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晉文/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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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全晉文 卷十一
作者:嚴可均
卷十二
嚴可均著。

哀帝[編輯]

  帝諱丕,字千齡,成帝長子。咸康八年封琅邪王,昇平五年五月迎立,改元二:隆和、興寧。在位四年,諡曰哀皇帝。

以東海王奕為琅邪王詔昇平五年五月壬戌[編輯]

  朕獲承明命,入纂大統,顧惟先王宗廟,嘗無主。太妃喪庭,廓然靡寄,悲痛感摧,五內抽割。宗國之重,情禮兼隆。胤嗣之重,義無與二。東海王奕,戚屬親近,宜奉本統,其以奕為琅邪王。《晉書·哀帝紀》

上嗣顯宗以修本統詔十一月丙辰[編輯]

  顯宗成皇帝顧命,以時事多艱,弘高世之風,樹德博重,以隆社稷。而國故不已,康穆早世,胤祚不融。朕以寡德,復承先緒,感惟永慕,悲痛兼摧。夫昭穆之義,固宜本之天屬。繼體承基,古今常道。宜上嗣顯宗,以修本統。《晉書·哀帝紀》

以謝萬為散騎常侍詔昇平五年[編輯]

  前西中郎謝萬,才義簡亮,宜居獻替,其以萬為散騎常侍。《書鈔》五十八、《初學記》十二、《御覽》二百二十四並引《晉起居注》。

鴻祀詔隆和元年[編輯]

  天文失度,太史雖有禳祈之事,猶釁眚屢彰。今欲依鴻祀之制,於太極殿前庭親執虔肅。《晉書·孔嚴傳》

答桓溫請還都洛陽詔元年[編輯]

  在昔喪亂,忽涉五紀,戎狄肆暴,繼襲凶跡,眷言西顧,慨嘆盈懷!知欲躬率三軍,蕩滌氛穢,廓清中畿,光復舊京,非夫外身殉國,孰能若此者哉!諸所處分,委之高算。但河洛丘墟,所營者廣,經始之勤,致勞懷也。《晉書·桓溫傳》

日食詔元年十二月戊午[編輯]

  戎旅路次,未得輕簡賦役。玄象失度,亢旱為患。豈政事未洽,將有板築、渭濱之士邪!其搜揚隱滯,蠲除苛碎,詳議法令,咸從損要。《晉書·哀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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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丕死罪死罪,承中書郎君疾患比委瘵,情以灼怛。伏念垂心憂勞,想得治力漸佳,丕死罪死罪。《淳化閣帖》一

廢帝[編輯]

  帝諱奕,字延齡,哀帝同母弟。咸寧八年封東海王,昇平五年改封琅邪王,興寧三年三月迎立,改元太和。在位六年,為桓溫所廢,延安二年降封海西縣公。

以會稽王昱為丞相、錄尚書事詔太和元年十月[編輯]

  會稽王體道沖虛,理識明久。阿衡孝宗,有保義之規;輔弼哀皇,盡翼亮之道。朕承洪緒,仍聞善誘。慎徽五教,儀形具瞻,登賢顯親,國之典也。其以為丞相、錄尚書事,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劍履上殿,給羽葆鼓吹班劍六十人。《御覽》二百二十引《晉中興書》。案:《廢帝紀》興寧三年七月,改封昱為琅邪王,今此仍稱會稽者,《簡文紀》帝固讓,故雖封琅邪,而不去會稽之號。

以韓伯為領軍將軍詔太和四年[編輯]

  尚書韓伯,陳疾解職,領軍閒,無上直之勞,可得從容養病,更以伯為領軍將軍。《書鈔》六十四引《晉起居注》。「武帝泰始四年」蓋轉寫之誤,當是廢帝太和四年。

祓禊詔六年三月庚午朔[編輯]

  三日臨流杯池,依東堂小會。《初學記》四引《晉起居注》

簡文帝[編輯]

  帝諱昱,字道萬,元帝少子。永昌元年封琅邪王,咸和元年徙封會稽王。廢帝即位,復封琅邪王。太和六年十一月即位,改元咸安。在位二年,諡曰簡文皇帝,廟號太宗。有集五卷。

詔譙王恬咸安元年十一月甲寅[編輯]

  悲惋惶怛,非所忍聞,況言之哉?其更詳議。《通鑑》一百三,御史中丞譙王恬承桓溫旨,請依律誅武陵王,詔答。

手詔報桓溫十一月乙卯[編輯]

  若晉祚靈長,公便宜奉行前詔。如其大運去矣,請避賢路。《晉書·簡文紀》。有司承溫旨奏誅,帝不許。溫固執至於再三,帝手詔報。《通鑑》一百三,溫重表固誅,詞甚酷切,帝乃賜溫手詔。

大赦詔十一月戊午[編輯]

  制詔:昔王室多故,穆哀早崩,皇胤夙零,神器無寄。東海王以母弟近屬,入纂大統。嗣位累年,昏暗亂常,人倫虧喪。大禍必及,則我祖宗之靈,靡知所託。皇太后深懼皇基,時定大計。大司馬因順天人,協同神略,親率群後,恭承明命。雲霧既除,皇極載清。乃顧朕躬,仰承洪緒,雖伊尹之寧殷朝,博陸之安漢室,弘道委任,契齊古賢。朕以寡德,猥居元首,司牧群黎,奉主社稷。永惟先帝,受命中興,光隆盛業,實懼眇然。弗克負荷,戰戰兢兢,罔知攸濟。思與兆庶,革心更始,其大赦天下,大五日。增文武位二等,孝順忠貞鰥寡孤獨米人五斛。《文館詞林》六百六十八。末三句從《晉書·簡文紀》補。

不聽桓溫還姑熟詔十一月庚申[編輯]

  夫乾坤體合,而化成萬物;二人同心,則不言所利。古之哲王咸賴元輔,姬旦光於四表,而周道以隆;伊尹格於皇天,而殷化以洽。大司馬明德應期,光大深遠,上合天心,含章時發,用集大命,在子一人,功美博陸,道固萬世。今進公丞相,其大司馬本官皆如故,留公京都,以鎮社稷。《晉書·桓溫傳》

詔百官二年三月丁酉[編輯]

  朕居阿衡三世,不能濟彼時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傾皇祚。賴祖宗靈之德,皇太后淑體應期,藩輔忠賢,百官戮力,用能盪氛霧於昊蒼,耀晨輝於宇宙。遂以眇身,托於王公之上,思賴群賢,以弼其闕。夫敦本息末,抑絕華競,開忠信公坦之門,塞浮偽阿私之路。詢名檢實,致之以道。使清濁異流,能否殊貫,官無秕政,士無謗ゥ,不有懲勸,則德禮焉施?且強寇未殄,勞役未息,每念民疲力單,則中夜忘寢。若不弘政,以求民瘼,簡除游煩,以存儉約,將何以紓之邪?自非軍國戎祀之椰其華飾煩費之用,可除者皆除之,宜省者皆省之。其鰥寡窮獨,癃殘六疾,不能自存,皆生民之至艱,先王之所愍,宜加隱恤,各賑賜之。若或孝子貞婦,殊行異操之人,皆以狀條列,當有以甄明其節。夫肥遁窮谷之賢,滑泥揚波之士,雖抗志於玄霄之表,潛默幽岫之里,貪屈高尚之道,以隆協贊之美,使惠風流於天下,膏澤被於萬物,孰與自足山水,棲遲丘壑,徇匹夫之潔,而妄兼濟之大邪?古人不借賢於曩代,朕所以虛想於今日。內外百官,剖符親民,各勤所司,使善無不達,惡無不聞,退食自公,平情以道,令詩人無素餐之刺,而吾獲虛心之求,豈不善哉!其各宣攝,知聯意焉。《晉書·簡文紀》。又《群書治要》二十九引《晉書》。

優恤軍士詔咸安二年三月癸丑[編輯]

  吾承祖宗洪基,而昧於政道,懼不能允厘天工,克隆先業,夕惕惟憂,若涉泉水。賴宰輔忠德,道濟伊望,群後竭誠,協契斷金,內外盡匡翼之規,文武致匪躬之節,冀因斯道,終克弘濟。每念干戈未戢,公私疲悴,藩鎮有疆理之務,征戍懷《東山》之勤,或白首戎陣,忠勞未敘,或行役彌久,儋石靡儲,何嘗不昧旦晨興,夜分忘寢。雖未能撫而巡之,且欲達其此心。可遣大使詣大司馬,並問方伯,逮於邊戍,宣詔大饗,求其所安。又籌量賜給,悉令周普。《晉書·簡文紀》

詔增百官俸二年三月乙卯[編輯]

  往事故之後,百度未充,群僚常俸,並皆寡約,蓋隨時之義也。然退食在朝,而祿不代耕,非經通之制。今資儲漸豐,可籌量增俸。《晉書·簡文紀》

出繼為母服表咸和中《晉書》作「上疏」[編輯]

  亡母生臨臣國,沒留臣第,臣雖出後,而上無所厭,則私情得伸。昔敬後崩時,孝王先出,後亦還服重。此則明比,臣之所憲章也。《通典》八十二。又見《晉書·簡文宣鄭太后傳》。咸和元年,建平國夫人薨,簡文時為琅邪王,制服重,有司以王出繼,宜降所生,國臣不能匡正,奏免國相諸葛頤。

奏四祖祧主[編輯]

  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袷乃祭,如先朝舊儀。《宋書·禮志》三。永和二年,撫軍將軍、會稽王司馬昱、尚書劉劭等奏。

答殷浩箋[編輯]

  屬當厄運,危弊理盡,誠賴時有其才,不復遠求版築。足下沈識淹長,思綜通練,起而明之,足以經濟。若復深存挹退,苟遂本懷,吾恐天下之事,於此去矣。今領不振,晉網不綱,願蹈東海,復何得邪由此言之,足下去就即是時之廢興,時之廢興則家國不異。足下弘思之,靜算之,亦將有以深鑒可否。望必廢本懷,率群情也。《晉書·殷浩傳》

與桓溫書[編輯]

  吾遂委篤,足下便入,冀得相見。不謂疾患,遂至於此,今者忄然,勢不復久。且雖有詔,豈復相及。慨恨兼深,如何可言。天下艱難,而昌明幼沖眇然,非阿衡輔導之訓,當何以定濟也。國事家計,一托於公。《魏書·司馬昱傳》。昱疾,與溫書,《晉書·桓溫傳》作「帝不豫,詔溫曰,吾遂委篤,足下便入,冀得相見,便來便來」。已下十四句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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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昱白,所示慶賜事具具,此莫大之禮,天下大慶,得率由舊章,慰答民望,甚為盡善,但奢則不適於時,儉則陋而不典,正當斟酌其宜,令得會中耳。《淳化閣帖》一

孝武帝[編輯]

  帝諱曜,字昌明,簡文帝第三子,興寧三年封會稽王,咸安二年七月即位,改元二:寧康、太元。在位二十四年,為張貴人所弒。諡曰孝武皇帝,廟號烈祖,有集二卷。

即位詔[編輯]

  朕以不造,奄丁閔凶,號天扣地,靡知所訴。藐然幼沖,眇若綴旒,深惟社稷之重,大懼不克負荷。仰憑祖宗之靈,積德之祀,先帝淳風玄化,遺詠在民。宰輔英賢,勛隆德盛。顧命之託,實賴匡訓。群後率職,百僚勤政。冀孤弱之躬有寄,皇極之基不墜。先恩遺惠,播於四海,思弘餘潤,以康黎庶。其大赦天下,與民更始。《晉書·孝武帝紀》

詔桓溫[編輯]

  先帝遺敕云:「事大司馬如事吾。」令答表便可盡敬。《晉書·桓溫傳》

又詔[編輯]

  大司馬社稷所寄,先帝托以家國,內外眾事便就關公施行。《晉書·桓溫傳》

又詔寧康元年二月[編輯]

  公勛德尊重,師保朕躬,兼有風患,其無敬。《晉書·桓溫傳》

報王凝之劾范甯詔寧康中[編輯]

  漢宣雲,可與共治天下者,良二千石也。若范甯果如凝之所表者,豈可復宰郡乎?《晉書·范甯傳》

詔賻竺道潛寧康二年[編輯]

  潛法師理悟虛遠,風鑒清貞。棄宰相之榮,襲染衣之素。山居人外,篤勤匪懈。方賴宣道,以濟蒼生。奄然遷化,用痛於懷。可賻錢十萬,星馳驛送。《高僧傳》四

地震詔太元元年五月癸丑[編輯]

  頃者上天垂監,譴告屢彰,朕有懼焉,震惕於心。思所以議獄緩死,赦過宥罪,庶因大變,與之更始。《晉書·孝武帝紀》

報桓沖請討符堅詔元年[編輯]

  醜類違天,比年縱肆,梁益不守,河西傾喪。每惟宇內未一,憤嘆盈懷。將軍經略深長,思算重複,忠國之誠,形於義旨。賢省未周,以感以慨。寇雖乘間竊利,而以無道臨之,黷武窮凶,虐用其眾,滅亡之期,勢何得久!然備豫不虞,軍之善政。輒詢於群後,敬從高算。想與征西協參令圖。案:《文選》沈約《齊安陸王碑》注引《晉中興書》,烈宗詔曰:「桓沖協隆治道。」與此語相當,後諱「隆」、「治」字,遂改易之耳。嘉謀遠猷,動靜以聞。《晉書·桓沖傳》

詔定病假限[編輯]

  大臣疾病,假滿三月解職。《御覽》六百三十四引《晉起居注》太元元年詔

許桓礻必辭散騎常侍詔太元初[編輯]

  秘受遇先朝,是以延之,而頻有讓表,以棲尚告誠,兼有疾,省用增嘆。可順其所執。《晉書·桓秘傳》

俸給釋道安詔[編輯]

  安法師器識倫通,風韻標朗,居道訓俗,徽績兼著。豈直規濟當今,方乃陶津來世。俸給一同王公,物出所在。《高僧傳》五

禁毀比輪錢詔太元三年[編輯]

  錢,國之重寶,小人貪利,銷壞無已,監司當以為意。廣州夷人。寶貴銅鼓,而州境素不出銅,聞官私賈人皆於此下疑有衍誤,《通典》無此三字。貪比輪錢斤兩差重,以入廣州,貨與夷人,鑄敗作鼓。其重為禁制,得者科罪。《晉書·食貨志》。又《通典》八。

詔桓石虔三年[編輯]

  石虔文武器干,御戎有方,古人絕哭,金革弗避,況在餘哀,豈得辭事。可授奮威將軍、南平太守。《晉書·桓石虔傳》。案:阮逸注《元經》六以此詔屬太元六年,作「御戎有方,古今絕倫,進冠軍將軍」,與《晉書》乖異,未知所據,不敢入錄。

除三吳租布詔太元四年正月[編輯]

  三吳奧壤,股肱望郡,而水旱並臻,百姓失業。夙夜惟憂,不能忘懷,宜時賑恤,救其凋困。三吳、義興、晉陵、及會稽遭水之尤甚者,全除一年租布,其次聽除半年,賑貸者即以賜之。《咸淳臨安志》四十

苻堅攻陷襄陽下詔申警四年三月壬戍[編輯]

  狡寇縱逸,藩守傾沒,事兼平日。其內外眾官,各悉心戮力,以康庶事。又年穀不登,百姓多匱。其詔御所供,事從儉約,九親供給,眾官廩俸,權可減半。凡諸役費,自非軍國事要,皆宜停省,以周時務。《晉書·孝武帝紀》

皇后王氏崩下詔四年九月[編輯]

  終事唯從儉速。《宋書·禮志》二

又詔[編輯]

  遠近不得遣山陵使。同上

議祭皇子廟詔太元六年[編輯]

  亡大兄以司馬之為國後,祭祀何儀。《通典》四十七

詔迎武陵王柩於新安六年[編輯]

  感惟摧慟,便奉迎靈柩,並改移妃應氏及故世子梁王諸喪,家屬悉還。《晉書·元四王武陵王傳》

詔封故前武陵王並爵其三子六年[編輯]

  「故前武陵王體自皇極,克己思愆。仰惟先朝仁宥之旨,豈可情禮靡寄!其追封新寧郡王,邑千戶。」三子綜、逢、遵,以遵嗣,追贈綜給事中,逢散騎郎。《晉書·元四王武陵王傳》

張天錫歸國詔太元八年[編輯]

  昔孟明不替,終顯厥功,豈以一眚而廢才用!其以天錫為散騎常侍、左員外。《晉書·張天錫傳》。苻堅大敗於淮肥,天錫於陣歸國,詔雲。又見《十六國春秋》七十四。

復張天錫西平公爵詔[編輯]

  故太尉、西平公張軌著德遐域,世襲前勞,強兵縱害,遂至失守。散騎常侍天錫,拔跡登朝,先祀淪替,用增矜慨,可復天錫西平郡公爵。《晉書·張天錫傳》又見《十六國春秋》七十四。

以苻朗為員外散騎侍郎詔太元九年十月[編輯]

  朗深識逆順,望風歸化,既嘉此誠,亦簡其才。可員外散騎侍郎,並賜給之。《御覽》二百二十四引《晉中興書》

以琅邪王道子為都督中外諸軍事詔太元十年八月[編輯]

  新喪哲輔,華戎未一,自非明賢懋德,莫能綏御內外。司徒、琅邪王道子體道自然,神識穎遠,實當旦之重,宜總二南之任,可領揚州剌史、錄尚書、假節、都督中外諸軍事。衛府文武,一以配驃騎府。《晉書·會稽王道子傳》謝安薨,詔云云。

詔議明堂郊祀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戍[編輯]

  昔建太廟,每事從儉約,思與率土,致力備禮。又太祖虛位,明堂未建。郊祀國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闕然,便可詳議。《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徵譙武、戴龔詔十二年[編輯]

  哲王年世,必搜揚幽隱,故空谷流縶維之詠,邱園賁束帛之觀。譙武、戴龔,並高其操,欲宏儒業,並以散騎常侍備禮發遣。《元經》六

以侍中王珉兼中書令詔[編輯]

  新除侍中王珉,才學廣贍,理識清《初學記》作「精」通,宜處機近,以參時務。其以珉為長兼中書令。《藝文類聚》四十八引《王珉別傳》。《初學記》十一,《御覽》二百二十。

答孫潛詔[編輯]

  得上故秘書監所著書,省以慨然。遠模前典,憲章在昔,一代之事,輒敕納之秘閣,以貽於後。釋藏給三《集古今佛道論衡實錄》一。孫盛子潛,以晉太元十五年上之,詔。

與殷仲堪詔太元十七年十一月[編輯]

  卿去有日,使人酸然。常謂永為廊廟之寶,而忽為荊楚之珍,良以慨恨。《晉書·殷仲堪傳》。帝授仲堪振威將軍、荊州刺史、假節鎮江陵,將之任,又詔。

上會稽太妃尊號詔太元十九年[編輯]

  會稽太妃文母之德,徽音有融,誕載聖明,光延於晉。先帝追尊聖善,朝議不一,道以疑屈。朕述遵先志,常惕於心。今仰奉遺旨,依《陽秋》二漢孝懷皇帝故事,上太妃尊號曰簡文太后。《晉書·簡文宣鄭太后傳》

遣兼司空謝琰納太子妃王氏詔太元二十一年[編輯]

  太子諱婚禮即就,仰祖宗遺烈,憑道德之姿,保傅將翼,賢士竭誠,慎行修德,積善慶隆。豈惟在乎,天齎賜所以宣其悅情,其便依舊。《御覽》一百四十九引《晉孝武帝起居注》

訪嵇紹宗族襲爵詔太元中[編輯]

  褒德顯仁,哲王令典。故太尉、忠穆公執德高邈,在否彌宣,貞潔之風,義著千載。每念其事,愴然傷懷。忠貞之胤,蒸嘗宜遠,所以大明至節,崇獎名教。可訪其宗族,襲爵主祀。《晉書·嵇紹傳》

贈賻周太元中[編輯]

  厲志貞亮,無愧古烈。未及拔身,奄隕厥命。甄表義節,國之典也。贈龍驤將軍、益州刺史,賻錢二十萬,布百疋,又贍賜其家。《晉書·周傳》

賻丁穆詔太元中[編輯]

  故順陽太守、真定侯丁穆力屈身陷,而誠節彌固,直亮壯勁,義貫古烈。其喪柩始反,言尋傷悼。可贈龍驤將軍、雍州剌史,賻賜一依周故事。為立屋宅,並給其妻衣食,以終厥身。《晉書·丁穆傳》。苻堅寇順陽,穆戰敗被執,堅又傾國南寇,穆與關中人士唱義,謀襲長安。事泄遇害,臨死作表以付其妻周,其後周得至京師,詣闕上之。帝下詔。

詔賻竺法汰[編輯]

  汰法師道播八方,澤流後裔。奄爾喪逝,痛貫於懷。可賻錢十萬,喪事所須,遂由備辦。《高僧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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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躬儉以弘下濟之惠。《文選》顏延之《侍游蒜山詩》注。

與朗法師書[編輯]

  皇帝敬問太山朗和尚:承睿德光時,飛聲東嶽。靈海廣淹,有生蒙潤。大人起世,善翼匡時。輒伸經略,懸稟妙算。昔劉曜創荒,戎狄繼業;元皇龍飛,遂息江表。舊京淪沒,神州傾盪。蒼生荼蓼,寄在左衽。每一念至,嗟悼朕心。長驅魏、趙,埽平燕、代。今龍旗方興,克復伊洛。思與和尚同養群生,至人通微,想明朕意。今遣使者送五色珠像一軀,明光錦五十疋,象牙簟五領,金缽五枚,到願納受。《廣弘明集》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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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得譙王書,有欲仙語,吾答之如別。卿前雲宜卿譙王,參之於眾,雲公書卿,私書君,輒從眾。以吾觀之,寧當許也,想所謂爾。《淳化閣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