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全晉文/卷一百五十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卷一百五十

西燕[編輯]

慕容泓[編輯]

泓,前燕慕容弟,封濟北王,燕亡入秦,為北地長史。苻堅敗,起兵,自稱使持節大都督陝西諸事、大將軍、雍州牧、濟北王,領司徒,以晉太元九年改元燕脊。明年,為其下高蓋宿勤崇等所殺。

與苻堅書[編輯]

  秦為無道,滅我社稷,今天誘其衷,使秦師傾敗,將欲興復大燕,吳王已定關東,可速資備大駕,奉送家兄皇帝,並宗室功臣之家。泓當率關中燕人,翼衛乘輿,返還鄴都,與秦以虎牢為界,分王天下,永為鄰好,不復為秦之患也。鉅鹿公輕戇銳進,為亂兵所害,非泓之意。《晉書·載紀·苻堅傳》下,泓遣使謂堅云云,堅召慕容責之曰:泓書如此。又見《魏書·慕容傳》,又《十六國春秋》三十八。

慕容沖[編輯]

沖,泓弟,小字鳳皇,封中山王,年十二而燕亡,苻堅納其姊清河公主,姊弟專寵,後為平陽太守。堅敗起兵,及泓被殺,嗣立為皇太弟,據阿房,以晉太元十年僭即皇帝位,改元更始,都長安,為其下段木延等所殺。

命詹事答苻堅[編輯]

  皇太弟有令:孤今心在天下,豈顧一袍小惠?苟能知命,便可君臣束手,早送皇帝,自當寬待苻氏,以酬曩好。終不使既往之施,獨美於前。《晉書·載紀·苻堅傳》下,堅遣使送錦袍一領遺沖,稱詔云云,沖命詹事答之,亦稱云云。

後燕[編輯]

慕容垂[編輯]

垂字道明,一字叔仁,前燕慕容第五子,小字阿六敦,初名霸,字道業,改名,以識記文去夫,以垂為名。時為平狄將軍,封都鄉侯,戍徒河,僭號,以為安東將軍,鎮常山,封吳王,徙鎮信都。以侍中右禁將軍錄留台事,又為征南將軍荊充二州牧,再為司隸,侯位,累遷車騎大將軍,為慕容評所忌,懼誅奔秦。苻堅以為冠軍將軍,封賓都嗣。堅敗,自稱大將軍、大都督、燕王,建元燕元。以晉太元十一年僭即皇帝位,改元建興,都中山。至太元二十一年死,年七十一,在位十三年,諡日成武皇帝,廟號世祖。

上苻堅表[編輯]

  臣才非古人,致禍起蕭牆,身嬰時難,歸命聖朝。陛下恩深周漢,猥叨微顧之遇,位為列將,爵忝通侯,誓在戮力輸誠,常恐不及。去夏桓沖送死,一擬雲消,回討鄖城,俘馘萬計,斯誠陛下神算之奇,頗亦愚臣忘死之效。方將飲馬桂洲,懸旌閩會,不圖天助亂德,大駕班師。陛下單馬奔臣,臣奉衛匪貳,豈惟陛下聖明,鑒臣單心,皇天后土,實亦知之。臣奉詔北巡,受制長樂。然丕外失眾心,內多猜忌,令臣野次外庭,不聽謁廟。丁零逆豎,寇逼豫州,丕迫臣單赴,限以師程,惟給弊卒二千,盡無兵杖,復令飛龍潛為刺客。及至洛陽,平原公暉復不信納。臣竊惟進無淮陰功高之慮,退無李廣失利之愆,懼有青蠅,交亂黑白。丁零夷夏,以臣忠而見疑,乃推臣為盟主。臣受託善始,不遂令終,泣望西京,揮涕即邁。軍次石門,所在雲赴,雖復周武之會於孟津,漢祖之集於垓下,不期之會,實有甚焉。欲令長樂公盡眾赴難,以禮發遣,而丕固守匹夫之志,不達變通之理。臣息農收集故營,以備不虞,而石越傾鄴城之眾,輕相掩襲,兵陳未交,越已隕首。臣既單車懸軫,歸者如雲,斯實天符,非臣之力。且鄴者臣國舊都,應即惠及,然後西面受制,永守東藩,上成陛下遇臣之意,下全愚臣感報之誠。今進師圍鄴,並喻丕以天時人事。而丕不察機運,杜門自守,時出挑戰,鋒戈屢交,恆恐飛矢誤中,以傷陛下天性之念。臣之此誠,未簡神聽,輒遏兵止銳,不敢窮攻。夫運有推移,去來常事,惟陛下察之。《晉書·載紀·慕容垂傳》,又《十六國春秋》四十四。

上書請伐[編輯]

  石虎窮極凶暴,天之所棄,餘燼尚存,自相魚網。今中國倒懸,企望仁恤。若大軍一舉,勢必倒戈。《十六國春秋》二十六

濟河下令[編輯]

  吾本外假秦聲,內規興復,亂法者軍有常刑,奉命者賞不逾日。天下既定,封爵有差,不相負也。《晉書·載紀·慕容垂傳》,又《十六國春秋》四十三。

報丁零及西人令[編輯]

  翟王之功,宜居上輔。但台既未建,此官不可便置,待六合廓清,當更議之。《晉書·載紀·慕容垂傳》,翟斌潛諷丁零及西人請斌為尚書令,垂令云云。

遺令[編輯]

  方今禍難尚殷,喪禮一從簡易:朝終夕殯,事訖成服,三日之後,釋服從政,強寇伺隙,秘勿發喪,至京然後舉哀行服。《晉書·載紀·慕容垂傳》,又《十六國春秋》四十五。

與僧朗書[編輯]

  皇帝敬問太山朗和尚:澄神靈緒,慈陰百國,凡在含生,孰不蒙潤。朕承藉纂統,方夏是膺。昔吳蜀不恭,魏武含慨,今二賊不平,朕豈獲安?又元戎克興,征埽暴亂,至人通靈,隨權指化。願兵不血刃,四海混伏,委心歸誠,久敬何已。今遣使者送官絹百匹,袈裟三領,綿五十斤,幸為咒願。《廣弘明集》三十五,又《十六國春秋》四十五。

慕容盛[編輯]

盛字道運,垂孫,封長樂公,父寶嗣垂位,進爵為王,寶為蘭汗所殺,攻汗斬之,以長樂王稱制,改元建平,尋僭即皇帝位。以晉隆安五年為其下段璣等所殺,在位四年,諡曰昭武皇帝,廟號中宗。

告成太廟令[編輯]

  賴五祖之休,文武之力,社稷幽而復顯,不獨孤以眇眇之身,免不同天之責。凡在臣民,皆當明目當世。《十六國春秋》四十七

下令公侯贖罪不得以金帛[編輯]

  法例律,公侯有罪,得以金帛贖,此不足以懲惡,而利於王府,甚無謂也,自今皆令立功以自贖,勿復輸金帛。《十六國春秋》四十七

慕容農[編輯]

農字道厚,小字惡奴,垂第三子,封遼西王。尋為幽州牧,鎮龍城,徵拜侍中司隸校尉,移鎮鄴,寶嗣位,以為并州牧,鎮晉陽,進左僕射,拜司空,領尚書令,復以大司馬領中軍,為亂兵所殺,追諡曰桓烈。

在龍城上表[編輯]

  臣頃因征即鎮,所統將士,安逸積年,青徐荊雍,遺寇尚繁,願時代還,展竭微效,生無餘力,沒無餘恨,臣之志也。十六國春秋五十。

婁會[編輯]

會仕慕容垂,為尚書郎。

上疏請聽吏終喪[編輯]

  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制,兵荒殺禮,遂以一切取士。人心奔競,苟求榮進,至乃身冒,以赴時役,豈必殉忠於國家,亦昧利於其間也。聖王設教,不以顛沛而虧其道,不以喪亂而變其化,故能杜豪競之門,塞奔波之路。陛下鍾百王之季,廓中興之業,天下漸平,兵革方偃,誠宜蠲盪瑕穢,率由舊章。吏曹大喪,聽終三年之禮,則四方知化,人斯服禮。《晉書·載紀·慕容垂傳》,又《十六國春秋》四十五。

南燕[編輯]

慕容德[編輯]

德字玄明,前燕慕容少子,嗣位,封梁公,歷幽州刺史左衛將軍,嗣位,進封范陽王,遷魏尹,加散騎常侍,拜征南將軍。燕亡入秦,為張掖太守免,尋為奮威將軍。慕容垂稱燕王,以為車騎大將軍,復封范陽王。寶嗣位,遷使持節都督冀兗青徐荊豫六州諸軍事、特進、車騎大將軍、冀州牧,領南蠻校尉,鎮鄴,尋為丞相承制,徙滑台。稱元年,定魯齊,以晉隆安四年僭即皇帝位,改元建平,都廣固。至晉義熙元年死,年七十,在位六年,諡曰獻武皇帝。

上慕容疏請圖關右[編輯]

  先帝應天順時,受命革代,方以文德懷遠,以一六合。神功未就,奄忽升遐。昔周文既沒,武王嗣興,伏惟陛下則天比德,揆聖齊功,方闡崇乾基,纂成先志。逆氐僭據關隴,號同王者,惡積禍盈,自相疑戮,釁起蕭牆,勢分四國,投誠請援,旬日相尋,豈非凶運將終,數歸有道。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機之上也。今秦土四分,可謂弱矣。時來運集,天贊我也。天與不取,反受其殃。吳越之鑑,我之師也。宜應天人之會,建牧野之旗。命皇甫真引並冀之眾,徑趣蒲孤;臣垂引許洛之兵,馳解訁叟圍;太傅總京都武旅,為二軍後繼。飛檄三輔,仁聲先路,獲城即侯,微功必賞,此則郁概待時之雄,抱志未申之傑,必岳峙灞上,雪屯隴下。天羅既張,內外勢合,區區僭豎,不走則降。大同之舉,今其時也。願陛下獨斷聖慮,無訪仁人。《晉書·載紀·慕容傳》,苻堅將苻訁叟陝降於,群下議欲遣兵救,因圖關右,魏尹慕容德上疏,又見《十六國春秋》二十八。

下詔增名為備德[編輯]

  漢宣憫吏民犯諱,故改名,朕今增一備字,以為二名,庶開臣子避諱之路。《十六國春秋》六十三

與僧朗書[編輯]

  皇帝敬問太山朗和尚,遭家多難,災禍屢臻。昔在建熙,王室西越,賴武王中興,神武御世,大啟東夏,拔區域,遐邇蒙蘇,天下幸甚,天未忘災。武王即宴,永康之始,西傾東盪。京華主上播越,每思靈闕,屏營飲泣。朕以無德,生在亂兵,遺民未幾,繼承天祿,幸大和尚恩,神蓋護,使者送絹百疋,並假東齊王奉高山荏二縣封給,書不盡意,稱朕心焉。《廣弘明集》三十五,又《十六國春秋》六十三。

慕容超[編輯]

超字祖明,德兄北海王納之子,德無子,立為太子。以晉義熙元年僭即皇帝位,改元太上。在位六年,劉裕執送建康市斬之。

下書譏復肉刑[編輯]

  陽九數纏,永康多難。自北都傾陷,典章渝滅,律令法憲,靡有存者。網理天下,此焉為本,既不能導之以德,必須齊之以刑。且虞舜大聖,猶命咎繇作士,刑之不可以<巳巳>也如是!先帝季興,大業草創,兵革尚繁,未遑修制。朕猥以不德,嗣承大統,撫御寡方,致蕭牆釁發,遂戎馬生郊,典儀寢廢。今四境無虞,所宜修定,尚書可召集公卿。至如不忠不孝若封嵩之輩,梟斬不足以痛之,宜致烹に之法,亦可附之律條,納以大辟之科。肉刑者,乃先聖之經,不刊之典,漢文易之,輕重乖度。今犯罪彌多,死者稍眾。肉刑之於化也,濟育既廣,懲慘尤深,光壽、建熙中,二祖已議復之,未及而晏駕。其令博士已上,參考舊事,依《呂刑》及漢、魏、晉律令,消息增損,議成燕律。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孔子曰:「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に裂之刑,烹煮之戮,雖不在五品之例,然亦行之自古。渠彌之に,著是《春秋》,哀公之烹,爰自中代。世宗都齊,亦愍刑罰失中,咨嗟寢食。王者之有刑糾,猶人之有左右手焉。故孔子曰:「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是以蕭何定法令而受封,叔孫通以制儀受奉常。立功立事,古之所重,其明議損益,以成一代準式。周漢有貢士之條,魏立九品之選,二者孰愈,亦可詳聞。《晉書·載紀·慕容超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四。

慕容鍾[編輯]

鍾字道明,德從弟,封北地王,拜司徒,超嗣位,以為都督中外軍事,錄尚書事,尋出為青州牧,後為公孫五樓所構,懼誅謀反,事敗奔姚興,為始平太守,封歸義侯。

傳檄青州諸郡討辟閭渾[編輯]

  隆替有時,義列昔經;困難啟聖,事彰中。是以宣王龍飛於危周,光武鳳起於絕漢,斯蓋歷數大期,帝王之興廢也。自我永康多難,長鯨逸網,華夏四分,黎元五裂。逆賊辟閭渾父蔚,昔同段龕阻亂淄川,太宰東征,剿絕凶命。渾於覆巢之下,得蒙全卵之施,曾微犬馬識養之心,復襲凶父樂禍之志,盜據東秦,遠附吳越,割剝黎元,委輸南海。皇上應期,大命再集,矜彼營丘,暫阻王略,故以七州之眾二十餘萬,巡省岱宗,問罪齊魯。昔韓信以裨將伐齊,有徵無戰,耿以偏師討步,克不移朔。況以萬乘之師,埽一隅之寇,傾山碎卵,方之非異。孤以不才,忝荷先驅,都督元戎,一十二萬,皆烏桓突騎,三河猛士,奮劍與夕火爭光,揮戈與秋月競色。以此攻城,何城不克,以此眾戰,何敵不平!昔竇融以河西歸漢,榮被於後裔;彭寵盜逆漁陽,身死於奴隸。近則曹嶷跋扈,見禽於後趙;段龕干紀,取滅於前朝。此非古今之吉凶,已然之成敗乎?渾若先迷後悟,榮寵有加。如其敢抗王師,敗滅必無遺燼。稷下之雄,岱北之士,有能斬送渾首者,賞同佐命。脫履機不發,必玉石俱摧。《晉書·載紀·慕容德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三。

韓范[編輯]

范仕慕容德,為中書侍郎,超嗣位累遷尚書令,劉裕伐燕,表為散騎常侍。

上疏言伐桓玄[編輯]

  夫帝王之道,必崇經略。有其時,無其人,則弘濟之功或闕,有其人,無其時,則英武之志不伸。至於能成王業者,惟人時合也。自晉國內難,七載於茲。桓玄篡逆,虐逾董卓,神怒人怨,其殃積矣。可乖之機,莫過此也。以陛下之神武,經而緯之,驅樂奮之卒,接厭亂之機,譬猶聲發響應,形動影隨,未足比其易也。且江淮南北,戶口無幾,公私戎馬,不過數百,守備之事,蓋亦微矣。若以步騎一萬,建雷霆之舉,卷甲長驅,指臨江會,必望族草偃,壺漿屬路。跨地數千,眾逾十萬,可以西並強秦,北抗大魏。拓境開疆,保寧社稷,正在今日。如使後機失會,豪傑復起,梟除桓玄,布惟新之化,遐邇既寧,物無異望,豈惟建業難屠,江北亦不可冀。機過患生,憂必至矣。天與不取,悔將及焉。惟陛下覽之。《晉書·載紀·慕容德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三作韓諱。

韓訁卓[編輯]

訁卓,范弟,仕慕容德,為尚書右僕射。

上疏正戶籍[編輯]

  二寇逋誅,國恥未雪,關西為豺狼之藪,揚越為鴟之林,三京社稷,鞠為丘墟,四祖園陵,蕪而不守,豈非義夫憤嘆之日,烈士忘身之秋。而皇室多難,威略未振,是使長蛇弗翦,封豕假息。人懷憤慨,常謂一日之安,不可以永久,終朝之逸,無卒歲之憂。陛下中興大業,務在遵養,矜遷氓之失土,假長復而不役,愍黎庶之息肩,貴因循而不擾。斯可以保寧於營丘,難以經措於秦越。今群凶僭逆,實繁有徒,據我三方,伺國瑕釁。深宜審量虛實,大校成敗,養兵厲甲,廣農積糧,進為雪恥討寇之資,退為山河萬全之固。而百姓因秦晉之弊,迭相蔭冒,或百室合戶,或千丁共籍,依託城社,不懼熏燒,公避課役,擅為奸究,捐風毀憲,法所不容。但檢令未宣,弗可加戮。今宜隱實黎氓,正其編貫,庶上增皇朝理物之明,下益軍國兵資之用。若蒙採納,冀裨山海,雖遇商鞅之刑,悅綰之害,所不亂也。《晉書·載紀·慕容德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三。

段暉[編輯]

暉仕慕容超,為尚書左僕射左軍將軍,拒劉裕戰死。

稱藩姚興議[編輯]

  太上囚楚,高祖不回。今陛下嗣守社稷,不宜以私親之故,而降統天之尊。又大樂諸伎,皆是前世伶人,不可與彼,使移風易俗,宜掠京口與之。《晉書·載紀·慕容越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四。

張華[編輯]

華仕慕容德,為給事黃門侍郎中書令,超嗣位,累遷尚書左僕射。

稱藩姚興議[編輯]

  若使侵掠吳邊,必成領怨。此既能往,彼亦能來,兵連禍結,非國之福也。昔孫權重黎庶之命,屈己以臣魏;惠施惜愛子之頭,舍志以尊齊。況陛下慈德在秦,方寸崩亂,宜暫降大號,以申至孝之情。權變之道,典謨所許。韓范智能回物,辨足傾人,昔與姚興俱為秦太子中舍人,可遺將命,降號和。所謂屈於一人之下,伸於萬人之上也。《晉書·載紀·慕容超傳》,又《十六國春秋》六十四。

北燕[編輯]

馮跋[編輯]

跋字文起,長樂信都人,慕容寶僭號,以為中衛將軍。慕容熙襲位,懼誅,逃於山澤。尋殺熙立高雲,拜使持節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武邑公,雲死。以晉義熙五年僭即天王位,改元太平。至宋元嘉七年死,在位二十二年,諡曰文成皇帝,廟號太祖。

郎位下書[編輯]

  義貴適時,不必改作。故陳氏代姜,不徙齊號,宜即國號曰燕,建元太平。《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下書葬高雲[編輯]

  昔高祖為義帝舉哀,天下歸其仁。吾與高雲,義則君臣,恩逾兄弟。其以禮葬雲及其妻子,立雲廟於菲町,置園邑二十家,四時供薦。《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下書除前朝苛政[編輯]

  自頃多故,事難相尋,賦役繁苦,百姓困窮。宜加寬宥,務從簡易,前朝苛政,皆悉除之。守宰當垂仁惠,無得侵害百姓,蘭台都官,明加澄察。《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下書令民植桑柘[編輯]

  今疆字無虞,百姓寧業,而田畝荒穢,有司不隨時督察,欲令家給人足,不亦難乎!桑柘之益,有生之本。此土少桑,人未見其利,可令百姓人植桑一百根,柘二十根。《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下書令境內不改葬[編輯]

  聖人制禮,送終有度。重其衣衾,厚其棺槨,將何用乎?人之亡也,精魂上歸於天,骨肉下歸於地,朝終夕壞,無寒暖之期,衣以錦繡,服以羅紈,寧有知哉!厚於送終,貴而改葬,皆無益於亡者,有損於生。是以祖考因舊立廟,皆不改營陵寢。申下境內,自今皆令奉之。《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下書建大學[編輯]

  武以平亂,文以經務,寧國濟俗,實所憑焉。自頃喪難,禮壞樂崩,閭閻絕諷誦之音,後生無庠序之教,子矜之嘆,復興於今,豈所以穆章風化,崇闡斯文!可營建大學,以長樂劉軒、營丘張熾、成周翟崇為博士郎中,簡二千石已下子弟年十三已上教之。《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

馮素弗[編輯]

素弗,跋弟,仕慕容熙,為侍御郎小帳下督。高雲僭位,以為昌黎尹撫軍大將軍,封范陽公,遷司隸校尉。跋僭位,以為侍中車騎將軍,錄尚書事,進大司馬,改封遼西公,鎮營丘。

樂浪公主下嫁蠕議[編輯]

  前代舊事,皆以宗女妻六夷,宜許以妃嬪之女,樂浪公主不宜下降非類。《晉書·載紀·馮跋傳》,又《十六國春秋》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