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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建築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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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建築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
建辦市〔2018〕53號
2018年11月5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建築業企業

最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

建辦市〔2018〕5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為深入推進建築業「放管服」改革,決定進一步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部分指標,取消建築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於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建築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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