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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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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16年12月25日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2015年11月23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布特拉加亞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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