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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綠化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國土綠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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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綠化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國土綠化工作的通知
全綠字〔2019〕3號
2019年3月7日
發布機關:全國綠化委員會 林草局
林草局網站

全國綠化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國土綠化工作的通知

全綠字〔20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綠化委員會、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系統)綠化委員會,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內蒙古、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綠化委員會、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全國林業和草原工作會議、全國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現場會議部署,推進實施《全國綠化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積極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的意見》(全綠字〔2018〕5號),紮實做好2019年國土綠化工作,確保完成全年國土綠化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快林草植被修復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統籌治理、系統修復的總體思路,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推動綠色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紮實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落實《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6-2020年)》(全綠字〔2016〕9號)和2018-2020年營造林生產滾動計劃,細化分解計劃任務,加強督導調度,確保全年完成1.01億畝造林綠化任務。深入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還草、京津風沙源和石漠化綜合治理、三北及長江流域等防護林體系建設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牢固構建「一帶一路」、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區域生態安全屏障。加快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紮實推進規模化林場建設試點。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實施鄉村綠化美化行動,開展森林鄉村建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推進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設,穩步提升城市綠化水平,擴大城市生態空間,增加生態產品供給,恢復城市自然生態,營造城市宜居環境。加快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實施退牧還草工程,啟動人工種草生態修複試點,加快退化草原恢復和治理,完成退化草原治理1億畝以上。辦好2019年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加快推進第四屆中國綠化博覽會籌備工作。

二、創新推進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形成全社會參與造林綠化的良好氛圍

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搞綠化的基本方針,充分發揮地方各級綠化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創新政策機制,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造林綠化的積極性。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履行植樹義務,帶頭參加義務植樹活動,為全社會做好示範表率。各地要認真組織好植樹節、國際森林日等植樹活動,開展國土綠化主題宣傳紀念活動,努力營造全民植綠愛綠護綠和「植樹造林、綠化祖國」的良好氛圍。要創新義務植樹形式,擴大「互聯網+全民義務植樹」試點,建立全民義務植樹基地,提高適齡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各部門(系統)要全面實施部門綠化規劃,落實部門綠化責任制,以完成管理區域綠化為重點,持續推進鐵路、公路、河渠、堤壩、校園、營區、礦區、社區等綠化美化,增加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等身邊生態綠量,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三、科學開展造林種草,提升林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良種壯苗、適地適樹是科學開展造林綠化的前提。各地要切實落實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理念,加大鄉土樹種、珍貴樹種以及抗逆性強的樹種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力度,積極培育推廣使用良種壯苗,優先使用國家級和省級重點林木良種基地生產的種子育苗,優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加強牧草良種繁育推廣體系建設,優先選用本地優勢品種,提高種草適應性,確保種草成活率,恢復和穩定草原生態系統。要加強林木種苗、牧草良種質量監管,造林用種用苗必須具備「兩證一簽」。要重視種源和遺傳品質,避免長距離調運種苗,嚴格引種管理,防止大規模引種造林。要嚴格林木種苗檢疫,着力做好落地復檢和造林後的監測,對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種苗應當就地銷毀。要堅持因地制宜、分區施策、分類指導、科學造林種草,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程,合理確定造林種草技術模式、配置方式、栽植密度,實行喬灌草結合、封飛造並舉,大力營造混交林。乾旱半乾旱地區要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堅持以水定綠、量水而行,科學選擇造林樹種,合理確定林草比重,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探索開展低密度造林試點。研究制定森林質量精準提升戰略,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示範項目。切實加強低質低效和退化林分修復,不斷提高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認真落實全國森林經營規劃,加快推進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引導支持編制集體林森林經營方案,加強森林撫育,優化調整森林結構,發揮森林生長潛力,提高森林功能效益。

四、圍繞發展綠色產業,開展國土綠化助推生態扶貧

堅持國土綠化與精準扶貧相結合,着力推進國土綠化扶貧、生態產業脫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國土綠化項目和資金,向扶貧工作好的地區傾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突出本地特色,培植主導產業,培育優勢產品,發展木本糧油、林下經濟、竹藤花卉、林草旅遊、森林康養、生物能源等綠色富民產業。要按規劃實施國家儲備林建設工程,建立優質珍貴大徑材培育基地。要選擇產品適銷對路、產業鏈長、具有發展潛力的樹種(品種),營造一批適當規模的優質高效特色經濟林。要啟動實施特色經濟林果提質增效行動,重點對貧困地區的特色優勢經濟林進行改造提質,提高林產品單位產出,增加貧困人口經營收入,更好地促進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組織實施好中央和地方財政造林、森林撫育補助項目,加大對貧困地區造林、森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鄉村綠化美化的支持力度,優化提升森林景觀,助推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等綠色生態產業發展,築牢森林生態屏障,增強貧困地區綠色發展後勁和自我發展能力。

五、切實加強林草生態資源管護,鞏固國土綠化成果

落實《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建立天然林保護長效機制,全面保護天然林資源。加強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保護管理,保護森林草原植被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嚴厲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監管,依法查處非法開墾、非法占用草原等違法行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職能轉隸交接工作,充實森林草原防火專業力量,加強火災預防和防火物資、設備、技術儲備,配合做好撲救工作。切實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林生發〔2018〕117號)、《松材線蟲病防治技術方案》(林生發〔2018〕110號),建立督辦問責機制,抓實疫情監測普查,加強疫情科學除治,強化疫區和疫木管理,加大檢疫執法力度,堅決遏制松材線蟲病蔓延擴散趨勢。開展省級人民政府2015-2017年防治目標責任書履責考核,落實疫情防治責任,切實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保障森林資源安全。嚴格保護、科學管理古樹名木,積極開展古樹名木搶救與復壯試點,啟動國家古樹名木公園建設和認定試點。要針對國土綠化主戰場向中西部地區轉移、造林難度大、成活成林難、後期管護更關鍵的特點,認真執行新修訂的《造林技術規程》(GB/T 15776-2016),切實加強造林後期管護,落實管護責任,確保成活成林。

六、探索創新政策機制,全面激活國土綠化內生動力

各地要深化國有林區、國有林場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造林綠化工作新機制、新辦法,逐步理順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鼓勵國有林業局、國有林場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開展場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經營。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鼓勵發展股份制林場、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經營大戶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培育一批專門從事生態保護修復的專業化企業。支持組建扶貧造林種草專業合作社,發揮專業合作社的作用,吸納更多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與國土綠化項目建設。創新投融資機制模式,完善財政補助政策,探索實行先造後補、以獎代補等機制,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營造平等投資環境,利用長周期、低利率金融貸款,統籌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引導企業、集體、個人、社會組織等各方面力量參與造林綠化。積極探索以地換綠、置換經營等激勵政策,支持經營主體在按照規劃完成造林面積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林地保護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約束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置換土地經營權用於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等輔助設施建設及開發林下經濟等環境友好型產業,調動各類社會主體投資造林綠化的積極性。

七、搶抓農時,切實做好春季造林綠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春季是造林綠化的黃金季節。南方地區要早安排、早動手,抓住春季關鍵時節,全面開展造林綠化;北方地區要早謀劃、早準備,抓住當前農閒時節,提前做好造林整地、種苗調劑等準備工作。各地要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加強協調、督導、調度,加快春季造林綠化進度,為確保全面完成年度計劃任務奠定基礎。要加強草原保護建設和管理,強化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監管,加快退化草原恢復和治理。根據中國氣象局關於今冬明春氣候趨勢預測,2019年春季(3月至5月)全國大部地區氣溫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內蒙古東北部、東北北部林區森林火險等級較高;西北地區東部、華北西部春季可能發生氣象乾旱。各有關地區要切實加強造林管護,提前做好抗旱保苗準備。要發揮好生態護林員、草原管護員的巡護作用,加強火險隱患排查和日常巡護,落實巡護責任,抓好火源監管,切實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細做實。

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各部門(系統)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政策機制,加大支持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紮實推進實施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確保全面完成2019年國土綠化任務,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做出積極貢獻。

特此通知。

全國綠化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3月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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