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對於電燈公司頗不滿意,說電光不足,很妨害市民的「光明權」。噯!在這黑暗世界中任是生活的那一方面,一線的光明,都沒有希望。我們當眞要求光明權,應該不止對於電燈公司。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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