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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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建外〔2019〕1號 2019年1月3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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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世界城市日
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建外〔2019〕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辦好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我部制定了《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9年1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1、世界城市日中國主場活動承辦城市遴選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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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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