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公務人員保障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85 年 9 月 19 日 制定35條
中華民國 85 年 10 月 16 日公布1.總統(85)華總(一)義字第 850024928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5 條
中華民國 92 年 5 月 6 日 修正全文104條
中華民國 92 年 5 月 28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0028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0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8 日 修正第76條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3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9661號令修正公布第 7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增訂第9之1, 11之1, 11之2, 12之1, 24之1條
修正第3, 10, 11, 17, 21, 22, 26, 43, 51, 71, 74, 77, 78, 80, 83, 85至88, 91, 93至95, 100至103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4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21號令修正公布第 3、10、11、17、21、22、26、43、51、71、74、77、78、80、83、85~88、91、93~95、100~103 條條文;並增訂第 9-1、11-1、11-2、12-1、24-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修正第23, 104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第 23、104 條條文;第 23 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考試院考臺組叄一字第1110005498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