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印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法律文書(式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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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印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法律文書(式樣)》的通知 2020年4月13日 發布機關: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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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現將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法律文書(式樣)》印發給你們,自2020年5月1日啟用,2009年2月公安部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法律文書(式樣)》同時廢止。
公 安 部
2020年4月13日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法律文書(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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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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