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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於做好因洪澇地質災害影響貧困農戶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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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於做好因洪澇地質災害影響貧困農戶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建辦村電〔2020〕37號
2020年8月21日
發布機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於做好因洪澇地質災害影響貧困農戶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建辦村電〔2020〕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扶貧辦(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扶貧辦:

入汛以來,全國多地相繼發生洪澇地質災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保障貧困農戶住房安全壓力加大。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汛救災和決勝脫貧攻堅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克服災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現就關於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緊摸排住房災損情況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扶貧部門要按照同級黨委、政府統一部署,抓緊匯總統計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受損情況,將因洪澇地質災害造成住房受損導致住房安全問題及時提交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驗手機APP「災情上報」模塊,指導各地依靠村「兩委」、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力量,及時摸排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因災受損相關情況。

二、適時開展災損住房安全性鑑定

洪澇地質災害形勢平穩後,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及時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驗手機APP「災情上報」模塊中的貧困戶住房,逐戶開展房屋安全性鑑定,明確房屋安全性鑑定結論,給出針對性的改造建議,並逐戶建立改造台賬。

三、切實保障貧困農戶住房安全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應急管理、民政、財政等部門的協同配合,有序開展受災貧困農戶的過渡安置和住房恢復重建工作。要及時妥善安置因災導致房屋沖毀或倒塌不能居住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靈活採用建設活動板房、租住借住集體公房或閒置農房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受災農戶生命財產安全。對因災滅失或鑑定為C類和D類的住房,及時納入地方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通過多種方式保障受災貧困農戶住房安全,做好建設過程質量安全管理。

四、統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要統籌用好中央下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20﹞59號)要求,持續關注洪澇地質災害對貧困農戶住房安全的影響,及時查漏補缺,妥善解決包括已實施危房改造後因災返危等各類貧困農戶住房安全問題。對於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住房,可由地方統籌納入年度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爭取在2020年底前完工。

五、探索建立動態監測機制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扶貧部門要以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驗工作為基礎,探索建立貧困農戶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返危問題,有效防止因災返貧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貧困農戶不住危房。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扶貧部門要強化溝通協調配合,做好數據比對銜接,強化工作舉措,紮實做好受災貧困農戶住房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扶貧部門要在2020年12月底前,按月匯總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災損情況和重建進展情況,於每月月底前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扶貧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2020年8月2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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