出團體,深入到農村、牧區,為偏遠鄉村送去社會主義新文化。文化產品日益豐富,打造了《洗衣歌》《逛新城》《太陽的女兒》《共同家園》《六弦情緣》《天路》等一批文藝精品。大型實景劇《文成公主》、民族歌舞《幸福在路上》《尋找香巴拉》等一批文化產業演藝項目取得社會、經濟效益雙豐收,成為西藏文化旅遊的靚麗名片。截至2018年底,全區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達到97.1%和98.2%。基本實現市(地)有圖書館、縣有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鄉有文化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有文化室、農家書屋、電影放映室。全區文化產業年產值達46億元,國家、區、市(地)、縣四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園區)達234家。

藏語言文字得到保護和發展。藏語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廣泛應用。西藏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發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在司法程序中,對藏族訴訟參與人使用藏語文審理案件,法律文書也使用藏文。藏語文使用已步入信息化,藏文字符計算機編碼已通過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國家在保護和發展藏語言文字的同時,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關於「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的規定,在包括西藏等民族地區在內的全國各地公民中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得到繼承和發展。西藏先後制定了《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拉薩市老城區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西藏自治區布達拉宮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等大量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點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為保護優秀傳統文化提供了法律依據。文化遺產保護成效顯著。國家和自治區先後投入資金50多億元,對全區55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616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和建設。以拉薩老城區保護為例,拉薩市嚴格依法對有1300多年歷史的八廓街古城進行保護改造,統籌考慮民族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充分吸收融合和展現藏民族優秀歷史文化元素,聽取社區群眾、寺廟僧人、傳統藝人的意見和建議,多次組織群眾代表實地參觀指導活動,切實保護了拉薩的老城區文化。布達拉宮歷史建築群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藏戲、格薩爾和藏醫藥浴法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有國家級代表性項目89項、代表性傳承人96名,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460項、代表性傳承人350名。布達拉宮等4個單位列入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291函古籍列入全國珍貴古籍。

隨着西藏的日益開放,西藏文化也逐步走向世界。西藏文化周、中國西藏旅遊文化國際博覽會等成為向世界展示西藏優秀傳統文化的平台。西藏還派出各種藝術團組,到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進行演出、展覽和學術交流活動。

——教育事業實現了大發展[編輯]

在舊西藏,接受教育的絕大多數是貴族子弟,占總人口95%的農奴沒有受教育的權利,青壯年文盲率高達95%以上。民主改革後,昌都小學、拉薩小學、拉薩中學、西藏公學等規模迅速擴大,各個地區、縣陸續建起中學、小學,大部分鄉、部分村建起了小學。1961年,西藏第一所師資學校拉薩師範學校正式開學,此後,西藏大學、西藏農牧學院、西藏藏醫學院(現藏醫藥大學)、西藏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也相繼建立。目前,一套涵蓋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較完整的現代教育體系已經形成,各族人民受教育權得到充分保障。

民主改革後,國家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及西藏地方的有關法規,對學習、使用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出明確規定,建立起比較完備的雙語教學體系。目前,西藏所有農牧區和部分城鎮小學實行藏語和國家通用語言同步教學,主要課程用藏語授課。中學階段也同時用藏語和國家通用語言授課。

截至2017年,西藏共建成幼兒園1239所,小學806所,各級中學132所,高等教育院校7所,各級各類學校畢業人數從1959年的1.8萬人增加到53萬多人。內地辦學成效顯著,現有21個省市辦有西藏班(校),累計為西藏培養輸送中專以上人才3.6萬餘人。1985年,國家開始對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困難家庭子女實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基本學習費用)政策並18次提高標準,「三包」保障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12年起,西藏全面落實15年義務教育免費「三包」政策。2018年,西藏小學淨入學率和初中、高中、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分別達到99.5%、99.5%、82.3%和39.2%,人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55年。

——醫療衛生事業不斷發展[編輯]

經過60年的發展,西藏徹底擺脫了醫療衛生落後的局面,基本實現了與全國同步發展,各族人民健康權得到有效保障。醫療服務、婦幼保健、藏醫藏藥、疾病防控等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到20世紀70年代末期,原有的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全區性傳染疾病基本得到控制,各類傳染病、地方病發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下降。改善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工作穩步推進,自治區級、市(地)級醫院和71個縣級醫院陸續得到改擴建,覆蓋城鄉的自治區、市(地)、縣、鄉四級醫療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以農牧區醫療制度為例,西藏一直對農牧民實行特殊的免費醫療政策,以免費醫療為基礎,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家庭賬戶、大病統籌和醫療救助相結合的農牧區醫療制度全面建立。尤其是在黨中央的特殊關懷下,實施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工作,集結全國知名三甲醫院支援自治區人民醫院和七市(地)人民醫院,助推西藏醫療衛生事業實現加快發展。

藏醫藥得到有效傳承和發展。各市(地)、縣相繼成立藏醫院,並不斷規範藏醫診療標準。「十二五」(2011-2015年)以來,國家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整理了中國29個少數民族醫藥文獻資料150部,其中西藏承擔了20部藏醫藥文獻整理和10項適宜技術篩選工作。2018年,「藏醫藥浴法」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截至2018年底,西藏共有50所公立藏醫醫療機構,床位數達到2412張。

目前,以拉薩為中心,輻射全區城鄉的中醫西醫藏醫相結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全區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547個,床位16787張,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總數達到19035人,分別比民主改革前增長24倍、35倍和23倍。全區孕產婦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5000/10萬下降到2017年的102/10萬,嬰兒死亡率由430‰下降到10.38‰。

——社會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編輯]

舊西藏,即使在首府拉薩,都有大批無家可歸的乞討者。和平解放後,西藏工委曾通過發放救濟糧對生活貧困者進行救濟。民主改革後,西藏逐步建立起社會保險制度。目前,全區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大保險為主體的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建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數達370.7萬人次。2017年,全區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共計375331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共計532326人次,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共計842人,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共計14342人次,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共計30577人。各項社會保險政策不斷完善,全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待遇水平全國領先。加大了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力度。2017年,西藏74個縣(區)年滿60周歲的人都能領到基礎養老金,領取基礎養老金人數共計283647人。城鎮職工和居民醫療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30萬元、20萬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西藏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農村低保標準保持每人每年4450元,五保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940元。

七、加強了生態文明建設[編輯]

西藏地處地球第三極核心區。保護好西藏高原生態環境,對於保障全球生態平衡有着重要戰略意義。多年來,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始終把保護好高原生態環境視為頭等大事,持續推進有關工作。

——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編輯]

舊西藏,生產力發展水平極其低下,基本處於被動適應自然條件和對自然資源的單向索取狀態。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緊迫性凸顯出來。對此,從中央政府到西藏自治區政府都給予了高度重視。早在1975年,西藏自治區就成立了環境保護領導小組。1983年正式成立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此後,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法規制度建設不斷完善,西藏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發展軌道。目前,西藏陸續出台《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制定《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辦法》《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辦法》,並相繼出台了一批生態文明建設綜合性指導意見,如《關於建設美麗西藏的意見》《關於着力構築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等,為開展自然保護區建設、濕地保護區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水資源管理保護、水土保持、防沙治沙、退耕(牧)還林還草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等工作提供了法規依據。2017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出台《關於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推進國土綠化的決定》,對易造林地區按照「人均5棵樹,消除無樹戶、消除無樹村」的目標,大力推進全民植樹。

——生態保護區面積不斷擴大[編輯]

自1988年建立第一個珠峰自然保護區以來,西藏已建立47個各類自然保護區(國家級11個),保護區總面積41.22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35%;建立了22個生態功能保護區(國家級1個),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轉移支付縣達36個;建立了4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9個國家森林公園、22處國家濕地公園以及3個國家級地質公園。國家持續加大投入,對生態保護成本和發展機會成本實施生態補償。2001年以來累計兌現森林、草原、濕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等各類生態效益補償資金316億元。

——生物多樣性持續恢復[編輯]

西藏先後實施了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和「兩江四河」(雅魯藏布江、怒江、拉薩河、年楚河、雅礱河、獅泉河)流域造林綠化工程,生態保育效果顯著。目前,全區森林覆蓋率達到12.14%,森林面積1602.42萬公頃(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森林蓄積量22.83億立方米;全區天然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45.9%,天然草原面積8893.33萬公頃,濕地652.9萬公頃。西藏有141種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8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196種西藏特有動物物種、855種西藏特有植物物種、22種西藏特有鳥類物種,重要生態系統得到了有效保護。全區藏羚羊由20世紀90年代6萬餘只恢復到目前的20萬餘只,藏野驢由5萬多頭恢復到8萬多頭,黑頸鶴由3000餘只發展到8000餘只,野氂牛由7000餘頭上升到10000頭左右。

——人居環境顯著改善[編輯]

西藏持續實施了流域綜合治理、農村與城鎮人居環境改善、工礦污染防控等系列環境保護工程,組織實施江河湖庫水系連通綜合治理,積極開展那曲市水生態文明城市試點建設,有效保護了西藏的碧水藍天。西藏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在全國率先建設了江河源生態功能保護區,開展了對納木措、羊卓雍措等重點湖泊流域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在國家支持下,西藏不斷推進美麗宜居城鎮建設,進一步加快城鎮生活垃圾、污水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18年底,全區共建成106座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89座生活垃圾轉運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2241.9噸/日,轉運垃圾471.3噸/日;城鎮污水處理廠16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37.4萬噸/日,配套污水管網長度達903.42公里,縣城及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理率達91.38%,縣城及以上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61.17%。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不斷加強城鄉社區綠化美化,着力解決垃圾分類處理、噪音污染處理、污水排水、秸稈焚燒等問題。2010年以來共安排資金60.35億元,開展6223個村人居環境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改善了環境質量。目前,西藏主要江河湖泊基本處於天然狀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95.7%。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7.5%,珠穆朗瑪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在優良狀態,達到一級標準。

八、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編輯]

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西藏存在藏傳佛教、苯教、伊斯蘭教和天主教等多種宗教,在藏傳佛教內部還存在寧瑪、噶舉、薩迦、格魯等不同教派。經過民主改革,西藏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實行政教分離,恢復宗教的本來面目。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各種宗教、各個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護,實現了真正的宗教和睦。

——宗教活動正常進行[編輯]

目前,西藏有宗教活動場所1787處,住寺僧尼4.6萬餘人,活佛358名;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眾12000餘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餘人。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都按照自己的宗教傳統進行宗教活動。藏傳佛教寺廟學經、辯經、晉升學位、受戒、灌頂、誦經、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正常進行,每逢重大宗教節日都循例舉行各種活動。西藏自治區成功舉辦了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坐床20周年慶典、時輪金剛灌頂法會等大型佛事活動。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正常進行。完成對藏文大藏經的校勘出版,印製《甘珠爾》大藏經供給寺廟,滿足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學修需求。

——活佛轉世有序傳承[編輯]

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2007年,國家頒布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了活佛轉世。1992年,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批准了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的繼任。1995年,中國嚴格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經過金瓶掣籤,報國務院批准,完成了十世班禪轉世靈童尋訪、認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禪的冊立和坐床。2000年,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完成了第七世熱振活佛的坐床。2010年,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經金瓶掣籤認定,完成了六世德珠活佛的認定和坐床。截至2018年,已有91位新轉世活佛按宗教儀軌和歷史定製得到批准認定。

——宗教人士培養不斷規範[編輯]

不斷完善藏傳佛教僧人學經制度。西藏自治區制定出台《辦好西藏佛學院分院的意見》《西藏佛學院學銜授予辦法(試行)》,在北京和拉薩分別建有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和西藏佛學院,作為藏傳佛教高級宗教人才培養基地,系統招收培養藏傳佛教教職人員。2011年11月,投資逾億元新修建的西藏自治區佛學院正式落成並開院。2005年開始,每年在北京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舉行藏傳佛教「拓然巴」高級學銜考試和授予儀式,在大昭寺和拉薩三大寺進行格西「拉讓巴」學位考試。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已有117名學經僧人獲得了格西「拉讓巴」學位,68名僧人獲得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學銜。

——寺廟和僧人權利得到保障[編輯]

寺廟得到維修和保護。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政府累計投入14億多元對西藏文物和重點寺廟進行了大規模維修。同時,自治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重點用於非文物保護單位的中小型寺廟維修保護。西藏寺廟的傳統印經院得到保留和發展,現有布達拉宮印經院等傳統印經院60家,年印經卷6.3萬種。宗教活動場所條件明顯改善。全區在編僧尼全部納入社保體系,實現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傷害團體險全覆蓋,每年免費為僧尼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全區寺廟僧舍維修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

——宗教事務管理有法可依[編輯]

國家和西藏自治區依照法律法規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保證正常宗教活動有序進行、保障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改革開放以來,西藏自治區緊密結合西藏實際,先後制定《西藏自治區佛教寺廟民主管理章程(試行)》《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大型宗教活動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文件,依法依規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2017年,國家修訂公布了《宗教事務條例》。西藏自治區依法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藏傳佛教活佛教育培養管理、藏傳佛教代表人士教育培養管理、宗教活動管理、規範宗教活動場所建設和修繕審批管理、西藏佛學院分院管理等多份規範性文件,使西藏自治區宗教工作頂層設計更加完善、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九、促進了民族平等團結[編輯]

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西藏各族人民共同開發西藏高原,共同締造西藏歷史,是中華民族發展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走符合國情的解決民族問題道路,確立並實施以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為基本內容的民族政策。

60年來,西藏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起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在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鬥爭中,西藏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經受住了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

60年來,中央政府和全國各族人民把西藏的發展同國家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為西藏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據統計,1959年至1965年,在全國經濟形勢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中央給西藏地方財政補貼持續增加,累計5.9億元。1963年和1964年,國家撥款140萬元,作為扶助貧苦農牧民發展生產的無償投資,使3000多戶牧民有了自己的牛羊。國家還撥專款建設了一些重大項目。據統計,1959年至1964年,國家共發放847萬元無息和低息農牧業貸款,其中包括種子、口糧2000多萬公斤,放貸耕牛18000多頭,羊13000多隻,其他牲畜3500多頭,農具10萬多件,製造農牧業生產工具的鋼材95噸。

在西藏社會主義建設、改革和發展的各個重要歷史時期,中央政府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省區市支援西藏,實現了互幫互助、共同繁榮發展。20世紀60年代,包括新疆的糧食、福建的茶葉、四川的優良畜種、上海的毛毯等來自全國各地的各種生產生活資料,有效滿足了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各民族之間手足情深,患難與共。1966年河北邢臺地震時,西藏60多位牧民組成一支送馬隊伍,走了整整26天,行程5500多公里,將240多匹馬送到邢臺。30多年後,一個由28人組成的代表團,帶着60台邢臺牌拖拉機到拉薩回訪,回饋當年西藏兄弟的送馬之情。1985年、1990年、1997年西藏那曲遭遇特大雪災時,全國各族人民伸出援手,及時送來糧食、棉衣、棉被;2008年四川汶川遭遇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後,西藏各族人民捐款、捐物,把愛心送到災區。此類相互支援的感人事跡不勝枚舉。

改革開放後,中央政府對西藏的幫扶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先後於1980年、1984年、1994年、2001年、2010年、2015年召開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不斷完善支持西藏發展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第一次座談會後,西藏實行了一系列休養生息、治窮致富的政策。第二次座談會後,實行「兩個為主」(家庭經營為主,市場調節為主)和「兩個長期不變」(牧區實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農區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政策。第三次座談會後,中央為支持西藏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涉及財政稅收、投融資、金融、價格補貼、外貿、社會保障、農業和農村、企業改革等多個方面。2005年,西藏自治區實行「草場公有、承包到戶、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第三個「長期不變」政策。

進入新世紀後,中央根據發展形勢的變化和西藏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強化優惠政策支持力度。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快西藏發展 維護西藏穩定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共有40條優惠政策。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進一步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項目的意見》,優惠政策更加全面。以中央對西藏的財政支持為例,據統計,1980年至2018年中央向西藏的財政補助累計12377.3億元,占西藏地方財政總支出的91%。

各省區市、大中型企業的支援始於20世紀60年代。改革開放後,發達省(市)支援西藏的力度不斷加大。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全國支援西藏」的方針和「分片負責、對口支援、定期輪換」的援藏模式,為西藏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截至目前,各支援省份累計組織1.8萬多名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援藏工作。2015年以來,來自全國的教育、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為西藏社會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口支援單位累計實施援藏項目超萬個、落實援藏資金超過400億元,有力支持了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

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化,西藏人民與全國人民之間的經濟、文化聯繫更加緊密,空間分布上交錯雜居,情感上日益親近。越來越多的人才從全國各地來到西藏,帶來了先進的理念、技術,受到西藏各族群眾的認可和歡迎。西藏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員到四川、青海、甘肅、北京、廣州、上海等地經商、辦企業。不同民族之間的自由流動、相互通婚成為常態。今天的西藏,不同民族組成的幸福家庭隨處可見。拉薩八廓街附近有一個20多戶人家聚居的大院,居住着漢、藏、回等不同的民族家庭,親如一家。

十、西藏發展進入新時代[編輯]

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西藏工作,心繫西藏各族人民,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總要求出發,制定了西藏發展和穩定的大政方針。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治國必治邊、治邊先穩藏」的重要戰略思想,作出「加強民族團結、建設美麗西藏」的重要指示,親自主持召開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新形勢下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確定「十二五」「十三五」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制定了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習近平總書記先後致信祝賀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啟動、西藏民族大學建校60周年,給隆子縣玉麥鄉群眾回信,為那曲科學種樹作出批示,主持研究川藏鐵路建設規劃,對西藏發展穩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承接着民主改革以來的西藏工作路線方針政策,緊密契合新時代發展需要,不斷推進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

新時代西藏的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努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使西藏發展呈現蓬勃生機和強大活力。

——新時代西藏堅持創新發展理念,着力增強經濟活力[編輯]

西藏自治區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推動制度創新。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發展,深入推進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要素市場、財稅體制、金融體制、養老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等重點領域改革,充分釋放發展潛力。以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加大政府引導力度,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不斷提高科技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截至2018年,全區已建成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等「雙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載體74家,吸納創新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1338家。一批科技創新企業發展壯大,2018年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突破50家,同比增長53%;科技型中小企業達75家,同比增長142%。培育了青稞、氂牛、藏醫藏藥等一系列支撐力強、效益顯著的高原特色產業,使特色經濟迅速崛起成為西藏經濟中最具活力和潛力的亮點。拉薩、日喀則、那曲、林芝4個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和林芝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輻射帶動作用顯著。12家國家級「星創天地」在農牧區科技成果轉化和帶動群眾增收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新時代西藏堅持協調發展理念,着力構築可持續發展格局[編輯]

針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西藏自治區正確處理好國家投資和社會投資的關係,重大項目和民生項目的關係,發揮優勢和補齊短板的關係,城鎮就業和就近就便、不離鄉不離土、能幹會幹的關係,扶貧搬遷向城鎮聚集和向生產資料富裕、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地區聚集的關係,保護生態和富民利民的關係,城市發展和提高農牧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的關係,簡政放權和地方承接的關係,以及企業增產提效和改善職工福利待遇、促進農牧民群眾增收的關係等,妥善解決全區經濟社會問題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編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農村發展新動能持續培育。2018年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8364家,農產品加工業總產值42億元。農村基礎設施不斷改善,農業防災抗災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動物防疫體系基本建立。村容整治、垃圾污水處理深入推進。行政村通光纖率達到98%。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加快落後地區發展,鼓勵各地充分發揮優勢、突出本地特色,做大做強特色產業,努力壯大經濟實力,形成競相發展的生動局面,構築起支撐經濟發展的增長點和增長極。積極推進拉薩、日喀則「一帶一路」重要節點、面向南亞開放中心城市和前沿城市建設。拉薩山南經濟一體化、藏中3小時經濟圈逐漸形成。藏東交通、能源建設取得新進展,藏西北生態環境保護不斷加強,藏東南全時全域旅遊發展強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1%。

——新時代西藏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着力建設美麗西藏[編輯]

西藏自治區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建設並重,切實推進綠色發展。嚴格落實生態環保主體責任,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嚴禁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項目進入西藏,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自治區政府「一支筆」審批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實施生態保護獎勵補助機制,安排70萬個生態保護崗位,使廣大農牧民走上生態就業、生態致富的道路。實施重點生態工程。全面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初步形成了一個類型齊全、分布合理的生態保護網絡體系。大力發展綠色產業,積極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綠色工業,2018年天然飲用水等綠色工業增加值53億元,增長14.3%。綠色發展的紅利讓西藏2018年旅遊收入增長近三成,接待遊客人次增長31.5%。繼續實施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穩步推進「兩江四河」流域造林綠化工程。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獎懲機制不斷完善。各類自然保護區已達到西藏自治區總面積的1/3,活立木蓄積、人均森林面積、人均森林蓄積、人均天然林蓄積和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5項指標居全國第一,江河源頭區、草原、湖泊、濕地、天然林、水生態、地質遺蹟、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確保了西藏天藍地綠水清。據中科院和相關部門監測評估顯示,當前西藏高原各類生態系統結構整體穩定,氣、聲、水、土壤、輻射及生態環境質量均保持在良好狀態,大部分區域仍處於原生狀態,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

——新時代西藏堅持開放發展理念,着力實現互利共贏[編輯]

西藏自治區緊緊圍繞「一帶一路」倡議,構建包容、開放、合作的政策體系,不斷加快對外開放的步伐。西藏是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推進環喜馬拉雅經濟合作帶。加強與尼泊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積極建設鐵路、公路通道的同時,西藏航空公司與尼泊爾雪人航空公司合資成立喜馬拉雅航空公司,打造空中走廊。加快建設吉隆、普蘭等口岸,穩步推進樟木口岸科學恢復開通。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成功舉辦第十六屆「中國西藏-尼泊爾經貿洽談會」,紮實推進吉隆跨境經濟合作區、拉薩綜合保稅區建設,各級園區產值突破250億元。2018年全區進出口貿易額實現48億元,邊民互市貿易額增長1.8倍。加強招商引資,2018年實施招商引資項目1450個,累計到位資金630.8億元,同比增長38.8%。廣泛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有序推進「請進來、走出去」,持續推進旅遊、文化、農牧業等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成功舉辦四屆「中國西藏旅遊文化國際博覽會」,並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輻射力、區域帶動力的對外交往交流合作的西藏高端品牌。在拉薩成功舉辦兩屆「中國西藏發展論壇」,成功舉辦首屆環喜馬拉雅「一帶一路」合作論壇和南亞標準化論壇,積極與世界各國專家學者交流先進發展理念,探索新時代西藏發展的路徑模式。

——新時代西藏堅持共享發展理念,着力提升幸福指數[編輯]

西藏自治區不斷增強各族群眾的發展參與感和獲得感,真正實現發展成果由全民共享。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小康社會建設穩步推進。全力建好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2013年以來,新增城鎮就業累計27.3萬人以上。2018年城鎮登記失業率2.83%,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10.2%和10.8%。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全區市地一級均有孤兒院,區、市(地)、縣(區)均建有養老院,率先實現有意願的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孤兒集中收養。2013年以來,累計減貧約7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2012年的35.2%下降到2018年的6%以下。新型城鎮化建設穩步推進,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撤地設市。2013年以來,實施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31.46萬套。加大對口援藏力度,2013年至2017年累計實施援建項目1736個,援助資金達143.46億元。國家統計局專項調查結果顯示,群眾對生活現狀的滿意度超過97%,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信心達97.3%。

結束語[編輯]

西藏60年的偉大跨越,充分說明民主改革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願望,契合西藏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是歷史的必然。正是有了民主改革,才有了西藏社會制度的歷史性變遷,才有了西藏與時俱進的發展,才有了西藏各族人民幸福美好新生活,才有了西藏各族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民主改革是真正造福西藏各族人民的偉大壯舉。

經過民主改革,西藏各族人民早已成為國家的主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早已深入人心,不可撼動。多年來,以達賴集團為代表的西藏舊勢力,出於自身政治利益的需要,出於對黑暗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的眷戀,極力否定民主改革,否定西藏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這不僅是對事實的罔顧,更是在開歷史倒車,是對人類文明的反動。

當前,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正與全國人民一道,為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正揚帆遠航,西藏的明天將更加光輝燦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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