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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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2020年2月24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鑑於近期以來發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適當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具體開會時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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