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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19年校園足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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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2019年校園足球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函〔2019〕2號
2019年3月14日
發布機關: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教育部網站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關於

做好2019年校園足球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函〔20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廣播電視局、體育局、團委、足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廣播電視局、體育局、團委、足協: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少年足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紮實推進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八大體系」建設,按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部署,現就做好2019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通知如下。

一、紮實推進2019年校園足球重點工作

(一)完善頂層設計

經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批准,2019年全國校足辦將加快校園足球推廣、教學訓練、競賽、「滿天星」訓練營樣板、榮譽、一體化推進、科研、輿論宣傳引導等「八大體系」建設,研製「八大體系」配套文件。將出台「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基本要求」「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精英運動員集訓方案」「進一步規範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的通知」「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註冊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新媒體矩陣構建方案」「開展幼兒足球推進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範校園足球發展,推進校園足球普及,提高校園足球水平。

各地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是推進各地校園足球改革發展的決策機構和責任主體,要經常就重要事項進行集體研究,形成合力,確保校園足球工作政令暢通、一抓到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好校園足球主管責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11號)《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教體藝〔2015〕6號)具體要求,按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精神,研究制訂具體可行的工作方案並紮實推進。各地要加強對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試點縣(區)和改革試驗區的質量管理與考核,健全整改退出機制。

(二)打牢教學根基

有關部門要指導校園足球特色學校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指南(試行)>和<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教體藝廳〔2016〕4號)和《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示範課教案》(2018年6月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指導,搭建科學規範、銜接有序的教學體系,按照「教會、勤練、常賽」的要求,以培養學生足球興趣愛好、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促進青少年體魄強健和全面發展為目標,深入推進校園足球教學改革。要提高教學質量,教師在「教會」上下功夫,保質保量完成每個年級足球教學內容;學生在「學會」上下功夫,通過課內外學習訓練掌握技能。各地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校足辦)要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針對校園足球區域、城鄉、校際、群體之間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現狀,制訂符合實際的教學計劃,實施可行的教學內容。校園足球作為探路工程,要示範引領學校體育教學改革,推進各地開齊開足體育課,形成「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學校體育教學模式,實現學校體育「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鍊意志」四位一體目標。

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要加大對「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微信公眾號(二維碼見附件1),以及教育部門戶網站「校園足球」頁面「校園足球資源庫」宣傳和使用力度,充分利用線上教學資源,積極組織師生學習收看《校園足球教學示範課》《天天足球》《校園足球先鋒》等節目,拓展深化線下教學,豐富教學內容和方式,提高校園足球教學質量。

(三)豐富課餘訓練

教育部門會同體育等部門指導當地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制訂科學的課餘訓練計劃,試點推行體育家庭作業制度,廣泛開展校園足球課餘訓練,為喜歡足球和有足球潛能的學生提供學習和訓練機會。推進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和足協青訓中心共商共建,支持各地校足辦與職業俱樂部和社會企業合辦「滿天星」訓練營。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地區籌建省級、地市級、縣區級、學區級和校級訓練營,開展定期、分級、科學訓練,切實提高校園足球運動技能和競技水平。

各地要確保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立班級、年級和校級足球代表隊和集訓隊,確保男隊和女隊同等對待。紮實開展班級聯賽,做到班班有球隊、周周有比賽,並通過年級聯賽組建各個年齡組學校代表隊。

(四)完善競賽體系

1.認真組織落實。各地校足辦要按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訓練競賽體系建設方案(試行)》有關要求,指導校內競賽,組織校際聯賽,開展選拔性競賽。各地校園足球選拔性競賽應與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四級聯賽緊密結合併在每年3—7月份開展。根據《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夏令營活動規則與運動員等級認定的通知》要求,制訂當地各年齡組最佳陣容選拔方案,報全國校足辦審批並嚴格執行。各地校足辦嚴格按照「縣—市—省」逐級選拔各年齡組最佳陣容,參加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夏(冬)令營(選拔性競賽)活動。未按照要求進行選拔活動的省級相關部門,將取消授予國家等級運動員認定資格。

2.嚴格賽事管理。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基廳〔2018〕9號)有關要求,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實行審批登記制度,全國性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由全國校足辦負責審批並公布(見附件2)。各地要認真組織、積極鼓勵行政區域內學校參加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

大學男子比賽分設高水平組、高職高專組和校園組三個組別,其中高水平組設超冠聯賽和冠軍聯賽兩個級別,實行升降級制,將逐步試行比賽成績與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掛鉤機制。大學女子比賽設高水平組和校園組,高水平組全國總決賽前10名的隊伍參加中國足協女乙聯賽總決賽,若升入女甲,需經全國校足辦同意後方可參賽。高中聯賽男子和女子全國前8名參加夏令營分營活動,男子前2名參加青超聯賽高中組(U17)第二階段比賽。各省初中聯賽冠軍隊參加全國「冠軍杯」賽,男子和女子全國前8名參加夏令營分營活動,男子前2名參加青超聯賽初中組(U15)第二階段比賽(具體參照當年印發的競賽規程)。

未經全國校足辦審批公布的全國性賽事活動,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能參加。非教育系統舉辦的競賽(不包括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協、學生體協會同全國校足辦聯合舉辦的競賽)要提前一年申請,經全國校足辦同意並公布後方可參賽。除全國校足辦主辦的比賽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比賽嚴格限制在省內範圍,確有需要開展的全國性賽事活動須報省級校足辦審批後報全國校足辦備案。

3.嚴肅賽風賽紀。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競賽環境,進一步健全校園足球賽風賽紀監督、檢查、問責等制度,對違紀違規問題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懲處一起。全國校足辦對入選全國夏令營總營和分營但因參加其他賽事未報到或中途退營的學生,取消擬授予的運動員等級。

(五)加強校園足球科研和平台建設

全國校足辦將設立專項課題,鼓勵和支持教師和科研人員開展基礎性、前沿性、探索性創新研究。圍繞足球運動對青少年全面發展的影響、不同年齡段青少年足球訓練重點、幼兒足球運動的開發模式、青少年足球的國別研究、如何加強教體融合共推青少年足球發展、如何加強校園足球教師隊伍建設、如何保障校園足球教師和教練員權益、如何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發展老少邊窮地區校園足球等開展研究,努力推動研究成果轉化應用。加強平台建設,鼓勵各地設立校園足球研究中心、創新建設平台等,匯聚力量,發揮智庫作用。通過設立專項課題、搭建科研平台,加強基礎研究,強化成果產出,形成各地特色鮮明的校園足球科研體系。

(六)做好條件保障

1.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各地要採取多種方式,配足補齊校園足球教師。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學校體育美育兼職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體藝〔2017〕7號)有關規定,鼓勵專業能力強、思想作風好的體育系統足球教練員、裁判員、有足球特長的其他學科教師和志願人員擔任兼職足球教師,為退役運動員轉崗為足球教師或兼職足球教練創造條件。

各地要結合實際開展多種方式的足球教師培訓,制定培訓計劃,開發相關培訓資源,組織開展教學競賽、經驗交流和教研活動,着力提升足球教師教學實踐能力和綜合職業素養。聯合行業組織,聘請國內外高水平足球專家培訓校園足球教師、教練員、裁判員。選派部分優秀校園足球教師、教練員、裁判員和管理人員到國外參加專業培訓。

各地要確保足球教師開展足球教學、訓練和比賽等工作計入工作量,要因地制宜制訂超課時補貼,保證學校體育教師在評優評先、工資待遇、職務職稱評聘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2.改善場地設施條件。各地要按照《關於印發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發改社會〔2016〕987號)要求,把校園足球活動場地建設納入本行政區域足球場地建設規劃,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則,加大場地設施建設力度,創造條件滿足校園足球活動要求。鼓勵建設小型多樣化足球場地設施。在現有青少年培養、實踐基地建設中規劃和建設足球場地設施。

各地要統籌體育場地設施資源投入、建設、管理和使用,鼓勵各地依託學區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動中心,同步推進學校足球場地向社會開放和社會體育場地設施向學校開放,形成教育與體育、學校與社會、學區與社區共建共享場地設施的有效機制。

3.健全激勵機制。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要加強優秀足球運動員文化課教學管理,把足球學習情況納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參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國家現行招生政策並結合本地實際自行制定行政區域內相關激勵政策。具備高水平足球隊招生資格的高校要組建男子和女子足球隊,積極參加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大學高水平組)。

各地要注重發現、選拔和重點培養學生足球運動苗子,建立教育、體育和社會相互銜接的人才輸送渠道,拓寬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國家足球後備人才梯隊、國內外職業足球俱樂部的通道。不斷優化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管理信息系統,動態監測學生學習、升學和流動情況,提供相應支持服務。

4.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各地要加強校園足球運動風險管理,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的通知]]》(教體藝〔2015〕3號)有關要求,健全校園足球安全防範制度,加強對場地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管理,推動建立商業校方責任險、商業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等在內的學生綜合保障機制。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進一步加強學生體育運動傷害保障,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大宣傳力度

全國校足辦已推出「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台,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努力將其打造成為校園足球輿論宣傳和引導的主陣地。要加強青少年校園足球相關政策和教學、訓練、競賽等典型案例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校園足球的關注度和參與度,營造濃厚的校園足球文化氛圍。積極推動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經常開展以足球為主題的攝影、繪畫、徵文、演講等校園文化活動,逐步構建以「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微信公眾號為龍頭,層級分明、職責清晰的校園足球宣傳矩陣,傳播校園足球好聲音,講述校園足球好故事。

二、凝聚校園足球發展合力

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好校園足球主管責任,發揮校足辦統籌協調作用,負責校園足球的統籌規劃、宏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進校園足球「八大體系」建設,保障校園足球專項經費,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體育、足協等部門統籌場地設施規劃與實施。財政部門合理安排投入,積極支持相關部門開展校園足球工作。廣播電視部門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新媒體等作用,利用公益廣告等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宣傳推廣校園足球,營造校園足球發展的良好氛圍。體育部門積極推進教體融合,培養優秀競技人才,支持退役運動員、優秀教練員到學校兼職校園足球教師,增加適合學生戶外活動和體育鍛煉的場地設施,持續推動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向學校和學生開放。共青團系統負責組織或參與開展校園足球文化活動。足協系統發揮人才和資源優勢,加強技術指導、行業支持和相關服務。

校園足球工作是一項系統、長期、基礎工程,各地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繼續關心、支持和參與校園足球工作,共同構建政府主導、學校主體、行業指導、社會參與的新時代校園足球發展格局,促進校園足球形成教學體系規範、訓練架構完整、競賽體系完備、人才渠道暢通、保障體系健全的發展體系。

三、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校足辦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確保傳達至各級校足辦直至每所校園足球特色學校。

(二)各省級校足辦要貫徹落實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精神,研究制訂2019年校園足球工作計劃並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送全國校足辦。

(三)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調研和抽查工作,確保校園足球各項工作提質增效。

聯繫人及電話:朱紅松,010-66097180。

附件:1.「全國校園足球官方」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2.2019年全國性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清單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3月1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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