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9年貨物出口配額管理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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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9年貨物出口配額管理有關事項
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87號
2018年10月29日
發布機關:商務部
商務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  告

87號

公布2019年貨物出口配額管理有關事項

為完善出口體制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貨物出口配額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口屬於配額管理貨物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向商務部申請取得貨物出口配額(全球或者地區配額),憑配額證明文件或配額招標中標證明文件向商務部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以下簡稱為出口許可證),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二、商務部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受理2019年度貨物出口配額(不含通過招標方式分配的配額)申請。凡符合條件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均可按照規定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商務部提出申請。商務部在2018年12月15日前將上述配額分配給申請人。

三、通過招標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製品、藺草及藺草製品等貨物的出口配額申請資格、程序等事項另行公布。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暫停磷礦石、白銀出口配額管理,調整為實行許可證管理。凡符合條件的需要出口磷礦石或白銀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可憑有效的貨物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項下出口白銀按現行規定辦理),憑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五、自2019年1月1日起對藥料用人工種植麻黃草出口實行配額管理,不再實行禁止出口管理。配額申請的資格、程序等事項另行公布。

商  務  部

2018年10月29日

2019年度貨物出口配額總量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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