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等3項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等3項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建計〔2018〕87號 2018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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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等3項
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建計〔2018〕8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收取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和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9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的規定和要求,現將新列入我部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和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3項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等3項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核定表
2.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收取勘察設計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和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考務費的復函(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9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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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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