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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疾病預防控制行動方案(202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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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疾病預防控制行動方案(2024—2025年)
2024年5月21日
來源: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全國疾病預防控制行動方案(2024—202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根據《「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關於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原則。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分類指導、分步推進。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現代化疾控體系初步建立,多點觸發、反應快速、科學高效的傳染病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基本建成,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體系進一步健全,疾控機構科研能力穩步提升,疾控人才教育培訓體系進一步完善。重大傳染病疫情形勢總體平穩,血吸蟲病等傳染病和地方病消除成果持續鞏固,最大程度地防範和減少突發急性傳染病在我國發生與流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強傳染病、地方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監管

(一)新冠等急性呼吸道傳染病防控行動。保持各級聯防聯控機制有效運轉,鞏固拓展新冠疫情防控好經驗好做法,堅持「乙類乙管」,不放鬆、不加碼,建立完善國家層面定期會商機制和省部之間信息共享機制。持續做好新冠多渠道監測及流感等其他呼吸道傳染病多病原監測,持續關注國際疫情及流行株變化,強化入境口岸檢疫查驗,動態開展疫情分析、研判和預警。聚焦學校、養老院、社會福利院等重點機構,瞄準「一老一小」重點人群,盯緊節假日和大型活動等關鍵節點,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及時發現並有效處置聚集性疫情。持續加強公眾健康宣教,統籌做好新冠、流感、肺炎、麻疹、百日咳等呼吸道傳染病相關疫苗研發和接種工作,進一步提高重點人群免疫水平。加快完善平急結合的防治體系,指導各地統籌調度醫療衛生資源,加快推進醫防融合、醫防協同等機制創新,織牢織密公共衛生防護網。

(二)重點急性傳染病防控行動。加強新發傳染病和境外輸入傳染病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防止疫情大規模暴發,降低病死率。加強鼠疫監測,重點強化自然疫源地鼠疫監測、風險評估和及時處置,在重點地區和鼠疫疫源不明地區開展鼠疫疫源性調查和風險評估,加強鼠疫區域聯防聯控。加強管水、管糞、管飲食、滅蠅「三管一滅」綜合防控措施,切斷霍亂等腸道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加強登革熱等蟲媒傳染病監測,實施綜合干預手段,降低蟲媒密度,減少蟲媒傳播。加強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綜合治理。強化人禽流感等傳染病監測和防控工作,提高監測敏感性和準確性。

(三)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控行動。深化艾滋病社會綜合治理和綜合干預,遏制經性傳播,控制注射吸毒傳播,推動消除母嬰傳播。持續擴大艾滋病篩查和抗病毒治療覆蓋面,提高檢測和治療質量。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擴大中醫藥治療覆蓋面。推進青少年預防艾滋病教育和老年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規範管理、診治艾滋病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健全和優化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推進重點人群結核病防治工作,實現患者早發現、早治療和全程規範管理,對傳染性肺結核患者規範隔離治療,有效減少社區和醫院內傳播。持續推進消除丙型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加強藥品供給,落實醫保政策,提高治療可及性,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的有效銜接,進一步降低結核病、艾滋病、丙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四)預防接種服務提質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疫苗管理法,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不斷優化完善免疫策略,維持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高水平接種率。加強接種單位規範化建設,推動實現跨地區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提高接種服務可及性、便利性和數字化,探索實行電子預防接種證試點,提升接種率監測規範化水平。加強系統內部冷鏈建設,完善冷鏈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系統內部全程電子追溯系統。強化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置工作,提升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和鑑定能力。

(五)血吸蟲病、包蟲病等重點寄生蟲病防控行動。堅持以傳染源控制為主、強化重點環境釘螺控制的綜合防治策略,實施消除血吸蟲病「六大行動」,堅持血防春查制度,分步實施,分類推進,到2025年85%的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達到消除標準。在包蟲病流行區採取以傳染源控制為主、中間宿主防控與病人規範查治相結合的綜合防治策略,加強包蟲病聯防聯控,推進包蟲病綜合防治干預區建設,進一步控制包蟲病疫情。健全黑熱病監測體系,強化黑熱病病人救治、傳染源管控和媒介控制,遏制疫情回升。控制土源性線蟲病和食源性寄生蟲病流行,定期開展全國人體重點寄生蟲病現狀調查。

(六)已消除和基本消除疾病能力鞏固維持行動。健全瘧疾監測響應體系,提高瘧疾發現和診療能力,強化邊境地區瘧疾防控,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鞏固消除成果。保持絲蟲病診療能力,及時發現阻斷傳播。加強監測脊灰患者和脊灰病毒,維持高水平脊灰疫苗常規免疫接種率,維持無脊灰狀態。進一步鞏固消除麻風危害成果。

(七)地方病防治鞏固提升行動。堅持「防、控、治、管」一體綜合施策,聯合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區生產生活環境,減少致病因素危害,加強現症病人救治和管理,提高患者生存質量,分梯次消除地方病危害。組織開展全國地方病防治技能培訓和競賽,鞏固提升各級疾控機構防治能力和水平。

(八)重點公共衛生干預行動。實施全國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飲用水、公共場所、空氣污染、消毒等公共衛生監測干預與評價項目,不斷完善公共衛生監測體系。探索建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環境健康風險評估試點。全面推進環境健康促進行動與氣候變化健康適應行動,加大環境健康知識普及。加強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標準、營養健康、傷害監測、老年人健康危險因素監測及重點慢性病早期篩查干預和分類管理等工作。

(九)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監督執法行動。加強對市、縣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的督促指導,全面提升監督人員執法水平。做好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監督執法工作部門協同和社會監督。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進一步推進職業衛生分類監督執法試點工作。加大對公共衛生重點領域(學校、公共場所、城鄉設計日供水1000m³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等)的抽檢比例。積極探索電子監管等非現場執法方式。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基於信用風險管理的差異化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完善省級消毒產品、涉水產品衛生監管平台。

(十)疾控宣教與健康促進行動。探索建立平急結合的疾控信息發布、新聞輿論引導、科學知識普及和社會宣傳動員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完善疾控系統信息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疾控、衛生健康為主體,宣傳、網信等部門協同配合的輿論引導快速反應機制。強化疾控文化建設,挖掘新時代疾控工作典型經驗、典型人物,凝練疾控文化內涵。建立權威科普專家庫、資源庫,廣泛開展世界防治結核病日、世界肝炎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傳染病防治主題日宣傳活動,着力打造中國健康科普大賽、百千萬志願者結核病防治知識傳播活動等疾控科普宣傳品牌,通過各級各類媒體開展防治宣傳教育,形成全方位、立體化傳播模式。推動疾控科普宣傳教育「進社區、進企業、進醫院、進校園、進家庭」,倡導踐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導樹立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

三、加強體系建設和支撐保障

(一)加強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編制傳染病監測預警體系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傳染病監測、風險評估、預警、疫情報告制度。完善部門聯動監測、醫防協同和平急轉換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傳染病網絡直報、傳染病臨床症候群綜合監測、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監測等多渠道監測體系,做好重大新發突發和重點傳染病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不斷提高傳染病疫情早發現能力。

(二)加強疾控系統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完善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印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加強預案動態管理,提高實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建設國家突發應急傳染病防控隊伍、口岸傳染病防控應急隊伍和市縣基層傳染病應急小分隊,規範管理使用。持續推進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隊伍建設,提升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開展區域聯合傳染病疫情應急演練,強化情景構建,促進演練設計、實施和評估的科學化、規範化,提升演練效果。實施全國傳染病應急處置能力評估。建立健全地方和軍隊疾控部門在地震、洪澇等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應急衛生防疫方面的密切協作機制,在最短時間內實現災區軍地衛生防疫力量全覆蓋,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三)加強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制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規範化建設相關政策。修訂衛生健康監督現場檢測及執法裝備配備標準,指導支持市、縣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按規定配備監督執法車輛、執法裝備、取證工具。組建公共衛生及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執法專家庫,開展監督執法優秀案例評查工作。穩步推進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加強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培訓,到2025年初步建立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

(四)加快疾控科研體系建設。中國疾控中心和各省份要研究制定分領域首席專家管理辦法,完成首席專家遴選,健全完善專家諮詢決策機制。健全疾控科技管理隊伍,加強科研人才隊伍和能力建設,完善科研激勵相關政策,積極爭取科研項目和經費投入,改善科研設施條件,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強化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的科技創新引領,發揮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和省級預防醫學科學院的科研骨幹作用,鼓勵省、市級疾控機構開展應用性研究和科研轉化,促進基層疾控機構科學研究與應用實踐,重點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科研攻關。支持疾控機構、海關技術機構與醫療機構、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共建「產學研用」對接平台,共享科技平台和資源。

(五)健全疾控人才隊伍教育培訓體系。不斷完善適應地區及行業特點的公共衛生相關專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和保障措施。總結評估並持續推進疾控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工作。深入開展繼續教育工作,重點加強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實驗室檢驗檢測等專業人員培訓。在全系統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練兵、大督查」活動。開展專業技能競賽,提升疾控人才隊伍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加大衛生健康監督人才培養力度。積極開展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試點和疾控人才聯合培養基地建設。

(六)加強疾控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疾控機構和中國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基礎設施建設和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依託高水平省級疾控中心建設若干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加強病原微生物國家保藏中心、重大疫情確證實驗室、人才培訓基地等建設。依託現有機構加強針對已消除或即將消除疾病及重點烈性傳染病的國家級防控技術儲備。推動省域公共衛生中心和區域公共衛生實驗室相關工作。

(七)加強傳染病醫療機構管理。制訂關於推動傳染病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文件,明確功能定位、資源布局,完善績效考核,保障可持續發展。擴大傳染病防控醫防協同融合創新試點,積極探索形成可複製可借鑑的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新模式,在試點地區開展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責任清單實施情況評估評價工作。

(八)加強疾控領域法治和標準建設。貫徹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加快推動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艾滋病防治條例、血吸蟲病防治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針對嚴重影響人群健康的傳染病、寄生蟲病和地方病,制訂監測預警、控制消除及效果判定等標準。探索建立傷害預防標準體系。積極開展環境健康、學校衛生、消毒、疾控信息等專業標準的研製。儘快推動疾控中心及實驗室建設標準發布實施。加強公共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宣貫,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

(九)加強疾控信息化建設。加快實施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能力提升項目,推進省統籌區域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信息平台建設。加快編制疾控信息相關標準,促進平台互聯互通。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部署實施國家傳染病智能監測預警前置軟件,一數一源、一處採集,多級實時共享應用,推動建立醫防協同數據共享新模式。加強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化建設。

(十)加強國際合作交流和跨境傳染病聯防聯控。強化省級疾控機構、區域公共衛生機構對外合作交流職能,進一步拓寬疾控領域專業人員隊伍國際視野,積極開展多、雙邊疾控領域國際合作交流。通過人員培訓、學術交流和外出派駐等方式,加強疾控系統國際交流合作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邊境省份定期開展風險研判,強化信息交流,做好跨境傳染病聯防聯控工作。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充分發揮各級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作用,加強對疾控工作的集中統一管理,強化部門協作,統籌做好傳染病疫情會商研判、組織協調,督促推動地方政府落實傳染病防控責任。根據防治工作需要和衛生投入政策,合理安排傳染病防治和疾控體系建設等經費和項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加強實施評估。制訂疾控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及指標體系,開展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領導。結合考核評價工作,加強實施進展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和統籌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問題。

(三)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正面宣傳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對疾控工作的普遍共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疾控工作的良好氛圍。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地方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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