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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城市安全發展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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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城市安全發展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建辦質〔2018〕58號
2018年11月23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貫徹落實城市安全發展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

建辦質〔2018〕5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務局,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水務局,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現將《貫徹落實推進城市安全發展意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23日


貫徹落實推進城市安全發展意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把安全發展作為城市現代文明的重要標誌,紮實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各項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

1.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管理。貫徹落實《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嚴格執行燃氣經營許可制度,壓實燃氣經營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城鎮供水、供熱、道路橋梁、垃圾處理、排水與污水處理等設施的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加強設施設備安全巡查與維護管理,確保正常運轉。

2.制定完善安全標準。完善城市高層建築、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軌道交通、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等城市基礎設施技術標準,提高安全和應急設施標準要求,增強抵禦事故風險、保障安全運行能力。

(二)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機制。

3.強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針對城市管理工作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強化日常巡查,加大對人員密集、問題多發場所、區域的巡查頻率。加強戶外廣告、門店牌匾設置管理,對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發揮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強部門協同聯動,保障城市運行安全有序。

4.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房屋產權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房屋產權人和管理單位加強對房屋共用部位與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提高應對突發氣象災害能力。加強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安全監管。

5.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貫徹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持續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嚴防安全事故發生。推進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標準化考評覆蓋率和考評質量。

6.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提高地震等災害發生後的應急響應能力,充實震後建築安全應急評估專家隊伍,落實應急評估管理辦法和技術指南。防範市政設施、地下管線毀壞導致的次生災害,提高供水、供氣、救援道路橋梁等設施快速修復能力。

(三)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

7.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失信約束機制,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積極參與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落實發生事故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覆核制度,依法依規實施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

8.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繼續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嚴格執行《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範》,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推動城市治理方式創新,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

9.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創新監管執法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提升監管執法機構規範化水平。加強監管執法機構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力量。強化監管人員教育培訓,推動監管部門和人員履職盡責。建設全國建築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逐步實現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增強監管執法效能。

(四)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10.強化安全科技創新和應用。加強城市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部門之間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加強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推動實現安全生產監管與市場監管、信用管理數據信息互聯、資源共享。推動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建築節能、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大數據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11.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通過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等平台,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素質、技能。編制修訂職業技能標準,將安全知識作為必備知識單列。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及相關教材、課件的開發,應突出安全技能培訓、考核內容。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提高安全生產能力。

12.提升公眾安全素質。持續開展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月」和國家防災減災日活動,加大宣傳、教育、警示工作力度,提升行業和公眾安全生產、抗震防災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鼓勵建設具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體驗基地、場館,積極推進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園、街道、社區,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社會氛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部署,明確責任單位和工作要求,層層督促落實。

(二)強化督促檢查。強化對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形成專門台賬,突出問題整改,實行閉環管理,對工作情況及時總結分析。

(三)加大輿論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多渠道宣傳報道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工作開展情況,創造有利於工作的輿論支持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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