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於採取措施制止勞教分子中非正常病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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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採取措施制止勞教分子中非正常病亡的通知
公發(61)63 號
1961年5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各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

經過各地的艱苦努力,今年第一季度勞改犯、刑滿留場就業人員和勞動教養人員的 病、亡情況比去年第四季度已有好轉。但是病亡的嚴重局面並未扭轉。當前的主要問題是 由於春耕大忙,勞動時間增加,強度加大,不少單位勞逸結合又注意不好,病亡又有回升。 有些地區在二、三月份死亡稍有下降的情況下,四月份鬆了勁,需要搶數的重病號沒有堅 持不懈地認真搶教,需要治療和休養的輕病號和剛痊癒的病號沒有認具照料、復康,制止 大批病亡問題並未過關。還有少數落後單位至今仍未認真貫徹執行抓生活的正確措施,或 者措施沒有完全落實,非正常死亡並未停止。同時,去年病亡少的單位,今年工作有所疏 忽,以致病亡上升。

搶救病人,制止非正常死亡,目前仍需採取緊急措施,切忌疏忽懈怠,務請你們認 真抓一下。查一查各單位究竟貫徹了勞逸結合沒有?病人的醫療和復康工作做的怎麼樣? 人死了,善後工作作的如何?死了人是否通知了家屬,有無將多屍埋在一起不樹標誌的? 有無落後單位,措施是否落實?採取了什麼措施等等,均請於最近寫一簡要報告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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