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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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建辦〔2020〕47號 2020年5月11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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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運行管理,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部署要求,我部制定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印發。
各地要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切實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運行管理相關各方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同,持續完善系統功能,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做好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着力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程網上辦理,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加快形成網上網下一體化審批和管理體系,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和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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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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