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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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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0月24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七號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19年7月3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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