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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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體經字〔2018〕233號
2018年5月2日
發布機關:體育總局
體育總局網站

體育總局關於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程序的通知

體經字〔2018〕233號

有關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經研究,對建設項目審批審核程序進行簡化優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財政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設計工作按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維修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原則上可研報告與初步設計可以合併審批。

二、根據有關規定可以不招標的維修改造項目,利用單位自有資金實施的,原則上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總局不再審批。項目實施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項目建設的規定,履行相關建設程序,確保工程質量。

三、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資金、不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由單位自主決策,總局不再審批。

特此通知。

體育總局

2018年5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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