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郭振華(代表常委會辦公廳) 2022年12月28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上) |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現在,我代表常委會辦公廳報告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辦理情況。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推動代表建議工作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栗戰書委員長指出,代表議案、建議裝着滿滿的民意,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要認真聽取、研究、吸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推動代表建議轉化為促發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舉措。各承辦單位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高度重視,認真負責,高質量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
一、統籌部署,紮實推進,順利完成代表建議辦理工作
[編輯]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2200多位、將近3/4的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9203件,數量創歷史新高。4月1日,王晨副委員長出席代表建議交辦會,對辦理好今年代表建議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並發言,就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提出要求。按照全國人大組織法和代表法的有關規定,9203件建議統一交由208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閉會期間,代表們通過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依法提出代表建議146件,已按規定交由83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代表們應邀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列席代表座談會、參與執法檢查等活動提出的建議,以及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轉交的代表建議,也及時交由相關單位研究辦理。代表建議的交辦、辦理情況均逐一向代表通報。目前,今年的代表建議提、交、辦工作順利推進,圓滿完成。
經歸納梳理,今年的代表建議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重點突出。代表們緊扣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工作和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發展規劃、科教文衛、社會及公共事務等領域的建議5411件,占建議總數的一半以上。代表建議還涉及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等重要內容。二是聚焦民生。代表們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通過提出建議反映群眾意願和訴求,其中,776件涉及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661件涉及推進健康中國建設,126件涉及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三是綜合性強。需要多部門共同辦理的達7751件、占比84.2%,較十二屆五次大會增長約20個百分點。很多建議是代表結合調研實踐提出,具有越來越強的現實意義。
為進一步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實效,常委會辦公廳圍繞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對代表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認真研究篩選,與有關專門委員會、承辦單位溝通,確定了22項重點督辦建議選題,涉及代表建議243件,交由水利部等20家單位牽頭辦理,全國人大7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督辦。
二、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辦理責任,切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編輯]2022年是我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一年。黨的二十大在這個關鍵時刻召開。各有關方面堅持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的憲法精神,認真辦理每件代表建議,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以上率下,高位推動建議辦理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參加代表團審議時,與代表們面對面深入交流,認真聽取代表們的發言。相關代表建議由中共中央辦公廳統籌研究、督促辦理,架起中南海與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對建議辦理工作起到示範引領作用。國務院領導同志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匯報,要求以更高標準辦理好建議,把代表真知灼見更好體現到政府工作中。國家監委領導同志強調要把建議辦理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始終堅持人民立場,結合職能職責把每件建議辦好辦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同志主持召開建議交辦會,強調以求極致精神、下水磨功夫,將建議辦理工作作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徑。各承辦單位負責同志越來越多地參與建議辦理工作。科技部、林草局、疾控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帶隊座談調研,充分聽取代表意見建議。常委會法工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防科工局、證監會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召開專題會議,親自動員部署。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鐵路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求用心用情,認真周密負責地做好辦理工作。中宣部、常委會預算工委、市場監管總局、武警部隊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定辦理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廣電總局、銀保監會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審改答覆意見。
(二)開門辦理,加強與代表的全過程溝通聯繫。一是面對面調研座談。財政部通過「網格化」服務代表、「接地氣」走訪調研,當面向代表反饋辦理情況,聽取代表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確保10%比例的建議辦理與代表當面溝通。退役軍人事務部、中醫藥局、藥監局、共青團中央等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通過調研、座談、走訪等多種方式,與代表深入交流。二是點對點溝通銜接。中央編辦、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教育部、自然資源部、國資委、氣象局、軍委裝備發展部等主動靠前溝通服務,及時反饋解釋答覆內容。港澳辦將溝通作為辦理工作的硬性標準,並要求各承辦司選出業務精、善溝通的幹部與代表溝通,做到「先滿意再答覆」。三是屏對屏、端到端,通過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密切聯繫。常委會辦公廳按照「一件一群組」原則分別搭建9000多個政務微信群組,將代表建議辦理與即時通訊功能結合,進一步完善了溝通方式、拓展了聯繫渠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大華僑委、醫保局、銀保監會等通過全國人大機關政務微信組織視頻會議和直播連線,得到了代表的認可。四是實打實優化溝通服務。稅務總局認真梳理部分對稅收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建議,製作辦理反饋書,以感謝函形式當面送交代表。生態環境部寄送答覆同時附帶部門門戶網站網址和微信、微博二維碼,糧食局將具體承辦人姓名電話郵箱等通報代表,交通運輸部邀請代表參加部內決策諮詢、現場調研和專題座談,進一步加強了溝通交流。
(三)突出效果,做好重點督辦建議工作。在督辦環節,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農業農村委等專門委員會連續多年組織相關單位調研座談,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監察司法委、財經委、環資委把重點督辦建議辦理與立法監督工作有機結合,主動加強溝通聯繫,參與調查研究。民委、社會委詳細制定督辦工作方案,做好溝通協調和跟蹤督辦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辦理效果。在辦理環節,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採取登門拜訪、邀請調研等方式,着力推動建議辦理。工業信息化部、文化和旅遊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多次實地調查研究,深入了解情況。水利部就8件重點督辦建議分別深入實地調研座談,知識產權局累計組織3場座談交流、2次實地調研、1次登門走訪,文物局組織4次線上協商會,充分交流研討,共商解決對策。此外,外交部、統計局、河北省人民政府等主動遴選部分建議作為內部重點,有針對性地強化督查督辦,確保辦理實效。
(四)建章立制,優化建議辦理全流程管理和實效性評價。辦前以制度促分析、立規範。國家發展改革委梳理代表提出的6方面18個領域重點關注問題,形成分析報告供司局研究參考。常委會法工委組織交流辦理經驗。國鐵集團對建議辦理10個步驟30個環節作出全流程規範。辦中以制度強督辦、提質量。中央統戰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體育總局、證監會等強化審核機制,嚴把關口努力保證答覆質量。科技部、自然資源部、全國婦聯實行動態跟蹤管理,確保按時辦結、如期答覆。司法部建立了協辦建議提前辦結制,湖南省人民政府要求主辦協辦單位負同等責任。中組部對涉及多項政策、多個部門、難度較大的建議組織集中研究答覆口徑。海關總署組建跨司局、跨層級的臨時辦理小組,共同探討解決辦法。辦後以制度嚴考評、增效益。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林草局等開展建議辦理考核評議,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調動承辦司局和人員積極性。財政部對已解決的承諾事項加強分析研判,拿出一攬子解決措施。商務部建立辦理答覆和公開同步審查機制,廣東省人民政府制訂建議辦理公開辦法,中央台辦、鄉村振興局、民航局等加強建議辦理宣傳報道,進一步增強了代表建議工作的社會效益。發展研究中心、建設銀行、中共四川省委、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等雖然建議辦理量較小,仍不打折扣、不降標準,認真細緻做好辦理工作。
三、以新發展理念統領代表建議工作,通過高質量辦理助推高質量發展
[編輯]各有關方面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辦理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建議並答覆代表,提高辦理效率,抓好成果轉化,進一步增強代表建議辦理實效。
(一)積極吸納代表意見,把代表的真知灼見轉化為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效能的政策舉措。知識產權局以重點督辦建議辦理為抓手,積極研究、累計採納13項代表建議,出台相關政策措施12項,如《關於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國家知識產權局信用管理規定》等,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不斷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處力度。針對提升涉外司法能力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不斷完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加快推進涉外審判體系現代化,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聽取並審議相關專項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結合相關建議辦理,開展嚴厲打擊行業內幕泄露個人信息行為專項行動,會同有關部門修訂《關於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嚴密打擊網絡犯罪的刑事法網。文物局結合建議辦理工作,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就切實推動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政策調整形成一致意見,同時積極推進央地合作,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切實推動漢長安城大遺址保護利用。生態環境部結合相關辦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
(二)深入挖掘代表建議中的好思路、金點子,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水利部積極研究代表建議的相關水利項目,將黃河寧夏段綜合治理、鄱陽湖水利樞紐等列入今年重點推進前期工作的55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將引大濟岷、興仁水庫等納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積極支持引江補漢輸水沿線補水工程建設。財政部參考代表提出的減稅降費相關建議,擴大再擔保業務規模,加快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截至8月底共完成再擔保業務規模2.29萬億元,預計2022年新增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服務各類市場主體216萬戶,真金白銀幫助企業減負紓困。工業信息化部針對相關代表建議,制定製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計劃,截至9月底,我國重點工業企業關鍵工序數控化率、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分別達到57.2%和76.0%。國家發展改革委結合建議辦理工作,印發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的多項專項政策,支持組建中國稀土集團並落戶贛州,支持大別山、左右江等革命老區加強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建設。
(三)把辦理代表建議同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結合起來,回應人民期盼,增進民生福祉。住房城鄉建設部結合5位代表關於支持老舊小區既有建築加裝電梯的建議,聯合5部門印發通知,部署推動有條件的樓棟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加裝電梯,加快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加裝電梯技術路徑、政策機制。醫保局結合代表反映的醫保目錄內談判藥品的問題,首次從國家層面提出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的供應保障範圍,與定點醫療機構形成談判藥品供應的「雙通道」,截至9月底,新版國家醫保目錄中談判藥品在全國19.6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分別為5.01萬家、14.6萬家。煙草局充分採納代表連續多年提出的加強電子煙監管的建議,從立法層面加強電子煙管理並發布國家標準,構築了可靠制度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充分借鑑代表強化就業服務的建議,穩定脫貧人口務工規模,強化困難群眾就業援助,相繼出台《關於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創業的通知》《加強企業招聘用工服務的通知》等,持續落實落細穩就業舉措,積極推動就業服務更加專業高效。
四、深入貫徹落實「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代表建議工作機制日臻完善
[編輯]十三屆全國人大期間,代表們忠實為民履職,依法行使職權,共提出大會期間建議42675件,閉會期間建議1075件,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決策參考。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代表建議工作。栗戰書委員長強調,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行使權利、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對代表議案、建議工作,提出「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和「既要重結果、也要重過程」的要求。在總結歷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別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建議工作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後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委員長會議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國人大代表工作的具體措施》,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代表建議工作機制不斷健全,推動代表建議提出、交辦、分析、督辦、辦理、溝通、反饋、答覆、評價、公開全流程、各環節日趨規範化、機制化,充分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特點和優勢。
(一)建立代表提出建議前溝通機制。依法組織代表開展集中視察、專題調研等履職活動,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及時召開代表情況通報會,多種方式向代表推送、提供參考資料,積極協助代表在建議選題、醞釀過程加強同承辦單位溝通,了解現行政策和工作舉措,增強代表建議的針對性和可行性,努力通過「內容高質量」為「辦理高質量」夯實基礎。
(二)加強代表提出建議的履職培訓機制。開展代表履職基礎知識、應用知識學習培訓,組織交流履職經驗,編印《全國人大代表議案選編》和《全國人大代表建議選編》,為代表提出高質量建議提供借鑑。鼓勵代表堅持問題導向,反映實際情況,一事一議、明確具體,提出建議注重質量不追求數量,對聯名提出建議作出規範。今年大會代表單獨提出建議的比例為82.2%,達到歷史最高,五年來每次大會平均提高2.6個百分點。
(三)健全代表建議交辦協調和綜合分析機制。完善建議交辦協調工作機制,保持交辦意見的準確性、時效性。連續五年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王晨副委員長、楊振武秘書長等常委會領導同志出席並部署辦理工作。連續四年以常委會辦公廳名義,採取一人一函方式逐一向代表反饋交辦情況。積極做好代表建議綜合分析、專項分析、辦理答覆分析,形成近30份滿載民意民智的分析報告,送有關方面統籌研究,增強政策性針對性。承辦單位強化綜合分析,找准代表意見最集中、反映最突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辦理方案、推動改進工作。
(四)完善代表建議重點督辦工作機制。不斷增強重點督辦建議的全局性、針對性和與中心工作的協同性,優化選題、辦理和督辦機制,共確定重點督辦建議95項,涉及代表建議1210件、較十二屆增長40.7%。鼓勵承辦單位確定內部辦理重點。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加大調研和督辦力度,承辦單位加強組織協調、集中力量辦理,有力推動了一批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解決。
(五)優化代表建議辦理協調管理機制。強化跟蹤督辦,加強與承辦單位溝通聯絡,督促辦理落實。組織四次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座談會,總結交流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開展多次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協調推進相關承辦單位密切配合、高效完成3萬多件需多部門共同辦理的代表建議。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占建議總數的70%以上。
(六)健全建議辦理全過程溝通機制。建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級人大常委會、承辦單位間溝通聯繫的「直通車」,通過信息化平台、政務微信增強同代表溝通交流的及時性、便捷性。推進承辦單位在辦前、辦中、辦後綜合運用線上線下方式。加強與代表聯繫,加強同有關部門、地方、行業溝通,將建議辦理從「有來有往」向「常來常往」轉變,從「文來文往」向「人來人往」轉變,辦理過程中與代表的溝通率基本達到100%。協同承辦單位邀請代表開展建議辦理調研、座談、走訪、視頻會議等200餘場次,重視調研、提高面商率成為新趨勢。
(七)建立代表建議答覆承諾事項跟蹤落實工作機制。推進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覆承諾解決事項台賬,跟蹤督辦、滾動督辦。承辦單位努力兌現答覆承諾,及時向代表通報落實情況,推動建議辦理從「答覆滿意」向「結果滿意」轉變。一次大會至三次大會期間,共有91家承辦單位作出4276件B類答覆承諾解決事項,其中落實的3834件,占比達到90%。
(八)有序推進完善代表建議及辦理情況向社會公開機制。常委會辦公廳每年向常委會報告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按規定向代表通報、向社會公開。積極穩妥推進答覆公開工作,承辦單位按照應公開盡公開原則公開建議辦理結果和辦理總體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九)規範閉會期間代表建議工作機制。落實代表法關於閉會期間代表建議的規定,代表在大會期間和閉會期間提出的建議同等重視、同樣辦理。對列席常委會會議代表座談會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時轉交的代表建議,即收即辦、逐一通報,切實做到代表閉會期間建議辦理無遺漏。五年間,代表閉會期間提出的建議數量較十二屆翻了一番。
(十)推進代表建議全流程信息化保障機制。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於2021年部署試用,2022年2月正式啟用,五次大會的9203件建議全部通過平台提交、批分、分析、交辦,全流程向代表公開。相關單位紮實部署推廣,通過平台接收交辦,上傳答覆和協辦意見等,積極用好信息化平台的工作場景。平台方便了代表、節約了資源、提升了效率。
(十一)紮實推進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的宣傳表揚鼓勵工作機制。楊振武秘書長主持編寫的《我當代表為人民——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故事》,受到廣大代表、地方人大和社會公眾的一致好評。研究起草《關於建立高質量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宣傳表揚鼓勵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已經委員長會議審議通過。深入調研27家承辦單位、省級人大常委會高質量辦理代表議案建議宣傳表揚鼓勵工作的相關規範性文件。向各承辦單位徵集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的典型案例300餘份並積極做好宣傳工作,主流媒體開闢專欄刊發辦理情況。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力領導下,在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本屆以來的代表建議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在實踐中,進一步加深了對代表建議工作的認識。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對發現的具有共性、普遍性的突出問題,從法律制度、方針政策、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設性的、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以法治方式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當好黨和國家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梁。有關國家機關、組織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將代表建議作為國家機關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重要渠道,認真研究、充分溝通,通過辦理代表建議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加強代表建議與部門工作的有機聯動,完善政策舉措、加強改進工作、回應社會關切,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工作上來。代表建議工作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使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與代表的期望還有不少差距。在今後工作中,要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四個機關」建設,不斷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建議工作,更好發揮代表作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