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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建築高度大於250米民用建築防火設計研究論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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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建築高度
大於250米民用建築防火設計研究論證的通知

建辦科〔2021〕3號
2021年1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建部辦公廳
政策發布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切實做好建築高度大於250米民用建築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屬地管理。建築高度大於250米民用建築的防火設計加強性措施的研究論證,由省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研究論證意見作為出具消防設計審查意見的依據之一。

  二、科學開展論證。省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主管部門應選擇不少於7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建築高度大於250米民用建築的防火設計加強性措施進行專題研究論證。專題研究論證依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和《建築高度大於250米民用建築防火設計加強性技術要求(試行)》(公消〔2018〕57號),聚焦防火設計加強性措施的安全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專題研究論證意見應當明確、具體,不得提出模稜兩可、無法實施或需要另行解釋的原則性意見。

  三、落實各方責任。省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落實專題研究論證組織責任。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應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消防設計並對設計結果負責。論證專家應對提出的意見、結論負責。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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