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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檢察機關「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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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檢察機關「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2021年4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促進未成年人保護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部署開展專項行動的主要考慮

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於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秉持「標本兼治」「督導而不替代」等司法檢察理念,充分發揮「捕、訴、監、防、教」一體化履職優勢,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一是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相結合,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18至2020年,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7萬人,不起訴2.8萬人,附條件不起訴2.6萬人。二是堅決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018年至2020年,全國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6萬人,起訴17.1萬人。推動建立集取證、心理疏導、身體檢查等功能於一體的「一站式」辦案場所1029個。加強國家司法救助,2020年對未成年人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三是加快推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2020年,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建議撤銷監護案件513件,是2019年的6.3倍。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浙江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針對某知名短視頻公司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監督促進網絡企業合規經營。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在全國穩步全面推開。四是積極參與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更細更實落實「一號檢察建議」,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教職員工准入查詢違法犯罪信息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護長效機制。五是廣泛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全國3.3萬餘名檢察官在4.5萬餘所各類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實現全國四級院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全覆蓋。為期三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共組織法治巡講9.7萬次,覆蓋10.8萬所學校和8050萬名師生。「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團再出發——走進「三區三州」活動,走遍24個地州市,助力法治扶貧。

當前,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簡稱「兩法」)以及民法典、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關法律規定,進一步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法治保障。但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與黨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時代的發展和法治的進步還有不小差距,全社會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和理念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比較突出,執法監督機制尚不健全,一些重點領域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況屢屢發生,誘發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導致傷害的各種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嚴重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了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提出保護未成年人是職能部門和相關主體的共同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各自的法定義務。「兩法」將檢察機關探索形成的一系列有益經驗和做法上升為法律制度,確立了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律監督職責。我們認識到,在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臨未成年人保護的新形勢新任務,滿足人民群眾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更高期待,檢察機關必須持之以恆「解新題」「答難題」,進一步更新保護理念,切實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的更重責任,努力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破解未成年人保護難題,補齊未成年人保護短板。

近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兩法」也將於6月1日起施行。因此,為切實發揮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職能,助推職能部門和相關主體依法履職盡責,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促進完善「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形成保護合力,經研究,最高檢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檢愛同行,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

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切實擔負起在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中的特殊職責和更重任務,實現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新要求新期待,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落實到未成年人保護具體工作中。

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各級檢察機關要樹立明確的工作目標。以「一號檢察建議」監督落實為牽引,立足未成年人檢察職能,注意發現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後暴露出來的社會問題,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未成年人保護熱點、難點和痛點問題,積極促進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努力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發揮檢察機關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的優勢,依法加強對涉及未成年人的訴訟活動、重新犯罪預防等工作的監督,強化系統保護觀念,推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不斷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注重發揮職能部門及相關主體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性作用,加強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的協作配合,積極促進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合力。

二、開展專項行動需要解決的重點突出問題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的短板弱項,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從最基本的工作抓起,提出了需要重點解決的八個方面突出問題:

落實對罪錯未成年人的特殊矯治教育措施。推動解決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有其他嚴重不良行為等未成年人沒有依法及時進行矯治教育等問題。落實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訴訟特別程序、特殊制度。推動解決未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辯護律師、社會調查流於形式、未按要求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適成年人到場、未依法規範對犯罪記錄進行封存、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混押混管混教、未成年人社區矯正脫管脫教以及對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失當等問題。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和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相關違法犯罪信息入職查詢制度。推動解決強制報告責任主體不主動、不及時報告,對未履行報告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未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以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不按照規定進行相關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未執行從業禁止規定等問題。落實對未成年人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推動解決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侵害、監護缺失,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措施不落實,以及未成年人失學輟學等問題。落實學校保護措施。推動解決有的學校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防控學生欺凌以及校園安全防範等工作制度機制不健全、不落實,以及校外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資質,師資、管理條件不達標,違法收集、使用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等問題。落實對旅館、賓館、酒店、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吧等場所的整改。推動解決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違法接待未成年人、未履行詢問、報告義務,學校、幼兒園周邊違法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違法接待未成年人,煙、酒、彩票經營者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等問題。落實對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點領域的治理。推動解決涉及眾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玩具文具和兒童出版物質量、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和設施安全、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網絡產品和服務等領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問題。落實解決其他未成年人保護的突出問題。

三、開展專項行動的工作方式方法

立足「兩法」賦予檢察機關的未成年人保護和監督職責,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注重法治思維,強化系統保護,提出了需要把握的六種工作方法:

堅持督導而不代替。找准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律監督定位,助推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發現有關單位未盡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護等保護職責的,應當依法向該單位提出建議。加強跟蹤督促,可以協助推進,但不能代替有關單位做具體工作。立足辦案和工作發現線索。發揮辦案線索主渠道作用,依託未成年人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注意從辦理的未成年人各類案件中發現線索。拓寬線索來源,通過12309檢察服務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及各類未成年人司法保護APP、小程序和熱線等接受線索。發揮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的作用,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相關違法犯罪信息入職查詢、法治進校園巡講等工作中深挖線索。依法規範開展監督。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按照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法、民法典、義務教育法、社區矯正法等法律中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規定開展工作。準確把握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以及特殊、優先保護政策,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內在規律和具體要求,在辦案中貫徹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充分履行四大檢察職責。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的優勢,統籌發揮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綜合運用糾正違法、檢察建議、情況通報、工作協調等方式開展監督。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要加強與刑事執行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控告申訴檢察等部門的銜接配合,提升監督質效。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協作。及時向同級黨委、人大、政法委報告專項行動的部署、開展情況,聽取工作意見。加強與公安、法院,政府有關部門,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組織的協作配合,同步通報工作情況,形成合力。積極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建設,認真履行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完善與相關部門的線索移送、聯合調查、案件通報、聯席會議、信息交流、專業諮詢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聯繫機制。促進制度完善。避免機械辦案和就案辦案,注意梳理分析未成年人保護類型化問題,建立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通過辦理一批突出未成年人檢察特色、取得良好效果的精品案件,發揮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規範、引領和指導作用。通過提出立法建議、司法解釋建議、製發規範性文件,統一執法司法標準,推動相關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

四、開展專項行動的工作步驟

為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提出了四個階段的具體工作步驟:

2021年5月,動員部署階段。要求各級檢察院抓住「兩法」施行前的窗口期,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對接,對照方案要求搭建工作平台和工作機制,做好法律實施的準備工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及時調整、充實工作人員,確定具體負責人,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階段性目標,細化分解任務。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全面實施階段。要求各地圍繞方案確定的工作內容,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深入查找本地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方面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點,分清主次,集中開展專項監督。必要時可以開展「小專項」,集中解決重大問題。2022年6月至10月,鞏固提升階段。要求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保持或調整工作重點,開展專項行動「回頭看」。加強類案總結分析,深挖問題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推動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2022年11月至12月,總結推廣階段。對全國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推廣成熟的制度機制和經驗做法,發布典型案事例,對開展專項行動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五、開展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

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質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強化執行力建設,提出了需要強調的三個具體要求:

高度重視,紮實部署推進。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兩法」,回應人民群眾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更高期待的有力舉措,是為未來司法,順民心檢察,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的實際行動。要求各級檢察院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着力解決好人民群眾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煩心事。深入調研,加強業務指導。要求上級人民檢察院特別是省級人民檢察院要研究分析專項行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下指導。下級人民檢察院對於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請示報告,必要時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重視數據統計、信息、案例報送工作,總結推廣專項行動的有益經驗做法。重大敏感案事件、重要工作情況、突出問題、法律及司法解釋修改建議等應當及時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檢察門戶網站、「兩微一端」、廣播、電視等媒體平台,宣傳專項行動進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注重案例化、故事化、可視化傳播,講好未成年人檢察好故事。注意對未成年人名譽、隱私等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推動全社會形成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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