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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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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電〔2021〕45號
2021年8月4日
發布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

全面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電〔2021〕4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近期,全國一些地區相繼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以下簡稱「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敲響了警鐘。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續深入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建築施工領域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全面加強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認識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複雜性和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進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隨時監控施工工地疫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加強施工工地人員排查,從嚴做好風險管控。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持續加大對施工工地各級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排查力度,確保全覆蓋、無死角。施工工地發現近期有南京、揚州和張家界等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的人員,應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屬地社區報告,並及時配合做好管控措施。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員應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則,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特別要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最大程度降低傳播風險和減少交叉感染風險。

三、加強現場防疫,嚴格工地內部管理。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要求行政區域內施工工地全面實施封閉管理,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工地現場人員外出流動。要全面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對進場人員實行每日體溫檢測登記,落實「一人一檔」制度。嚴格要求施工工地人員在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進入食堂、會議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不得參加集體活動。工地作業區域、生活區域等公共部位應嚴格按照有關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風、消毒等防疫工作,確保施工工地環境衛生安全。參建單位應加大防疫物資儲備力度,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消毒液、防護服、一次性手套、體溫檢測設備等衛生防疫用品,做到儲備充足、隨用隨調,確保現場每名從業人員日常需求。

四、加強培訓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加大對施工工地人員公共衛生防疫培訓教育力度,提升其防範意識和防控能力,引導施工工地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要嚴格開展上崗前疫情防範措施交底,確保疫情防範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名員工、每一個崗位。參建單位要關注施工工地未接種疫苗人員,詳查未接種原因,持續加強施工工地疫苗接種工作宣傳力度和正向引導,提升施工工地人員疫苗接種意願,確保施工工地人員「應接盡接,應接必接」。

五、抓好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堅決防止盲目搶工期。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單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嚴格檢查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設備安全狀況和現場安全防護情況,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檢測關、過程控制關、質量驗收關」,重點加強對混凝土、鋼筋等質量管理,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確保安全。要從嚴落實汛期防汛各項措施要求,加強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施工工地該停工的必須停工,施工人員該撤離的必須及時撤離,確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六、嚴格值班值守,強化應急準備。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領導幹部模範帶頭作用,深入一線,分析問題、解決難題。加強與應急管理、衛生健康部門對接聯動,加強施工工地疫情和質量安全形勢研判,積極主動做好相關防範工作。各地要制定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和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加強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密切聯繫,時刻保持應急狀態。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及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信息。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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