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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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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2023年10月24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七號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社會委審議的40件議案(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相比增加82%)由20個代表團1363名代表提出,涉及21個立法項目、1個決定項目、2個監督項目。其中:關於制定法律(13部)的議案23件,關於修改法律(8部)的議案14件,關於作出有關決定的議案1件,關於執法檢查的議案2件。主要圍繞志願服務、社會保險、醫療保障、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治理、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7個方面內容。

社會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落實趙樂際委員長關於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的指示要求,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同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的聯繫,以推進社會建設領域法治建設為目標,提前部署,紮實推進,全面提高辦理工作質量,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行使職權。一是健全完善代表參與委員會工作機制,豐富形式、暢通渠道,積極邀請提議案代表參與相關立法、監督、調研工作,深入了解代表訴求和議案反映問題,在具體工作中向代表展示辦理過程和辦理結果。二是加強同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溝通,根據機構改革後職能變化,向37家單位發函徵求研究意見,同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民政部、國家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等部門座談,認真聽取意見建議,共同研究辦好議案。三是充分利用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座談、調研等機會,督促和推動相關部門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把代表反映的民意訴求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國家機關相關工作中,推動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2023年8月,社會委對40件代表議案的辦理意見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23件議案提出10個立法項目,其中:19件涉及的7個項目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4件涉及的項目與其密切相關,在立法工作中一併研究考慮,將按規劃或計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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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制定《志願服務法》的議案3件

制定《志願服務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由社會委牽頭負責並提請審議。社會委已組織開展前期研究,先後赴新疆、安徽開展立法調研,了解立法重點難點問題。下一步,社會委將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抓緊起草法律草案,爭取在本屆內提請常委會審議。

2.關於基層治理領域的議案6件,其中:關於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3件,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1件,關於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的2件(擬通過修改「兩委」組織法吸收議案內容,解決所提問題)

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由社會委牽頭負責並提請審議。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已有工作基礎上,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精神,中央社會工作部正在對《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進行修改完善。社會委先後赴新疆、安徽、江蘇、天津、北京等地開展「兩委」組織法和基層社會治理立法調研,了解「兩委」組織建設和工作運行情況,聽取各方面對修法的意見建議。下一步,社會委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最新要求,加強同中央社會工作部等單位聯繫,協同做好相關工作,加快立法進程,儘早提請常委會審議。

3.關於社會保險領域的議案3件,其中:關於修改《社會保險法》的2件,關於制定《生育保險法》的1件(擬通過修改《社會保險法》吸收議案內容,解決所提問題)

修改《社會保險法》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由國務院提請審議。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統籌開展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與法律規定修改調整等研究論證工作。社會委將按照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開展前期調研,深入了解社會保險領域的實際情況和現行法律存在的困難問題,提出修法意見建議,配合有關部門修改完善法律草案,適時提請常委會審議。

4.關於醫療保障領域的議案5件,其中關於制定《醫療保障法》的4件,關於制定《失能人員長期照護保障法》的1件(擬通過制定《醫療保障法》吸收議案內容,解決所提問題)

制定《醫療保障法》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由國務院提請審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已形成《醫療保障法(徵求意見稿)》,正向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徵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文本。社會委召開座談會、在北京市開展調研,研究立法重點難點,協調推動立法進程。下一步,社會委將加強同有關部門溝通聯繫,督促推動修改完善法律草案,適時提請常委會審議。

5.關於制定《養老服務(促進)法》的議案5件

制定《養老服務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由國務院提請審議,社會委負責聯繫。國務院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養老服務立法工作,已形成《養老服務法草案建議稿》,並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召開立法研究座談會,徵求地方和有關部門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社會委在開展「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專題調研的基礎上,將加強養老服務立法的研究論證,支持推動相關部門加快立法進程,草案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6.關於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法》的議案1件

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由全國總工會牽頭起草。社會委將配合開展法理和制度研究,總結實踐經驗,提出立法意見建議。

二、7件議案提出的4個立法項目有修法必要,建議加強調研起草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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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勞動就業方面的議案5件,其中:修改《勞動合同法》的3件、修改《勞動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各1件

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勞動法律法規的決策部署,根據我國勞動力市場和勞動關係的發展變化,結合《就業促進法》執法檢查、就業工作情況專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等,社會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修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研究論證工作,條件成熟時,建議納入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2.關於修改《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議案2件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決策部署和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前期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等專題調研的基礎上,社會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關注該法的實施情況,密切跟蹤相關工作進展,適時提出修法建議。

三、7件議案提出的5個立法項目、2個執法檢查項目,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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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制定《社會組織法》的議案1件

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推進《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工作。建議有關部門總結實踐經驗,深入研究論證,認真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爭取儘快出台條例,為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2.關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的議案3件,其中: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1件,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的1件,作出《關於開展嚴厲打擊猥褻、強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決定》的1件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正在起草制定的《關於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意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等文件法規,從健全防範青少年沉迷網絡工作機制,依法堅決打擊和制止青少年網絡欺凌,保護青少年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對猥褻、強姦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兩高」就預防和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建議有關部門加快出台正在制定中文件法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嚴格貫徹執行,進一步保護好未成人合法權益。

3.關於制定《殯葬法》的議案1件

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已開展《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正在根據中央有關部門和各地方意見完善修訂草案。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加快《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

4.關於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議案1件

近年來,社會委先後組織開展了常委會關於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情況等專題調研,圍繞事關老年人權益保障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推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效實施。社會委將根據我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維護老年人權益需要,適時提出開展執法檢查的建議。

5.關於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議案1件

婦女權益保障法》於2022年10月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修訂,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原有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促進男女平等的制度設計,對婦女權益保障制度機製作出更加全面系統的規定。社會委將持續關注和研究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開展執法檢查的建議。

四、3件議案提出的3個立法項目,建議有關方面對議案所提建議和問題繼續分析研究,開展調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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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制定《兒童福利法》的議案1件

社會委經研究,建議有關部門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圍繞保障和提高兒童福利的重點難點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深入研究論證,為制定法律提供理論和實踐支撐。

2.關於制定《社會治理促進法》的議案1件

社會委經研究,建議有關部門繼續開展立法可行性、必要性、可操作性研究,加強調研和論證,待成熟時啟動立法工作。

3.關於制定《青年創業法》的議案1件

社會委經研究,建議有關部門圍繞支持青年創業、促進青年就業的重點問題,開展深入研究論證和實踐探索,適時制定出台有針對性的法規政策,為青年創業營造更好環境。

以上報告,請審議。


附件:1.交付審議的40件議案有關情況統計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的審議意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交付審議的40件議案有關情況統計
議案分類情況
40件議案由20個代表團1363名代表提出,涉及21個立法項目、1個決定項目、2個監督項目。其中: 關於制定法律(13部)的議案23件,關於修改法律(8部)的議案14件,關於作出有關決定的議案1件,關於執法檢查的議案2件。主要圍繞志願服務、社會保險、醫療保障、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治理、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7個方面內容。
議案數(代表團) 所提議案代表人數
議案總數 40 1363
制定有關法律的議案 23 806
1 制定殯葬法的0123號議案 四川 31
2 制定志願服務法的0174號議案 陝西 31
3 制定志願服務法的0230號議案 廣東 32
4 制定志願服務法的0237號議案 湖北 30
5 制定社會組織法的0124號議案 四川 31
6 制定社會治理促進法的0209號議案 廣西 31
7 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的0250號議案 山西 30
8 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的0252號議案 黑龍江 30
9 制定養老服務法的0121號議案 上海 57
全團議案
10 制定養老服務法的0128號議案 四川 33
11 制定養老服務法的0167號議案 安徽 30
12 制定養老服務法的0168號議案 河北 31
13 制定養老服務促進法的0141號議案 新疆 30
14 制定兒童福利法的0126號議案 四川 33
15 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的0142號議案 新疆 30
16 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促進法的0231號議案 吉林 31
17 制定醫療保障法的0127號議案 四川 36
18 制定醫療保障法的0129號議案 雲南 91
全團議案
19 制定醫療保障法的0197號議案 福建 32
20 制定醫療保障法的0249號議案 安徽 34
21 制定失能人員長期照護保障法的0140號議案 四川 31
22 制定生育保險法的0205號議案 廣西 31
23 制定青年創業法的0253號議案 黑龍江 30
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 14 460
24 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0014號議案 河南 30
25 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0170號議案 河北 32
26 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0207號議案 江蘇 31
27 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0251號議案 黑龍江 30
28 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0013號議案 陝西 30
29 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0187號議案 陝西 32
30 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0204號議案 山東 55
31 修改社會保險法的0004號議案 河北 31
32 修改社會保險法的0125號議案 四川 31
33 修改勞動合同法的0015號議案 浙江 30
34 修改勞動合同法的0017號議案 湖南 31
35 修改勞動合同法的0169號議案 安徽 30
36 修改勞動法的0179號議案 廣東 36
37 修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0016號議案 河北 31
作出有關決定的議案 1 30
38 作出關於開展嚴厲打擊猥褻、強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決定的0096號議案 湖南30
開展執法檢查的議案 2 67
39 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0238號議案 天津 33
40 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0239號議案 天津 34

附件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的審議意見

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社會委審議的40件議案(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相比增加82%)由20個代表團1363名代表提出,涉及21個立法項目、1個決定項目、2個監督項目。其中:關於制定法律(13部)的議案23件,關於修改法律(8部)的議案14件,關於作出有關決定的議案1件,關於執法檢查的議案2件。主要圍繞志願服務、社會保險、醫療保障、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治理、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7個方面內容。

2023年8月,社會委對40件代表議案的辦理意見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

一、23件議案提出10個立法項目,其中:19件涉及的7個項目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4件涉及的項目與其密切相關,在立法工作中一併研究考慮,將按規劃或計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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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陝西團方燕等31名代表、廣東團呂世明等32名代表、湖北團李莉等30名代表關於制定志願服務法的3件議案(第174、230、237號)。議案提出,當前志願服務事業在規範引導、激勵保障、資源支持、統籌機制等方面還存在問題。《志願服務條例》偏重於行政管理,對規範調節、促進保障社會層面志願服務活動力度不夠,建議儘快制定志願服務法。

民政部認為,制定志願服務法對於推進新時代志願服務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已制定《志願服務條例》《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等法規規章,北京等18個省級地方也制定修改了志願服務法規,為制定法律提供了理論和實踐基礎。共青團中央提出,贊成關於志願服務立法的建議。應加強與民法典、慈善法、殘疾人保障法、志願服務條例、社會組織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充分借鑑吸收地方及國外志願服務立法經驗。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共青團中央意見。制定志願服務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社會委將在2022年赴新疆、安徽開展志願服務立法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志願服務領域的情況和問題,認真研究立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抓緊起草完善法律草案,爭取本屆任期內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河南團買世蕊等30名代表、河北團李丹丹等32名代表、江蘇團張曉偉等31名代表關於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3件議案(第14、170、207號)。議案提出,隨着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的發展,居委會服務人口激增、職能增多、資源欠缺等問題日益凸顯。為發展基層民主、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議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加強黨對基層群眾自治的全面領導,規範基層政府、社區和居委會之間的關係,明確居委會職責權限,完善居委會選舉組織體系和自治機制,加強居委會工作保障機制建設。

民政部提出,自2019年成立修法工作專班以來,積極推進修法工作。2021年11月底,已將《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並配合司法部進行法制審查。下一步,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相關職能劃轉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修法工作。中央組織部提出,應修改明確黨在社區的基層組織統一領導本地區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司法部提出,建議中央社會工作部會同有關單位深入研究論證,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中央組織部、司法部意見。2022年—2023年社會委組成人員先後帶隊赴新疆、安徽、江蘇等地開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法調研,了解居委會組織建設和工作運行情況,聽取各方面對修法的意見建議。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下一步,社會委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最新要求,加強同中央社會工作部等單位聯繫,協同做好相關工作,加快立法進程,儘早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3.黑龍江團金東浩等30名代表關於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1件議案(第251號)。議案提出,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的變革,村委會工作對象、工作內容、工作職責也隨之變化,亟需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促進村委會發揮自治功能,加強村務監督和村務公開,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委會之間的關係。

民政部提出,已形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於2022年向地方、中央有關單位、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大範圍徵求意見,並在研究梳理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修改完善修訂草案。下一步,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相關職能劃轉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修法工作。司法部提出,建議中央社會工作部會同有關單位深入研究論證,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司法部意見。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下一步,社會委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最新要求,密切同中央社會工作部等單位溝通聯繫,協同做好調查研究、起草修改等工作,加快立法進程,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4.山西團楊蓉等30名代表、黑龍江團佟秀蓮等30名代表關於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的2件議案(第250、252號)。議案提出,當前城鄉社區治理中還存在治理範圍不清、治理主體錯位、權責邊界不清、多元共治制度缺失、服務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建議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

民政部提出,《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同城鄉社區治理密切相關,兩部法律的修改工作正在積極推進、取得初步成效。議案所提建議應在修改完善修訂草案稿時認真吸收採納。中央政法委提出,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規定,由中央社會工作部負責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將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中央政法委意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是事關城鄉社區治理的兩部基礎性法律。2023年,社會委就基層社會治理問題先後赴天津、北京等地調研。下一步,社會委將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最新要求,積極與中央社會工作部等單位溝通聯繫,在修改「兩委」組織法時,認真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

5.河北代表團齊秀梅等31名代表、四川代表團鄭功成等31名代表關於修改社會保險法的2件議案(第4、125號)。議案提出,《社會保險法》頒布於2010年,帶有明顯階段性特徵,不少條款較為原則。隨着我國醫保、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深入改革的推進,與社會保險實際情況已經不相適應。建議啟動《社會保險法》修訂工作,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新的改革內容納入法律規定予以規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贊同修改《社會保險法》,吸收改革成果,解決現行法律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同時對一些涉及面廣、影響深遠的建議措施,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國家醫保局表示,將堅持立法與改革相統一、相銜接的原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社會保險法》的修訂,把黨中央決策和改革成果納入法律範疇,統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財政部表示,贊同適時啟動修改《社會保險法》,將近年來已經取得廣泛共識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範性。司法部認為,相關部門應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領域改革情況,進一步研究論證,重點研究社會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機構改革後各部門職責的銜接、長期護理保險的適用對象和待遇標準、先行支付制度的落實等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意見。修改《社會保險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社會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或修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方面的相關法律」的指示要求,已開展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和《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建議有關部門加快修法進程,加強立法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抓緊起草修訂草案,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6.廣西代表團孫燕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生育保險法的1件議案(第205號)。議案提出,我國現行的生育保險制度不僅在立法層次、統籌層次和適用範圍方面,已不能適應當前需求,而且在有關生育保險繳費方式、責任承擔及保險待遇等方面,也不適應當前形勢。建議制定《生育保險法》,保障生育基本需要和女性生育權益,提高生育積極性。

國家醫保局表示,2011年實施的《社會保險法》和《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對生育保險覆蓋範圍、統籌層次、醫療服務管理、基金監管等內容都有規定。當前正大力推進涉及計劃生育內容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不適應黨中央關於優化生育政策最新決策部署和國家改革要求以及《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規定不相符的內容。全國婦聯認為,《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已試行將近30年,存在一定的滯後性,不適應人口形勢的新變化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有必要將黨的二十大有關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要求上升為法律或行政法規,進一步加強婦女生育權益法治保障。司法部表示,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重點研究生育保障範圍、籌資渠道、待遇項目和標準以及生育假期等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有關方面意見。《社會保險法》《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等對生育保險作了全面規定。近年來,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大幅推進,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規章文件,有序推進改革實踐,積累了大量經驗,同時也存在一些做法同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情況。修改《社會保險法》、制定《醫療保障法》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建議有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統籌考慮生育保險問題,一併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

7.四川團鄭功成等36名代表、雲南團全團代表、福建團潘越等32名代表、安徽團吳家兵等34名代表關於制定醫療保障法的4件議案(第127、129、197、249號)。議案提出:建議制定《醫療保障法》,推動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醫療救助共同發展的制度體系。

國家醫保局表示,已形成《醫療保障法》(徵求意見稿),正向社會公眾及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將結合各方面提出的具體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文本。民政部表示,將結合議案所提內容,圍繞政策銜接、資金來源、機構管理、人才培養等重要事項,深入開展工作調研。財政部表示,要積極配合開展立法調研,聽取地方有關部門、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參與具體條款的起草工作。司法部認為,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重點研究如何做好醫療保障法與社會保險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協調銜接,處理好與正在推進的長期護理保險、醫保門診共濟等改革的關係,增強基本醫療保險等重要基礎性制度的可操作性,保持醫療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等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以上意見。制定《醫療保障法》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社會委已經提前介入立法工作,圍繞醫療保障法(徵求意見稿)以及醫保領域重點問題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制定《醫療保障法》,要提高站位,增強與醫療、醫藥的統籌協調和整體聯動,為三醫聯動的改革發展預留空間;要貫徹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實事求是確定保障範圍和標準;還要着力解決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結合代表議案,深入研究論證,進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8.四川團里贊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失能人員長期照護保障法的1件議案(第140號)。議案提出,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因年老而失能的人口數量龐大,必將成為社會未來面臨的風險。如果缺少針對失能人員強有力的社會保障制度,將會對個人、家庭、社會造成巨大負擔。建議加快推進失能人員長期照護相關立法工作,出台針對失能人員權益保障的專門法律法規。

國家醫保局表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問題,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目前已經在49個城市進行試點。下一步,將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深化調研,及時總結成熟的經驗做法,把長期護理保險納入醫療保障法律規制範圍、做出原則規定,並根據長期護理保險政策實踐,完善參保、籌資、待遇、管理和監督等內容,夯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基礎。財政部表示,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總結評估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加強頂層設計,在國家層面制定出台統一的長護險制度。國家衛生健康委表示,贊同制定出台失能人員權益保障專門法律法規,將配合做好長期護理保險有關法律、制度及配套措施制定等相關工作,切實增進長期失能人員的健康福祉。司法部提出,建議由國家醫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結合試點情況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重點研究資金的籌集、失能人員的標準、待遇項目和標準、經辦體制等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單位意見。社會委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已開展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和《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專題調研,在總結試點情況、分析長護險制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的基礎上,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建議國家醫保局認真總結分析長護險試點成績經驗和主要問題,研究提出完善建議措施,在制定《醫療保障法》、修改《社會保險法》中統籌考慮,推動長期護理保險的規範化、法治化。

9.上海團全團代表、四川團鄭功成等33名代表、新疆團米娜瓦爾·艾比布拉等30名代表、安徽團劉玉傑等30名代表、河北團陳樹波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養老服務(促進)法的5件議案(第121、128、141、167、168號)。議案提出,發展養老服務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關鍵性制度安排。但目前我國養老服務發展情況不理想,主要表現在服務供給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質量不高,居家老人的合理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專業護理隊伍建設滯後等。建議儘快制定養老服務法,推進養老事業和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民政部表示,近年來積極推動養老服務立法工作,目前已形成養老服務法文本建議初稿(2022年版),下一步將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召開片區立法研究座談會,徵求地方和有關部門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建議稿。同時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立法程序和相關工作安排,積極推進養老服務立法工作。司法部認為,養老服務涉及政府、社會、家庭等多方面,相關政策措施正在引導推進過程中,法律制度尚處於前期研究論證階段。對議案提出的意見,建議民政部會同有關單位,在總結中央有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基礎上,就養老服務涉及的主要問題深入研究論證,司法部積極配合做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將積極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研究,適時提出立法建議,推動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出台。財政部表示,對代表提出的推進養老服務立法的有關建議,將按照有關立法工作安排,立足財政職責,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對代表提出的相關意見建議,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國家醫保局提出,將持續完善針對老年人參保群眾的醫療保障待遇和醫保公共服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養老服務立法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有關方面意見。社會委成立以來,圍繞保障老年人權益、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和改進老齡工作等問題開展監督、調研,積極推動提高養老服務法治化水平。制定《養老服務法》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建議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抓緊起草完善法律草案。社會委將繼續開展相關調研,加強溝通聯繫,支持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快立法進程,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10.吉林團譚天星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促進法的1件議案(第231號)。議案提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實施以來,產業工人地位和待遇得到提高,技術技能水平明顯提升,力量不斷壯大。建議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促進法》,鞏固改革成果,持續深入推進改革,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發展壯大工人階級隊伍,不斷鞏固我們黨執政的階級基礎。

全國總工會提出,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部署、親自指導的重大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積累了一大批有效經驗做法。制定相關法律,有利於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社會委經研究認為,同意全國總工會意見。制定《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法》已經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建議有關方面深入開展理論與政策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總結實踐經驗,深入研究論證,抓緊起草法律草案。

二、7件議案提出的4個立法項目有修法必要,建議加強調研起草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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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團陳保華等30名代表、湖南團聶鵬舉等31名代表、安徽團潘保春等30名代表關於修改勞動合同法的3件議案(第15、17、169號)。議案提出,建議修改《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平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地位與利益,保障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明確保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增加勞動者給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義務,取消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保障初創企業發展動力。

全國總工會表示,考慮到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弱勢地位,對勞動者適度傾斜、加強保護是必要的。同時根據我國勞動關係和勞動力市場發展變化,建議進一步完善勞動法律制度,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社會穩定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全國工商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將在廣泛徵求和收集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勞動合同法如何更好保護勞動者權益和兼顧企業發展,如何更好發揮穩增長、穩就業的作用進行研究,並適時向立法機關提出完善勞動合同法的建議。司法部提出,建議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全國總工會等部門進一步廣泛聽取意見,研究論證用人單位與職工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問題,重點研究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經濟補償的條件、對企業用工成本的影響等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有關方面意見。《勞動合同法》為保持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維護社會的安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新就業形態帶動勞動關係結構發生了新的變化,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代表議案,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凝聚社會共識,為適時修改《勞動合同法》創造必要條件。

2.廣東團陳海儀等35名代表關於修改勞動法的1件議案(第179號)。議案提出,建議在《勞動法》中增加專門章節對涉及新業態用工的勞動關係認定、勞動者權益保障、算法規制等進行規定。

全國總工會提出,建議在相關立法中制定適應平台經濟運營模式的勞動關係認定標準、工資工時和勞動安全衛生等勞動標準,推動加強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引導和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落實國家工時制度和特殊工時管理規定,改善勞動條件,積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依法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經濟權益。全國工商聯表示,將在推動強化新業態用工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同時,促進對新業態就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涉及新業態問題的立法修法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對不同方案深入研究論證、考慮各項法律制度統籌銜接。下一步將加強政策研究和立法準備工作,適時提出修法建議。司法部提出,建議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醫保局等部門,結合相關試點情況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以上意見。2022年,社會委圍繞就業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深入了解包括新業態從業人員在內的勞動者的就業情況,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建議相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立足平衡勞資雙方利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新業態從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和社會保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和論證。下一步,社會委將配合有關方面加強調查研究,適時啟動修法程序,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強化對新業態從業人員各項權益的保障。

3.河北團齊秀敏等30名代表關於修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1件議案(第16號)。議案提出,將勞動關係終止後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仲裁時效由一年延長至三年;明確自起訴期滿,當事人就仲裁裁決中部分事項提起訴訟的,未起訴的裁決事項發生法律效力。

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表示,建議研究吸收代表建議,適時修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示,人社部會同最高法制定的《關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對仲裁時效、銜接等問題有明確規定。將認真研究代表建議,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建設和調解仲裁辦案指導工作。司法部提出,建議由人社部商最高法等單位,進一步研究明確未起訴事項的法律效力,明確通過修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還是修改相關司法解釋來解決問題。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有關部門意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頒布實施以來,在保持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維護社會安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現有政策和司法解釋對未起訴裁決事項的法律效力已有較為全面具體的規定。建議有關部門對代表提出的關於延長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仲裁時效期間等具體建議進行認真研究論證,適時提出修法建議,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制度。

4.陝西團崔榮華等30名代表、方燕等32名代表關於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2件議案(第13、187號)。議案建議,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增設老年人網絡保護、老年人司法保護專章,增加有關老年人心理健康保障、臨終關懷等內容,擴大家庭責任主體範圍、細化精神贍養行為標準,強化贍養人贍養老人的義務。

民政部表示,將認真研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並在推動相關立法進程中予以借鑑吸收。司法部認為,《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和《「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對加強養老服務、保障老年人權益提出了政策指導。建議民政部會同有關單位,在總結中央有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基礎上,就如何推進智慧養老、做好老年人合法權益司法保護、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推動贍養人更好履行贍養義務等問題深入研究論證,司法部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上述有關方面意見。社會委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決策部署和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圍繞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等主題,開展了專題調研,了解法律實施情況和存在的問題,聽取人民群眾關於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見建議。下一步,社會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關注該法的實施情況,密切跟蹤相關工作進展,適時提出修法建議。

三、7件議案提出的5個立法項目、2個執法檢查項目,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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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團鄭功成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社會組織法的1件議案(第124號)。議案提出,當前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出現權益保障不足、促進政策不到位、監管機制不完善、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不清晰等問題。建議制定社會組織法,對社會組織設立、治理、變更與終止、財產管理與使用、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民政部提出,正在推進制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工作,將在條例中研究吸收議案所提建議。同時,配合做好相關法律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司法部提出,建議民政部會同有關單位,總結實踐經驗,深入研究論證,將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司法部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加快《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工作,並認真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做好社會組織立法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

2.新疆團地力下提·帕爾哈提等30名代表、山東團李燕等55名代表關於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的2件議案(第142、204號)。議案提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存在網絡沉迷、不良有害信息多發、誘導實施犯罪等問題,通過強化青少年模式、開展專項清理行動、網絡舉報等方式不足以形成多方主體共治的整體保護局面,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或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嚴厲打擊違法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企業和平台。

中央網信辦表示,已起草並報請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網絡文明建設的意見》,健全防範青少年沉迷網絡工作機制,依法堅決打擊和制止青少年網絡欺凌,保護青少年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正積極推進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從未成年人網絡素養促進、網絡信息內容規範、個人信息網絡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方面,明確各方責任義務。已制定出台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部門規章,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要求其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司法部表示,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設有網絡保護專章,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出明確要求。司法部、國家網信辦正專題研究審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中央網信辦、司法部意見。國務院正在研究制定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問題進行具體規範。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加快推進相關法規制定進程,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3.湖南團石佳等30名代表「關於作出開展嚴厲打擊猥褻、強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決定」的1件議案(第96號)。議案提出,猥褻、強姦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易發多發,但在性侵未成年人防治工作及案件辦理過程中,仍存在各部門聯動不足、經費缺失、與受害人溝通不暢、專業知識缺乏等各方面的問題。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加大對猥褻、強姦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社會委經研究認為,性侵類犯罪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對猥褻、強姦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等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強姦未成年女性和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認定標準、姦淫幼女適用較重從重處罰幅度的情形、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以及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等重要問題。下一步,社會委將重點關注議案所提問題,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4.四川團鄭功成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殯葬法的1件議案(第123號)。議案提出,現行《殯葬管理條例》中很多規定因不合時宜、缺乏可操作性、管制色彩濃厚而無法滿足新時代的殯葬服務訴求。建議加快殯葬法立法步伐,明確殯葬制度框架、政府責任、籌資和責任分擔機制、管理體制以及運行機制、監督機制,強調基本殯葬服務的公益屬性,加強殯葬服務市場規範管理等。

民政部提出,正在開展《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於2018年11月將《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提交國務院。2019年初,司法部將國務院轉交的送審稿送中央有關單位、省級人民政府徵求意見,並將意見建議交由民政部研究論證。2019年12月,民政部向司法部函復《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徵求意見研究梳理及採納意見情況。將配合司法部加快《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司法部提出,將積極配合社會委和民政部做好相關工作。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司法部意見。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快《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並認真研究吸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做好殯葬法的前期立法調研論證工作。

5.天津團顧天翊等33名代表關於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1件議案(第238號)。議案提出,目前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政府、社會、市場和家庭責任邊界不清晰,服務設施、人員和資金要素保障不到位,區域發展不均衡,養老金融體系經驗不足、方式有限、供求不平衡等。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促進法律全面有效實施,促進老齡工作全面提升。

社會委經研究認為,近年來,已相繼組織開展了常委會關於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情況等的專題調研,圍繞政府社會和家庭在養老服務中責任、醫養融合發展、長期護理保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等多個方面進行研究,推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效實施。今後,社會委將持續關注和研究老年人權益保障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開展執法檢查的建議。

6.天津團艾玎等33名代表關於開展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的1件議案(第239號)。議案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2010年對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距今已經十餘年。建議以2022年10月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為契機,儘快啟動執法檢查,切實保障婦女權益。

社會委經研究認為,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原有規定基礎上,積極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優化促進男女平等的基礎性制度設計,完善保障內容,對婦女權益保障制度機製作出更加全面系統的規定,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目前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不足一年,尚不具備執法檢查的條件。社會委將持續關注和研究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開展執法檢查的建議。

四、3件議案提出的3個立法項目,建議有關方面對議案所提建議和問題繼續分析研究,開展調研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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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團鄭功成等33名代表關於制定兒童福利法的1件議案(第126號)。議案提出,加快兒童福利事業發展,讓兒童通過福利制度共享國家發展成果,不僅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應有之義,更是在出生率低、人口老齡化現象日益加劇背景下的必要舉措。建議制定兒童福利法,建立健全兒童福利、兜底保障、統計調查制度,明確管理職責,規範生育福利、托育服務、兒童健康保障、兒童教育福利、兒童津貼與優待、兒童特別保護、兒童福利機構與設施、促進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

民政部表示,制定兒童福利法已經列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規劃中的第二類項目。民政部已開展了委託課題研究、立法研討、組織立法調研等工作。下一步,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加快推進兒童福利領域立法進程。財政部表示,代表提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兒童福利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兒童福利發展事業專項規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兒童福利等相關經費納入本級預算並給予保障」等建議,將按照立法工作安排,立足財政職責,在開展相關工作時認真考慮。司法部表示,制定兒童福利法涉及嬰幼兒發展、健康管理、家庭育兒服務、母嬰設施配套等方面,要統籌考慮社會需求、財政承受能力、福利制度的可持續等問題。建議相關單位就兒童福利的覆蓋範圍、兒童福利的保障水平、兒童福利與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間的銜接等問題深入研究論證。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財政部、司法部意見。建議民政部會同有關單位,總結實踐經驗,圍繞兒童福利立法的核心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繼續開展深入研究論證和實踐探索。社會委將持續跟蹤相關工作進展。

2.廣西團尹艷鎮等31名代表關於制定社會治理促進法的1件議案(第209號)。議案提出,應加快社會治理國家立法進程,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好經驗好做法凝練提升為法律制度,可分設政治安全維護、矛盾糾紛化解、社會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層社會治理、促進措施、監督管理等章節。

民政部提出,議案所提社會治理促進法框架中「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相關內容,在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稿中均有所體現。司法部提出,建議有關單位在總結黨中央有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基礎上,就社會治理的內涵和外延、社會治理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社會治理的主要方法和措施等問題深入研究。公安部提出,現行法律法規中有關社會治理的內容較多,且地方立法更多涉及市域社會治理,建議立法機關牽頭對立法內容以及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等問題進行研究論證。應急管理部提出,社會治理立法與現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可能存在交叉,建議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法律之間的銜接。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民政部、司法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意見。社會治理內涵和外延豐富,有些內容與現行法律存在交叉,對此應做系統梳理和深入研究,2023年,社會委就基層社會治理問題赴天津、北京等地調研,了解掌握相關情況。下一步,社會委將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議案所提意見建議,做好社會治理促進立法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

3.黑龍江團陳雨佳等30名代表關於制定青年創業法的1件議案(第0253號)。議案提出,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支持我國青年創業政策的頂層設計,出台系列文件支持青年創業,但支持性、保障性制度仍不完善。青年創新創業實踐探索出的成熟的政策和制度亟待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青團中央表示,國家高度重視青年創業工作,通過加強政策扶持、服務保障、環境營造、資金支持等形式支持青年創業。下一步將密切跟蹤有關支持青年創業政策的實施情況,結合《就業促進法》修訂工作,加強創業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論證、實地調研。司法部認為,目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已出台相關文件對青年就業創業作出具體部署。建議共青團中央會同有關部門,就青年的範圍、創業與靈活就業之間的關係、支持青年創業的具體措施等問題深入研究論證。

社會委經研究,同意以上意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就業問題,尤其是以高校畢業生為主的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問題。2022年,社會委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就業工作情況報告,重點圍繞百年疫情對就業的影響、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問題進行了調研,形成專題報告報常委會。建議有關部門結合議案,圍繞重點問題,開展深入研究論證和實踐探索,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定更有針對性的鼓勵政策,為青年創業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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