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佛學大辭典/有法自相相違因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佛學大辭典 導航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上一詞條
有法

下一詞條>>>
有法差別相違因

Wikipedia-logo
Wikipedia-logo

維基百科條目:
有法自相相違因

Wiktionary-logo
Wiktionary-logo

維基詞典詞條:
有法自相相違因

有法自相相違因

(術語)四相違之第三。有法者,宗之前名辭,自相者,於其前名辭發表之事件,相違者,反對之意。即謂立者所設之因,望其宗之前名辭時,缺因之後二相,故不為成立其前名辭發表之事件之因,而反為可打消之之理由,遂至敵者即用其因,成立反對之宗者。見因明入正理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