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函〔2018〕247號 2018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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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建辦質函〔2018〕24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天津市城鄉建設委、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上海市交通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18〕1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2018〕31號)要求,決定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範圍是各地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工程。
(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規範性文件貫徹執行情況。
(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及現場質量安全控制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隱患排查治理、現場安全管理、應急管理以及複雜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風險識別和管控等內容。
(三)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落實情況。
(四)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和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二、時間安排
檢查分為自查和督查兩個階段,時間從2018年5月至10月。
第一階段:5月至6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自查和整改,並撰寫自查報告。
第二階段:7月至10月,我部組織對部分地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進行抽查,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監管效能。創新檢查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將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
(二)落實問題整改。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清單,制定整改台賬,跟蹤落實。
(三)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1名同志作為檢查工作聯絡員,於2018年6月30日前將聯絡員名單和自查報告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聯繫人:毛海超
電 話:010-58933041 58934464(兼傳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5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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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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