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晉文/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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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王羲之[編輯]

雜帖[編輯]

  羲之死罪,小大悉以來未,惶不可懷。未復諮誨問,懸情。計賓命行應至,遲卞頌遠具承問,妹極得散力,以為至慰。期等故爾耳,因緣不多白,羲之死罪。《淳化閣帖》八,下並同。

  不審定何日當北,遇信復白,遲承後問。

  伏想清和,士人皆佳適。桓公十月末書為慰,雲所在荒甚可憂。殷生數問北事,勢復云何?想安西以至,能數面不?或雲頓歷陽,爾耶?無緣同為嘆。遲知問。

  運民不可得而要當得,甚慮叛散。頓為此,足勞人意。

  八日羲之頓首,多日不知君問,得一昨書,知君安善,為慰。仆似小差而疲劇,昨若耶觀望,乃苦輿上隱痛,前後未有此也。然一日一發,勞復不極,以此為慰耳。力不。

  鄉里人樂著縣戶,今送其名,可為領受。

  君頃就轉佳不?仆自秋便不佳,今故不善差。

  頃還,少敢脯,又時敢面,亦不以為佳。亦自勞弊,散系轉久,此亦難以求泰。不去人間,而欲求分外,此或速弊,皆如君言。

  便大熱,足下晚可耳。甚患此熱,力不具。王羲之上。

  此書因周常侍,想必至。

  吾惟辨,辨便知,無復日也。諸懷不可言,知彼人已還。吾此猶有小小往來,不欲來者其野,近當往就之耳。不大思其方,不見可久理,而任之者悠然,此可嘆息。

  得西問,無他,想彼人甚平安。此粗佳,玄度來數日,為慰。

  中郎女頗有所向不?今時婚對,自不可復得仆德意。君頗泠不?大都此亦當在君耶?

  發瘧,比日疾患,欲無賴,未面邑邑。反不具,王羲之。

  得書知問,腫不差,乏氣勿勿,面近,羲之報。

  足下各如常。昨還殊頓,匈中淡悶,乾嘔轉劇,食不可強,疾高難下治,乃甚憂之。力不具。王羲之。

  得書,知足下問。吾既不佳,賢內妹未差,延期。

  須狼毒,市求不可得,足下或有者,分三兩,停須故示。

  得書知問,吾夜來腹痛,不堪見卿,甚恨。想行復來,修齡來經日,今在上虔,月末當去。重熙旦便西,與刖不可言,不知安所在。未審時意云何,甚令人耿耿。

  闊轉久,勞想豈舍,知足下常得之,卒未近緣如何?足下數令知問。

  十一月四日羲之白。冬中感懷深,始欲寒,足下常疾何如?不得近問,邑邑。吾故苦心痛,不得食經日,甚為虛頓。力及不具,王羲之白。

  周益州送此邛竹杖,卿尊長或須,今送。

  不得執手,此恨何深。足下各自愛,數惠告,臨書悵然。

  阮公故爾,可憂,時放恕大事,今令速言,何方一「作萬」。守篤,大炙不得力,而從事以至,甚無計。自必出,唯須小佳。鐵石今出求救,足下可復助,且令得通。

  家月末當至上虞,妹亦俱去。

  此蒸濕難為人,得示,知足下故爾堪行,想不成病耳。吾至無賴,行克,王羲之頓首。

  不得西問,耿耿。

  丘令送此宅圖,雲可得畝,爾者為佳。可與水丘共行視佳者,決便當取問其賈。

  謝生多在山下,不復見,且得書,疾,惡冷,耿耿。想數知問,雖得還,不能數,可嘆。

  不審比出日集聚不?一爾緬然,恐東旋未期,諸情罔。

  飛白不能乃佳,意乃篤好。此書至難,或作,復與卿。

  羲之白,昨故遣書,當不相遇。知君還,喜慰。足下時行,想今善除,猶耿耿。仆時行以十一日而不保,如比日便成委頓,今日猶當小勝。不知能轉佳不積不?卿至,劣劣。力還不具。王羲之白。

  不審復何似永日,多少看未,九日當採菊不?至日欲共行也。但不知當晴不耳。

  倫等還,殊慰,意增慨。知足下疾患小佳,當惠緣想哀能果。遲此善散,非直思想而已也。尋復有問,足下以數示,由為諸,力不具。

  月半哀感,奈何奈何,念邑邑。罔極之至,不可居處。比日何似,Φ差不?悒悒。力知問,王羲之頓首。

  知彼乃爾切切,汝乃獨坐,但有憂色,懸遠不能得遣人,且吾無復久意。果去,當南視汝等也。

  一昨得安西六日書,無他,無所大說,故不復付送。讓都督表亦復常言耳,如兄子書道嵩自必果,今復與書督之。足下敕令至,並與遠書也。《淳化閣帖》八。此帖再見。

  尊夫人不和,想小耳。今以佳,念累息。卿佳不?吾故劣劣,力知問。王羲之敬問。

  日五期結極以大,先師之言皆著。推此言之無驗,如此事君當欲知,故及。宜停宅。

  三月十六日羲之白,一昨省不悉,雨快,君可不?萬石轉差也。炙得力不?不得後問。懸悒不知一作「去」。懷,君雲當有旨信,遲望其至。仆劣劣,故遣不具,還具示,王羲之。

  取卿女智為長史,休種知何似,耿耿。

  適欲遣書雲得示,知足下得諒以為佳,甚慰。知多疾患,念勞心。吾故不欲食,比來以為事恐不久,邑邑思面,行故果之。王羲之。

  此郡之弊,不謂頓至於此。諸逋滯非復一條,獨坐不知,何以為治。自非常才所濟,吾無故舍逸而能勞,嘆恨無所復及耳。夏人事請託亦所未忽,小都冀得小差,須日當何理。已上並《淳化閣帖》

  想佳,卿以得速還,欲令今早去時反也。《汝帖》,下皆同。

  省書增感切,及反不具,羲之報。

  念足下,罔戀之至,不可居處。白此已具委也。

  前卻食小差,數數便得疾,政由不消化故。

  二月廿日羲之頓首,二旬期等小祥日近,傷悼深至,切割心情,奈何奈何!近得告為慰,力及數字,王羲之。

  羲之白,昨得期書,知君可耳。已上並《汝帖》

  百姓之命倒懸,吾夙夜憂此。時既不能開倉庾賑之,因斷酒以救民命,有何不可。而刑猶至此,使人嘆息。吾復何在,便可放之。其罰謫之制宜嚴重,可如治,日每知卿同在民之主。

  卿事時了甚快,群凶日夕云云,此使鄴下一日為戰場,極令人惆悵,豈復有慶年之樂耶?思卿一面,無緣,可嘆可嘆。

  今往絲布單衣,財一端,示致意。

  去夏得足下致邛竹杖,皆至此。土人多有尊老者,皆即分布,令知足下遠惠之至。

  胡母氏從妹平安,故在永興居,去此七十也。吾在官諸理極差,頃比復勿勿,來示雲與其婢問來信,不得也。

  知虞帥雲,桓公以至洛,即摧破羌賊,賊重命,想必禽之。王略始及舊都,使人悲慨深。此公威略實著,自當求之於古,真可以戰,使人嘆息。知仁祖小差,此慰可言,適范生書,如其語無異,故須後問為定。今以書示君。

  虞義興適送此,桓公摧寇,罔不如志,今以當平定。古人之美,不足比蹤,使人嘆慨,無以為喻。

  適知十五日問,清和為慰。復得南後問不?想二庾速王之始興奴長就,令人邑邑。想無所至耳,還具示問。

  方回遂舉為侍中,不知卒行不?雲相意未詐,爾者為佳。比得其書,雲山海間民逃亡,殊異永嘉,乃以五百戶去,深可憂,深可憂,此問不乃至此。足下郡內云何,糧遲日廣遠,恐此不弊不已。

  二謝致喪,興公近便索然。玄度來數日,有疾患,便復來。阿萬小差,阮公政耿耿,懷祖可呼賀祭酒俱。

  謝書云云,今送。

  二族舊對,故欲結援諸葛。若以家窮,自當供助昏事。

  欲速知決。

  阮生何如,此粗平安,數問為慰。

  大都夏冬自可足麥,秋輒有違,此亦人之常。期等平安,善在此羸小差。知諸賢佳,數見范生,亦得玄近書為慰。又得孔郗王書,亦云不能數,何爾須江生,可耳斷絕也。尚未見傅女,足下言極是。有懷甚佳。案:《法書要錄》載此帖僅三十八字,無「知諸」已下。

  二月廿日羲之白,。不可言,得六日告,為慰。寒,想各安善,司馬與無還問,耿耿。仆可耳,力不具,王羲之白。

  廿二日羲之報,近得書,即日又得永興書,甚慰。想在道可耳,吾疾,故爾沈滯,憂悴解,日面近,不具,羲之報。

  近日東陽絕無常,憂心何可言,想足下當盡能致。

  敬和在彼,尚來議還,增耿耿。

  數有想常達,還此不快,鄙人得夏常爾公為爾差念足下小大佳,憂卿可耳,想同數得問,官奴婦產,復委篤,憂之深。餘粗可耳。知足下念,差免憂之。不具。羲之白。

  羲之頓首,昨得書問,所疾尚綴綴。既不能眠食,深憂慮,懸吾情,至不能不委。更故不差,豹奴晚不歸家,隨彼弟向州也。前書雲,至三月間到之,何能盡情憂,足下所惠,極為慰也。不謂也。

  鶻等不佳,令人弊見此輩。吾衰老,不復堪此。

  服食而在人間,此速弊分明,且轉衰老,政可知。乃欲與彥仁集界上,甚佳。諸如此事,皆所欣也。平自可耳,何所諮人。外將何必拘小繩墨,且令吳興不出界,當可耳。便因餘杭而行耶?不自此會,再舉難也。君便可以仆書示之,但俗多怪,且在草澤者,為爾扇動縱任,恐惡之者眾。

  源日有書徑此界中,而值吾病,不得見之,萬恨萬恨。似從魚浦,不知何日當進,足下必得見之也。

  賢姊體中勝常,想不憂也。白屋之人,復得遷轉,極佳。未委幾人,吾齲痛,所作贊又恐不任,當示殷也。

  十一月十三日羲之頓首頓首,遘姨母哀,哀痛摧剝,情不自勝,奈何奈何!因反慘塞不次。王羲之頓首頓首。

  十二日告李氏甥,得六日書為□,吾劣劣,力不一一,羲之白。

  比奉對對兄以釋豈一。

  汝不可言,未知集聚日,但有慨嘆,各慎護。前與更試求屏風,遂不得答為也。

  十月五日,羲之忽有感,情兼深,足下得不可至。前得足下似行一書為慰,故不適足下昨還如常耳。雖不得旨問,遠得足下書,輒具問為慰。吾頃胸中惡,不欲食,積日勿勿,五日來小差,七日羲之白。

  三月十三日羲之頓首,近反亦至,念足下,哀悼之至,不可勝。更寒外,足下何如?吾劣劣,力遣知問。王羲之頓首。

  初月十三日山陰羲之報,近欲遣此書,停行無人不辨遣。信昨至此,且得去月十六日書,雖遠為慰。過屬,卿佳不?吾諸患殊劣劣,方涉道憂悴,力不具。羲之報。《萬歲通天王方慶進帖》

  隔日不面,懸遲何極。計足下須人,兼具此等事勢,速令垂報也。

  重告慰情,吾腹中小佳,體Φ乏氣便轉差,深以為慰,足下意也。王羲之頓首。

  羲之白,不審尊體比復何如,遲復奉告。羲之中冷無賴,尋復白,羲之白。

  羲之頓首,快雪時晴佳,想安善,未果為結,力不次,王羲之頓首山陰張侯。

  舊志志道意甚勤至,不知為盡心朝夕而已。有所希耳,一自任之耳,當以君書示。

  九日以當力見。

  祠物當治護,信到便遣來,忽忽善錯也。

  思言敘卒何期,但有長嘆念告。已上並《王方慶進帖》。

  信雲舍子別送,乃是北方物也。何以欲此,欲幾許。

  奉橘三百枚,霜未降,未可多得。

  白石枕珠佳物,深感卿至。

  裹味佳,令致君所須,可示勿難,當以語虞令。

  紙筆精要,深念兒,至一物而無所出,後信酬。

  數日雨冷,腎氣《疒圭》腰,復嗽。動靜遇風緊,陂湖汛漲,船不可渡,勿訝。謝光祿鵝在山下,懸情可愛。羲之遣。

  損惠野鴨一雙,秋來未得,始是嘗新,遠能分遣,但深佩耶。二謝。

  節日縈牽少睡,艹鄲茶微炙,善佳。令姊差耶,石首鯗食之,消瓜成水。此魚腦中有石如棋子,野鴨亦有,雲此魚所化乾,蝸青黛,主風搐搦良。

  鸕鶿糞白,去《黑干》黯瘢,令人色態。此禽不卵生,口吐其雛,獨為異耳。

  鷹嘴爪炙入麝香煎酥酒一盞服之,治痔瘺有驗。十七日羲之頓首。

  又□焦小服,豉酒至佳,數用有驗。直以純酒漬豉,令汁濃便有,多少任意。

  石脾入水即乾,出水便濕,獨活有風不動,無風自搖。天下物理,豈可以意求,惟上聖乃能窮理。

  治頭□□悶,或患癰腫頭不即潰者,以此藥帖之,皆良,□麻巴豆薰陸石□芎窮松脂六物,□搗如米粒許,少加其分頭悶處。先其巴豆三分減一松脂,剃去發方寸,以帛帖藥當病上。帖之周時,帖刮上爛皮,以生麻油和石□塗上,當有黃水出為佳,羲之上。永樂中周藩《東書堂帖》。下皆同。

  荷華想已殘,處此過四夏,到彼亦屢,而獨不見其盛時,是亦可訝,豈亦有緣耶?弊宇今歲植得千葉者數盆,亦便發花,相繼不絕,今已開二十餘枝矣,頗有可觀,恨不與長者同賞。相望雖不遠,披對邈未可期,伏□可勝帳惘耶。

  想清和,士人佳也。此平安,安不過停數日,日無為樂,益增想。想孔長史安善,足下令知問累有書也。足下入年哀得俱還不?思□以事為歲。

  州民王羲之死罪,賢弟逝沒,甚痛奈何。白箋不備,羲之頓首。

  太尉門左不可言,同此酸慨。

  小大何如,二妹佳為慰。諸舍可,何新婦委頓態人期弟各可不?想今日能□□□□書暮必來宿也。若宜日□思夏□,羲之報。

  諸賢子粗足自枝,注示吾弱息毀弊,大兒恆救命,足令人心ㄡ。先是之歡,於今皆為哀苦。自非復衰年所堪,豈復以既往累心,率事自難為懷,如之何。

  卿女母子粗平安,喪際賢女動氣疾,當時乃勿勿,今以除也。他等皆知孝思。先日之歡,於今皆為哀苦,觸事切人,處此而能令哀惻不經於心,殆空語耳,一至於此,何所復言。

  此粗平安,修載來十餘日,諸人近集,存想明日當復悉來,無由同增慨。

  東比何為慰郎,以也謝諸子,往矣如何。

  得書知足下問,何萬來?一昔不得眠,便大乏。足下念,王羲之。

  □□勞人意,以書示妹,汝母□不多書,尋□更有信也。

  致履足下各一量,□當嘗□長。

  久□此草書,嘗多勞□亦知足下書,字字新奇,點點圓轉,美不可再。書得足下閒下,比來遲遲,終不可也。之果云云。

  服足下五色石膏散,身輕,行動如飛也。足下更與下匕致之不?治多少,尋面言之。委曲之事,實亦□人,尋過江言散。

  舊京先墓毀動,奉諱號慟,五內若割,痛當奈何?王羲之頓首。

  頃日親親亻過諸婚。《滋蕙堂帖》有「姻」字。經恤體力不復堪之,故未復遣信耳。

  二月二日,汝婦母一□夜亡,親親傷怛,汝不可言。問足下旨,為致誠答。今旨意致來勿忘,此意自決,今以資嚴,知不大疾患,念勞心。已上並《東書堂帖》偽雜。

三月三日蘭亭詩序[編輯]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所以遊目騁懷,足以極視聽之娛,信可樂也。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悟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託,放流形骸之外。雖趨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怏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將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間,已為陳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況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悲夫!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帖本,《藝文類聚》四,《法書要錄》十,《晉書·王羲之傳》。

臨河敘[編輯]

  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礻是事也。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列坐其次。是日也,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娛目騁懷,信可樂也。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觴一詠,亦足以暢敘幽情矣。故列序時人,錄其所述。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賦詩如左,前餘姚令會稽謝勝等十五人不能賦詩,罰酒各三斗。《世說·企羨篇》注。案:此與帖本不同,又多篇末一段,蓋劉孝標從本集節錄者,因《蘭亭序》世所習見,故別載此。

游四郡記[編輯]

  永寧縣界海中有松門,西岸及嶼上皆生松,故名松門。《藝文類聚》八十八。又《御覽》九百五十三,小異。

為會稽內史稱疾去郡於父墓前自誓文[編輯]

  維永和十一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小子羲之敢告二尊之靈。羲之不天,夙遭閔凶,不蒙《御覽》作「不遂」。過庭之訓。母兄鞠育,得漸庶幾,遂因人乏,蒙國寵榮。進無忠孝之節,退違推賢之義,每仰詠老氏、周任之誡,常恐死亡無日,憂及宗祀,豈在微身而已!是用寤寐永嘆,若墜深谷。止足之分,定之於今。謹以今月吉辰肆筵設席,稽顙歸誠,告誓先靈。自今之後,敢渝此心,貪冒苟進,是有無尊之心而不子也。子而不子,天地所不覆載。名教所不得容。信誓之誠,有如日。《晉書·王羲之傳》,《藝文類聚》三十三《御覽》四百八十引《晉中興書》。

書論[編輯]

  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筆;六藝之奧,莫若乎銀鈎。昔秦丞相李斯見周穆王書,七日興嘆,患其無骨;蔡尚書入鴻都觀碣,十旬不返,嗟其出群。故知達其源者少,暗其理者多。近代以來,多不師古,緣情棄道,才記姓名。學不該贍,聞見又寡,致使成功不就,虛費精力。自非通靈感物,不可與談斯道矣。今刪李斯筆妙,更加潤色,總七條,並作其形容,列事如左。貽諸子孫,永為模範。庶將來君子,時復覽焉。

  要先取崇山絕仞中兔毛,八月九月收之。筆頭長一寸,管長五寸,鋒齊要強者。硯取煎涸新石,潤澀相兼。又浮津耀墨者,其墨取廬山之松煙,代郡之鹿角膠!十年已上強如石者。紙取東陽魚卵虛柔滑淨者,然後靜神慮思,揮襟作之。先學執筆,若真書,去頭二寸一分;若行草書,去頭三寸一分。執之下墨點畫芟波屈曲,真草皆須盡一身之力而送之。若初學,先大書不從小。善鑒者不寫,善寫者不鑒。凡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勝,無力無筋者病。一一從其消息而用之。若作橫畫,必須隱隱然可畏。若作蹙鋒,如長風忽起,蓬勃一家。若飄散離合,如雲中別鶴遙遙然。若作引戈,如百鈞弩發。若作抽針,如萬歲枯藤,若作屈曲,如武人勁弩《角力》節。若作波,如崩浪雷奔。若作鈎,如山將岌岌然。

  夫執筆有七種:有心急而執筆緩者,有心緩而執筆急者,若執近而能豎者,心手不齊,意後筆前者敗。若執筆遠而急,心前筆後者勝。又有十一種:結構員滿如篆法,飄灑落如章草,兇險可畏如八分,窈窕出入如飛白,耿介峙立如鶴頭,郁跋縱橫如古隸,盡心存委曲,每為字各一象其形,斯道妙矣!書道畢矣!永和四年,於上虞制記。《墨池編》。按:《法書要錄》以此為衛夫人《筆陣圖》。

題衛夫人《筆陣圖》後[編輯]

  夫紙者陣也,筆者刀槊也。墨者鍪甲也,水硯者城池也,心意者將軍也,本領者副將也,結構者謀略也,筆者吉凶也,出入者號令也,屈折者殺戮也。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便不是書,但得其點畫爾。昔宋翼常作此書,翼是鍾繇之弟子,繇乃咄之,翼三年不敢見繇。即潛心改跡,每作一波,常三過折筆;每作一點,常隱鋒而為之;每作一橫畫。如列陣之排雲;每作一戈,如百鈞之弩發;每作一點,如高鋒墜石,屈折如鋼鈎;每作一牽,如萬歲枯藤;每作一放縱,如足行之趣驟。翼先來書惡,晉太康中,有人於許下破鍾繇墓,遂得《筆勢論》,翼乃讀之,依此法學,名遂大振。欲真書及行書,皆依此法。若欲學草書,又有別法,須緩前急後,字體形勢,狀等龍蛇,相鈎連不斷,仍須棱側起復,用筆亦不得使齊平大小一等。每作一字,須有點處,且作餘字總竟,然後安點。須空中遙擲筆作之。其草書,亦復須篆勢、八分、古隸相雜,亦不得急,令墨不入紙。若急作,意思淺薄,而筆即直過。惟有章草及章程行押等,不用此勢,但用擊石波而已。其擊石波者缺波也。又八分更有一波,謂之隼尾波,即鍾公《泰山銘》,及魏文帝《受禪碑》中已有此體。夫書,先須引八分、章草入隸字中,發人意氣。若直取俗字,不能先發。羲之少學衛夫人書,將謂大能。及渡江北游名山,比見李斯、曹喜等書,又之許下,見鍾繇、梁鵠書,又之洛下,見蔡邕《石經三體書》,又於從兄洽處見張昶《華岳碑》,始知學衛夫人書,徒費年月耳。羲之遂改本師,仍於眾碑學習焉,遂成書爾。時年五十有三,或恐風燭奄及,聊遺教於子孫耳。可藏之千金勿傳。《法書要錄》一,《御覽》七百四十八。

月儀[編輯]

  日往月來,元正首祚。太簇告辰,微陽始布。罄無不宜,和神養素。《御覽》二十九

筆經[編輯]

  漢時諸郡獻兔毫,出鴻都,惟有趙國毫中用。時人咸言,兔毫無優劣,管手有巧拙。《初學記》二十一

  有人以綠沈漆竹管及鏤管見遺,錄之多年。斯亦可愛玩,詎必金寶雕琢,然後為寶也。《初學記》二十一

  昔人或以琉璃、象牙為筆管,麗飾則有之。然筆須輕便,重則躓矣。《初學記》二十一

  采毫竟,以麻紙裹柱根,次取上毫,薄薄布,令柱不見,然後安之。《初學記》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