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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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200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制定機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1月4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上)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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