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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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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2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
2021年6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公路局

現將《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2021年6月2日


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
收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和服務水平,促進物流降本增效,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全路網資源,深度挖掘空間,因地制宜施策,創新服務模式,強化技術支撐,完善政策引導,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持續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讓社會公眾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發展的紅利。

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應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合力推動。突出政府引導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和溝通協調,引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自主積極參與,協同科學高效推廣差異化收費,不斷提升公路網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深入分析研究測算,分類精準施策,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償債能力的基礎上,探索實施適合本地特點的差異化收費模式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調流、降費、提效的功能,努力實現多方共贏。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機制。着力推進收費公路制度和管理服務創新,強化聯網收費系統技術支撐,探索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簡化審批流程,強化政策引導,不斷優化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長效機制。

二、重點任務

各地應在深入總結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本地公路網結構及運行特點等因素,選擇適合的差異化收費方式,創新服務模式,科學精準制定差異化收費方案,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

(一)分路段差異化收費。進一步優化完善分路段差異化收費模式,穩步擴大差異化收費實施範圍。重點在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或城市道路擁堵嚴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間交通量差異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顯低於設計能力的路段,實施靈活多樣的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槓桿,均衡路網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區域路網整體運行效率,促進區域物流運輸降本增效。

(二)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繼續深化分車型(類)差異化優惠政策。強化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結合實際情況,對不同車型(類)普通貨車或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罐式車輛等專用運輸車輛實施差異化收費,提高專業運輸效率,支持物流運輸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三)分時段差異化收費。重點針對交通量波峰波谷明顯、承擔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時段執行差異化的收費標準,引導客、貨運車輛錯峰出行,緩解高峰時段交通擁堵,均衡路網時空分布,提升路網通暢水平。

(四)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通過大數據分析論證,重點針對鄰近港口和大型工礦企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異較大的相鄰平行路段、城市周邊高速公路項目等特定區間、特定出入口實施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擴大精準調流降費的實施效果。

(五)分方向差異化收費。重點針對資源省份貨物單向運輸特徵明顯的高速公路,可對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實施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槓桿,引導車輛科學合理地使用公路資源。

(六)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進一步完善ETC電子支付優惠模式,通過加大ETC電子支付優惠力度,鼓勵引導車輛安裝使用ETC不停車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網通行效率,促進物流提質增效。

三、實施步驟

(一)方案制定階段,2021年6月底前。各地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和財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組織協調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總結試點經驗,全面分析排查,選擇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測算,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方案,確保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報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實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9月底前。各地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和財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按照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做好政策發布和宣傳解讀、費率調整等相關工作;結合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調查月報制度,按月上報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情況;加強動態跟蹤,及時妥善解決出現的問題,確保差異化收費工作科學規範開展,並取得切實成效。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1年12月中旬。各地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實施情況,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分析評估方案的實施成效,適時優化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長效機制,形成總結評估報告並於12月15日前報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持保障。各地在制定和實施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工作中,要堅持以現行收費標準為基礎、差異化下浮的原則,要統一規範優化調整收費政策,防止收費標準頻繁調整變化,保障全國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對經營性高速公路實施差異化收費的,應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落實相關保障政策,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探索定價方式改革。各地可結合實際,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選擇部分經營性收費高速公路開展通行費定價方式改革試點,將現行政府定價調整為指導價,以現有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上限,賦予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一定的定價自主權。

(三)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宣傳解讀和收費標準信息公開,充分利用地圖導航等工具,強化通行路徑推薦和車輛通行費估算功能,進一步提高收費透明度,服務公眾高品質出行。

實施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報告。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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