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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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2005年)
(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下列全國性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以上全國性法律,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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