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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戶部尚書李元素官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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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戶部尚書李元素官詔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0

李元素病中上表,懇切披陳,雲妻王氏,禮義殊乖,願從離絕。初謂素有醜行,不能顯言。以大官之家,所以令自處置。訪聞不曾告報妻族,亦無明過可書,蓋是中情不和,遂至於此。脅以王命,當日遣歸,給送之間,又至單薄。豈惟王氏受辱,實亦朝情盡驚。如此理家,合當懲責。宜停官,仍令與王氏錢物,通所奏數滿五千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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