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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協會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11 日
制定52條
中華民國 91 年 7 月 10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38710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52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0910009488號令
發布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20 日
修正第2, 8, 10, 11, 13條
增訂第11之1條
中華民國 94 年 6 月 15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8882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8、10、11、13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 條條文;本法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09400052381號令
發布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95 年 4 月 25 日
修正第4, 5, 10, 26, 38條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17 日公布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69761號令
修正公布第 4、5、10、26、3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19 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
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09500045491號令
發布定自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施行
姊妹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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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項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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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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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1年制定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2次的法律
中華民國公務員
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