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的決定
外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0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 |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附: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的決定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1930年6月28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第14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的《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