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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陳大饑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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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陝西安塞縣人也,中天啟五年進士,備員行人。初差關外解賞,再差貴州典試,三差湖廣頒詔,奔馳四載,往還數萬餘里。其間如關外當抑河之敗,黔南當圍困之餘,人民奔竄,景象凋殘,皆臣所經見,然未有極苦極慘,如所見臣鄉之災異者。

臣見諸臣具疏,有言父棄其子,夫鬻其妻者,言掘草根以自食,采白石以棄飢者,猶未詳言也,臣今請悉為皇上言之: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採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間有獲者,(盜賊)亦恬不知怪,曰:「死於飢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飢死,何不為盜而死?猶得為飽死鬼也。」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

小縣如此,大縣可知;一處如此,他處可知。幸有撫臣岳和聲,弭盜賑饑,捐俸煮粥,而道府州縣,各有所施,然粥有限而飢者無窮,杯水車薪,其何能濟乎?又安得不相牽而為盜也?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

總秦地而言,慶陽、延安以北,飢荒至十分之極,而盜則稍次之﹔西安、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飢荒則稍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