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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晉文/卷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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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六

成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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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粲字伯陽,泰康中為侍中,轉太常。

平樂市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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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惟市之由興,自帝炎之所創。聚財貨以利用,蓋私事之莫尚。爾乃巷列千所,羅居百族。街衢相望,連棟接屋。則能目語額瞬,動《安頁》塞鼻。談智於尺寸之間,窺窬於分毫之利。《初學記》二十四

太常郭奕諡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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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諡非嫌。號諡者國之大典,所以厲時作教,經天人之遠旨也。固雖君父,義有所不隆,及在臣子,或以行顯;故能使上下邁德,罔有怠荒。臣願遠稽聖世,同符堯舜;行周同諡之禮舍漢魏近制相避之議。□□□□□□□又見《通典》一百四

嫂叔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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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應有服。作《傳》者橫曰「無服」。蔣濟引「娣姒婦證」非其義,論雲《喪服》云:「夫為兄弟服,妻降一等。」則專服夫之兄弟,固已明矣。尊卑相侔,服無不服。由此論之,嫂叔大功,可得而從。《通典》九十二

王訁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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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訁贊,太康中為太子舍人。惠帝時拜侍中,永嘉中為陳留內史,加散騎侍郎。有集五卷。

梨樹頌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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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康十年,梨樹四枝,其條與中枝合,生於園圃。皇太子令侍臣作頌。

  嘉木時生,瑞我皇祚。修干外揚,隆枝內附。翌翌皇儲,克光其敬。神啟其和,人隆其盛。降自玄圃,合體連性。時惟令月,躬親北林。樂在同人,如蘭如金。木之期應,乃同其心。而心之生,啟自神明。在心斯動,於言斯形。先民有則,稱詩表情。惟永作歌,以休厥靈。《藝文類聚》八十六,《初學記》二十八。

司徒李胤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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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晉書·李胤傳》,亡。

遂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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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太康中為尚書令史。

乞為祖母姜還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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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翔,少繼叔父榮。榮早終,不及持重。及祖母姜氏亡,主者以翔後榮,從出降之制,斷殷為大功假二十日。愚以為翔既不及榮持重服,雖名戶別繼,奉養姜,故如親子,便依降例,情制為輕;且殷是翔之嫡子,應為姜之嫡孫。乞得依令,遣寧去職。《通典》九十六

丘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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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武帝時著作佐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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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祖武皇帝擢臣負薪之中,授臣著作佐郎,典治天下文義數術,乃撰諸志也。《北堂書鈔》五十七引《石瑞記》。太安元年,前著作郎丘眾表稱云云。

安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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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慮字仲元。

使蜀吊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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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子之墓,冥漠無聲。廟堂猶在,松柏冬青。遐哉邈矣長、游幽冥。《北堂書鈔》一百二引王隱《晉書》。

孫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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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字文旗,樂安人,為陳留相,遷陽平太守。

表復起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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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凡卑者執勞,尊者居逸,是順敘之宜也。司徒魏舒、司隸校尉嚴詢與毅年齒相近,往者同為散騎常侍,後分授外內之職,資塗所經,出處一致。今詢管四十萬戶州,兼董司百僚,總攝機要,舒所統殷廣,兼執九品,銓十六州論議,主者不以為劇。毅但以知一州,便謂不宜累以碎事,於毅太優,詢、舒太劣。若以前聽致仕,不宜復與遷授位者,故光祿大夫鄭袤為司空是也。夫知人則哲,惟帝難之。尚可復委以宰輔之任,不可諮以人倫之論,臣竊所未安。昔鄭武公年過八十,入為周司徒,雖過懸車之年,必有可用。毅前為司隸,直法不撓,當朝之臣,多所案劾。諺曰:「受堯之誅,不能稱堯。」直臣無黨,古今所悉。是以汲黯死於淮陽,董仲舒裁為諸侯之相。而毅獨遭聖明,不離輦轂,當世之士咸以為榮。毅雖身偏有風疾,而志氣聰明,一州品第,不足勞其思慮。毅疾惡之心小過,主者必疑其論議傷物,故高其優禮,令去事實,此為機閣毅,使絕人倫之路也。臣州茂德惟毅,越毅不用,則清談倒錯矣。《晉書·劉毅傳》。司徒舉毅為青州大中正,尚書以毅懸車致仕,不宜勞以碎務。陳留相樂安孫尹表。

朱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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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會稽相。

上書言楊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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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泉清操自然,徵聘終不移心。《書鈔》六十三引《晉錄》

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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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字季思,丹陽人。太康中為郡主簿功曹,察孝廉舉秀才,為吳王常侍。惠帝時賜爵都亭侯,東海王越引為參軍,出補離狐令。棄官歸元帝,鎮江東,授前鋒都督,揚威將軍歷陽內史;進爵南鄉侯,拜豫章太守,遷湘州刺史,進封於湖侯。中興初遷安南將軍、梁州刺史假節督沔北諸軍,鎮襄陽。王敦舉兵,遷鎮南大將軍、侍中、都督荊梁二州,荊州牧。為周慮所殺,太寧中追贈驃騎將軍,諡曰敬。

上疏請不試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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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問損益,當須博通古今,明達政體,必求諸墳索,乃堪其舉,臣所忝州往遭寇亂,學校久替,人士流播,不得比之餘州。策試之由,當藉學功,謂宜同孝廉例,申與期限。《晉書·甘卓傳》

周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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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馥字祖宣,汝南安成人。泰康中為諸王文學,累遷司徒王渾左西屬,補尚書郎。惠帝時遷司徒左長史吏部郎,轉御史中丞侍中,拜徐州刺史,加冠軍將軍假節,徵為廷尉。大駕幸鄴,守河南尹,遷司隸校尉,加散騎常侍,假節都督諸軍事,代劉准為鎮東將軍。懷帝初,以平陳敏功封永寧伯;東海王越召之不行。尋上書請遷都壽春,忤越見攻。永嘉五年眾潰,憂憤發病卒。

上書請遷都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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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圖厄運遂至於此!戎狄交侵,畿甸危逼。臣輒與祖納、裴憲、華譚、孫惠等三十人伏思大計,僉以殷人有屢遷之事,周王有岐山之徙,方今王都罄乏,不可久居,河朔蕭條,崤函險澀,宛都屢敗,江漢多虞,於今平夷,東南為愈。淮揚之地,北阻塗山,南抗靈岳,名川四帶,有重險之固。是以楚人東遷,遂宅壽春,徐、邳、東海,亦足戍御。且運漕四通,無患空乏。雖聖上神聰,元輔賢明,居儉守約,用保宗廟,未若相土遷宅,以享永祚。臣謹選精卒三萬,奉迎皇駕。輒檄前北中郎將裴憲行使持節、監豫州諸軍事、東中郎將,風馳即路。荊、湘、江、揚各先運四年米租十五萬斛,布絹各十四萬匹,以供大駕。令王浚、苟共平河朔,臣等戮力以啟南路。遷都弭寇,其計並得。皇輿來巡,臣宜轉據江州,以恢王略。知無不為,古人所務,敢竭忠誠,庶報萬分。朝遂夕隕,猶生之願。《晉書·周馥傳》。永嘉四年,與長史吳思司馬殷議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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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軍杜夷,優遊養素。《文選》謝宣遠《戲馬台送孔令詩注》

周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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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ダ字伯仁,馥從子。武帝時襲父浚爵成武侯,拜秘書郎。惠帝時累遷尚書吏部郎;尋為東海王越子毗鎮軍長史。元帝鎮江左,請為軍諮祭酒,拜寧遠將軍荊州刺史,領護南蠻校尉假節。杜反,出奔豫章,召為揚威將軍兗州刺史、未行;復為軍諮祭酒,轉右長史。中興建,補吏部尚書,坐事免。太興初拜太子少傅,轉尚書左僕射,領吏部;尋代戴淵為護軍將軍。永昌初為王敦所殺,明帝時追贈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諡曰康。有集二卷。

讓太子少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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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退自循省,學不通一經,智不效一官,止足良難,未能守分,遂忝顯任,名位過量。不悟天鑒忘臣頑弊,乃欲使臣內管銓衡,外忝傅訓,質輕蟬翼,事重千鈞,此之不可,不待識而明矣。若臣受負乘之責,必貽聖朝惟塵之恥,俯仰愧懼,不知所圖。《晉書·周ダ傳》

復肉刑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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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肉刑以代死,誠是聖王之至德,哀矜之弘私。《通典》作「覆」。然竊以為刑罰之輕重,隨時而作。時人少罪而易威,則從輕而寬之;時人多罪而難威,則宜化刑而濟之。肉刑平世所應立,非救弊之宜也。方今聖化草創,人有餘奸,習惡之徒,為非未已,截頭絞頸,尚不能禁,而乃更斷足劓鼻,輕其刑罰,使欲為惡者輕犯寬刑,蹈罪更眾,是為輕其刑以誘人於罪,殘其身以加楚酷也。昔之畏死刑以為善人者,今皆犯輕刑而殘其身,畏重之常人,反為犯輕而致囚,此則何異斷刖常人以為恩仁邪!受刑者轉廣,而為非者日多,踴貴屨賤,有鼻者丑也。徒有輕刑之名,而實開長惡之源。不如以殺止殺,重以全輕,權小停之。須聖化漸著,兆庶易威之日,徐施行也。《晉書·刑法志》。《通典》一百六十八,尚書周ダ等議。

周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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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字仲智,ダ弟,元帝為丞相,引為參軍。及為晉王,又拜奉朝請,以諫稱尊號忤旨,出為新安太守。臨發,收付廷尉;尋除廬陵太守,未行,拜御史中丞。王敦以為從事中郎,尋遇害。敦平,追贈大鴻臚。有集三卷。

上晉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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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聞取天下者,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故古之王者,必應天順時,義全而後取,讓成而後得,是以享世長久,重光萬載也。今議者以殿下化流江漢,澤被六州,功濟蒼生,欲推崇尊號。臣謂今梓宮未反,舊京未清,義夫泣血,士女震動;宜深明周公之道,先雪社稷大恥,盡忠言嘉謨之助,以時濟弘仁之功,崇謙謙之美,推後己之誠;然後揖讓以謝天下!誰敢不應,誰敢不從!《晉書·周嵩傳》,又羅願《新安志》九。

諫疏忌王導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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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聞明君思隆其道,故賢智之士樂在其朝;忠臣將明其節,故量時而後仕。樂在其朝,故無過任之譏;將明其節,故無過寵之謗。是以君臣並隆,功格天地。近代以來,德廢道衰,君懷術以御臣,臣挾利以事君,君臣交利而禍亂相尋,故得失之跡難可詳言。臣請較而明之。

  夫傅說之相高宗,申召之輔宣王,管仲之佐齊桓,衰范之翼晉文,或宗師其道,垂供受成,委以權重,終致匡主,未有憂其逼己,還為國蠹者也。始田氏擅齊,王莽篡漢,皆藉封土之強,假累世之寵,因暗弱之主,資母后之權,樹比周之黨,階絕滅之勢,然後乃能行其私謀,以成篡奪之禍耳。豈遇立功之主,為天人所相,而能運其奸計,以濟其不軌者哉!光武以王族奮於閭閻,因時之望,收攬英奇,遂續漢業,以美中興之功。及天下既定,頗廢黜功臣者,何哉?武力之士不達國體,以立一時之功,不可久假以權勢,其興廢之事,亦可見矣。近者三國鼎峙,並以雄略之才,命世之能,皆委賴俊哲,終成功業,貽之後嗣,未有愆失遺方來之恨者也。

  今王導、王е等,方之前賢,猶有所後。至於忠素竭誠,義以輔上,共隆洪基,翼成大業,亦昔之亮也。雖陛下乘奕世之德,有天人之會,割據江東,奄有南極,龍飛海,興復舊物,此亦群才之明,豈獨陛下之力也。今王業雖建,羯寇未梟,天下蕩蕩,不賓者眾,公私匱竭,倉庾未充,梓宮沈淪,妃後不反,正委賢任能推轂之日也。功業垂就,晉祚方隆,而一旦聽孤臣之言,惑疑似之說,乃更以危為安,以疏易親,放逐舊德,以佞伍賢,遠虧既往之明,顧傷伊管之交,傾巍巍之望,喪如山之功,將令賢智杜心,義士喪志,近招當時之患,遠遺來世之笑。夫安危在號令,存亡在寄任,以古推今,豈可不寒心而哀嘆哉!

  臣兄弟受遇,無彼此之嫌,而臣干犯時諱,觸忤龍鱗者何?誠念社稷之憂,欲報之於陛下也。古之明王,思聞其過,悟逆旅之言,以明成敗之由,故採納愚言,以考虛實,上為宗廟無窮之計,下收億兆元元之命。臣不勝憂憤,竭愚以聞。《晉書·周嵩傳》

周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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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謨小字阿奴,ダ弟。歷仕元帝。至明帝時為後軍將軍。成帝時為少府、丹楊尹、侍中、中護軍,封西平侯。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貞。

上疏請周ダ贈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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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亡兄ダ,昔蒙先帝顧眄之施,特垂表啟,以參戎佐,顯居上列,遂管朝政,並與群後共隆中興,仍典選曹,重蒙寵授,忝位師傅,得與陛下揖讓抗禮,恩結特隆。加以鄙族結婚帝室,義深任重,庶竭股肱,以報所受。凶逆所忌,惡直醜正。身陷極禍,忠不忘君,守死善道,有隕無二。ダ之雲亡,誰不痛心,況臣同生,能不哀結!

  王敦無君,由來實久,元惡之甚,古今無二。幸賴陛下聖聽神武,故能摧破凶強,撥亂反正,以寧區宇。前軍事之際,聖恩不遺,取ダ息閔,得充近侍。臣時面啟,欲令閔還襲臣亡父侯爵。時卞壺、庾亮並侍御坐,壺云:「事了,當論顯贈。」時未淹久,言猶在耳。至於譙王承、甘卓,已蒙清復,王澄久遠,猶在論議。況ダ忠以衛主,身死王事,雖嵇紹之不違難,何以過之!至今不聞復封加贈褒顯之言,不知ダ有餘責,獨負殊恩,為朝廷急於時務,不暇論及?此臣所以痛心疾首,重用哀嘆者也。不勝辛酸,冒陳愚款。《晉書·周謨傳》

王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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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鈐,疑當作「銓」。太康中為博令。案:《晉書》:「王隱,陳郡陳人,父銓,歷陽令。」《晉·地理志》:「歷陽屬淮南,博縣屬泰山,博望屬南陽。」兩足虎為南陽所獻,疑當作博望令。

送兩足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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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般白虎,觀釁荊楚。孫吳不逞,金皇赫怒。梅鼎祚《西晉文紀》引王隱《晉書》。太康六年,荊州送兩足虎,時尚書郎索靖議稱半虎,博令王鈐為文。案:王隱書亡於唐末,此文唐人未經引見,不知鼎祚何據也。《開元占經》一百十六引《晉雜事》「太康六年南陽獻兩足虎」,注云:「干寶曰,虎金精,南陽火也。金入火刑王室亂妖也。」又引王隱《晉書》,中宗詔問王隱曰:「荊州送兩足虎,其欲何為也?」隱曰:「謹案先臣銓傳,太康時獻兩足虎因作歌詩以諷。銓意以晉金行也。金在西方,其獸為虎,虎有四足,猶國有四方,無半勢而又見獲,將有懷愍之禍也。」據《占經》,乃王銓作詩,非王鈐為文。詩以為妖,文以為瑞,當疑。姑祿此,俟考。

王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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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隱字處叔,銓子。太興初為著作郎。太寧初賜爵平陵鄉侯,以謗免。有《晉書》九十三卷,集二十卷。

議向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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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雖雲「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當為小惡也。三諫不從則去,不見齒於其君,則不敢立其朝。至如仲子稱「人以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之,人以凡人遇我,我以凡人報之,」此猶輕於戎首,則可逢而避之,至死不往,可也。雄無詔敕,逢避未可非也。通典》九十九

白征西大將軍論復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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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政未可立,則思制度,全育民命,富國強兵。叛盜之屬,斷肢而已,是好生惡殺;叛盜皆死,是好殺惡生也。斷肢若謂之酷,截頭更不謂之虐,何其乖哉?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也。蠻夷猾夏,則皋陶作士:此欲善其末,則先制其本也。自古多人,猶惜民命,得以禦寇,況今千不遺一!益宜存在,以伐大賊。今若得改之,則歲所活數萬,殺亦如之。若此千載,生各數萬,斷肢之後,隨刑使役,不失民,民不乏用。富國強兵,此之謂也。御覽》六百四十八引王隱《晉書》

筆銘《初學記》作《筆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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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豈作其筆,必兔之毫。調利難禿,亦有鹿毛。藝文類聚》五十八,《初學記》二十二。

郭太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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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機,河南人。

果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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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或冬而實。《御覽》九百六十八

陸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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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沖為揚州從事。有集二卷。

風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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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爰太玄之遐始,惟浮沈之剖分。詳乾坤之至德,莫風氣之獨尊。配無形於大象,化萬品於煙カ。釋凝潤於黃壤,降霈澤於蒼元。生無常域,潛無定棲。擢昧聚發,尋虛散歸。肆六合以騁邁,括毫毛而徘徊。引沈性於未萌,挫登形於已就。宣剛柔之流化,導四體之靈候。若乃祝融司節,炎精赫奕。斂朱唇而長嘯,承音響而來薄。犭畏翕熠以盈扉,洌纏綿以結幕。九域蕩搖,區宇揮霍。《藝文類聚》一

盧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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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忌,范陽人。太康中為太子洗馬,出為汲令。

太公呂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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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大公呂望者,此縣人也。□□□□失其□□。大晉受命,□□□□四海一統。太康二年縣之西偏有盜發冢,得竹策之書。書藏之年,當秦坑儒之前八十六歲。其周志曰:「文王夢天帝,服玄禳,以立於令狐之津。帝曰:『昌賜汝望!』文王再拜稽首,太公於後亦再拜稽首。文王夢之之夜,太公夢之亦然。其後文王見太公而訓之曰:『而名為望乎?』答曰:『唯。名望。』文王曰:『吾如有所於見汝。』太公言其年月與其日,且盡道其言;『臣此以得見也。』文王曰:『有之有之。』遂與之歸,以為卿士。」其紀年曰康王六年。齊太公望卒參考年數,蓋壽百一十餘歲。先秦滅學而藏於丘墓,天下平泰而發其潛書。□□所出,正在斯邑。豈皇天所以章明先哲,著其名號,光於百代,垂示無窮者矣!於是太公之裔孫范陽盧無忌自太子洗馬來為汲令。般溪之下舊有壇場□,今隨廢荒而不治。乃咨之碩儒,訪諸朝吏,僉以為太公功施於民,以勞定國,□之典祀所宜不替。且其山也,能興雲雨,財用所出,遂修復舊祀。□名計偕□□勒□以章顯烈,俾萬載之後,有所稱述。其辭曰:

  於鑠我祖,時惟太公。當殷之末,□德□通。上帝有命,以錫周邦。公及文王,二夢惟同。上帝□命,若時登庸。遂作心膂,寅亮天工。肆伐大商,克咸厥功。建國胙土,俾侯於東。奮乎百世,聲烈彌洪。般溪之山,明靈所託。升雲降雨,為膏為澤。水旱癘疫,是禳是艹宗。來方衤祀,莫敢不敬。報以介福,惠我百姓。天地和舒,四氣通正。災害不作,民無夭命。嘉生蕃殖,□□遠迸。迄用康年,稼穡茂盛。凡我邦域,永世受慶。春秋匪解,無□茲令。太康十年三月丙寅朔十九日甲申造。碑拓本

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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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太康未遷殿中侍御史。惠帝時為西夷校尉。永康元年趙反遇害。

奉詔詣終南山請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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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峨大石,佐岳通理。含滋吐潤,惠我四海。《初學記》五石第九引王隱《晉書》

步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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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字叔羆,陽平發千人以卜筮名。後為成都王穎所辟,穎敗坐誅。

答束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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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晰問:「嫡子為出母無服,母為子有何服?」步熊答:「但為父後,故不得服耳。母為之服周。嫡子雖不服,外祖猶為服緦麻也。」《通典》八十九

  束晰問曰:「繼母嫁從服,當立廬不?」步熊答曰:「父卒繼母嫁,如母,居應倚廬。」《通典》八十九

  束晰問曰:「有父母喪,遭外緦麻喪,往奔不?」步熊答曰:「不得也。若外祖父母喪,非嫡子可往;若姑姊妹喪,嫡庶皆宜往奔也。」《通典》九十七

  束晰問步熊,熊答曰:「禮已除不追耳;未除,當追服五月。」《通典》九十七,小功不稅服。

  束晰問步熊曰:「三年喪不葬,五年後復葬,當練不?」熊答曰:「禮雲練祥之間必異月,與此同也。」《通典》一百三

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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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妻死更娶,為前妻父母服不?」答:「此皆徒從服耳,所從亡則已,不服也。」《通典》九十五

劉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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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明,爵里未詳。案:《通典》下條稱東晉徐靈期問張憑則世明為西晉人。

答陳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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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氏問劉世明曰:「其餘以麻終月數者,注云謂旁親,不指言眾子當除也。然人皆分斷之於意否耳?」劉答云:「父謂眾子為庶子,庶子不謂父為庶父也;父得卑其庶子而降之,庶子不得降其父也。然子之於親,體同服等,非旁親之謂也。《喪服·大功章》,女子之嫁者,降伯叔父母及姑姊妹,注謂此旁親。而《經》無降父之文,明眾子及女雖不承嫡,猶非旁親也。故《記》云:『兄弟之喪內除,親喪外除。』外除者,謂由外設飾以散其哀也。故靈柩未安則服不變,服不變則哀未衰,未衰之喪不可卒除也。然則未葬而除,自謂旁親得以麻終者耳。」

  又問:「久而不葬,葬後幾月日便可除?世人有逾月者,有既虞便除者。夫改葬猶三月乃除,情為不輕於改葬也。若應三月乃除者,廬帳亦當三月乃毀,復有先後邪?」答曰:「《記》雲『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注云『謂練祥也。葬月虞,明月練,又明月祥』。計此亦得三月,不為輕於改葬也。《禮》,虞而柱楣翦屏,練而毀廬,居堊室,祥而席,衤覃而床。今此虞及練祥雖為侷促,猶追倘其事。若在異月,以其本異歲也。練祥之服,變除之宜,宜如其飾也。」

  又問云:「三年而後葬,及父在為母過期乃葬,亦當復日中反虞安神位與不?」答云:「凡久而不葬,則包諸過葬節者也。為母既周,亦為久而不葬矣。夫虞,所以安神也。葬者動棺舉柩,新離常處,懼鬼神無所依歸,所以將窆之間,奠於墓左,成壙而歸,虞於殯宮,不忍一日未有歸也。今久而不葬,棺槨動移,鬼神不安,無以為異。練祥皆追,此亦宜然。又《記》云:『葬日虞。』是明文也。毀除之節,在《士虞禮》。練而後遷廟,不復在殯。今此既葬,明月練,亦當以其月遷廟。《通典》一百三

仲長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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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爵里未詳,有集二卷。

核性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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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荀卿著書,言人性之惡,弟子李斯、韓非顧而相謂曰:「夫子之言性惡,當矣。未詳才之善否何如,願聞其說。」荀卿曰:「天地之間,兆族羅列。同稟氣質,無有區別。裸蟲三百,人最為劣。爪牙皮毛,不足自衛。唯賴詐偽,迭相嚼齧。總而言之,少堯多桀。但見商鞅,不聞稷契。父子兄弟,殊情異計。君臣朋友,志乖怨結。鄰國鄉黨,務相吞噬。台隸僮豎,唯盜唯竊。面從背違,意與口戾。言如飴蜜,心如蠻厲。未知勝負,便相陵蔑。正路莫踐,竟赴邪轍。利害交爭,豈顧憲制?懷仁抱義,祗受其斃。周孔徒勞,名教虛設。蠢爾一概,智不相絕。推此而談,孰痴孰黠。法術之士,能不噤《齒介》。仰則扼腕,俯則攘袂。」荀卿之言未終,韓非越席起舞,李斯擊節長歌,其辭曰:「形生有極,嗜欲莫限。達鼻耳,開口眼。納眾惡,距群善。方寸地,九折坂。為人作險易,俄頃成此蹇。多謝悠悠子,悟之亦不晚。」《藝文類聚》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