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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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的決定 1997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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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6年11月29日在新德里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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