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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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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8號
2018年3月8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38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工程建設項目

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令第154號)。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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